該來的還是來了。V 社近期對 Steam 平臺購物車結算頁面進行了改動。現在玩家在購物車頁面結算時,會在頁面右下角看到“購買數字產品將會授予該產品在 Steam 上的許可”的信息,並提供《Steam 訂戶協議》鏈接。這意味著玩家在以數字方式購買遊戲時,實際上只是購買了遊戲遊玩的條件許可,並非真正“擁有”這些遊戲的。
想想育碧於今年 3 月關閉初代《飆酷車神》服務器後刪除了玩家 Steam 遊戲庫中的遊戲,並撤銷他們對於遊戲的訪問許可,引發了大量玩家不滿。而如今 Steam 在購物車添加相關授權信息,就是為了告知玩家 Steam 庫中的遊戲實際上是“僅授權給玩家遊玩”的遊戲許可證。
美國加州官方也很認同數字版遊戲的購買並不等於購買產品本身這一點,並且立法者現在希望所有平臺必須也向消費者明確這一點。一份新法規現已出臺,要求所有數字零售平臺在一開始就明確且強調購買的並非所有權的事實。
而只有像 GOG 這種平臺發售的無 DRM 遊戲才更像是確實購買遊戲所有權——它們無需聯網驗證,也不和賬號綁定。
不過,玩家在遵守相關協議和規定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在 Steam 平臺上正常遊玩已購買的遊戲。只是從法律和平臺協議的角度來看,遊戲的所有權歸屬於 V 社及相關許可方。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