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还是来了。V 社近期对 Steam 平台购物车结算页面进行了改动。现在玩家在购物车页面结算时,会在页面右下角看到“购买数字产品将会授予该产品在 Steam 上的许可”的信息,并提供《Steam 订户协议》链接。这意味着玩家在以数字方式购买游戏时,实际上只是购买了游戏游玩的条件许可,并非真正“拥有”这些游戏的。
想想育碧于今年 3 月关闭初代《飙酷车神》服务器后删除了玩家 Steam 游戏库中的游戏,并撤销他们对于游戏的访问许可,引发了大量玩家不满。而如今 Steam 在购物车添加相关授权信息,就是为了告知玩家 Steam 库中的游戏实际上是“仅授权给玩家游玩”的游戏许可证。
美国加州官方也很认同数字版游戏的购买并不等于购买产品本身这一点,并且立法者现在希望所有平台必须也向消费者明确这一点。一份新法规现已出台,要求所有数字零售平台在一开始就明确且强调购买的并非所有权的事实。
而只有像 GOG 这种平台发售的无 DRM 游戏才更像是确实购买游戏所有权——它们无需联网验证,也不和账号绑定。
不过,玩家在遵守相关协议和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 Steam 平台上正常游玩已购买的游戏。只是从法律和平台协议的角度来看,游戏的所有权归属于 V 社及相关许可方。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