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土坡上的狗尾草》食用更佳!
以上图片正是这位狗子和它的主人双双们面对镜头的表情,一个显得有些局促,一个显得有些茫然,显然这只狗对人类的科技还不十分了解。
它永远也不会知道,这遗落在主人记忆里的一段段回忆,会因为照片再次变得清晰,小主人会因为它而再次享受到来自过去的欢喜。
我自认为是非常受小动物欢迎的家伙,即使在被狗咬过,被猫抓过,又被大大小小不知多少只狗追过之后,仍然这么想。
也不知道问过家人多少次,家里为什么不养狗了呢?
兴许是在我被咬之后,家里继而多了表弟表妹,因他们还小,也害怕被狗子咬,所以才没养。
实际他们都很喜欢狗,有一年过年回老家,外婆在对待这只黄狗时,那天晚上特意在门前准备了点剩饭给它。大人们夸着它聪明,有灵性。
我没有什么想法,它既然有一顿饱饭食,我又会有什么不高兴呢?
高中时,爸妈从外地带回来一只白色的小狗,是他们的同事送来的。没有养成。
那只小白很聪明,不会乱尿,又被送去了哪个姑奶家养去了,后来听说被送到哪个超市去了。
它的命运,我抉择不了,即使我想养。
狗的命运亦如人的命运,波翻云涌,谁也不清楚把他们推向前方的是什么。
读初中时,在大爸的邻居家带回了一只小猫,那只猫的样子我已记不清,总不是与所有的狸花一样。
它在我家待了几天,也数不清。
只记得它和这只黄狗起了冲突,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猫与狗之间的冲突,竟然如此激烈,而在此前,只有猫和老鼠里能见到猫与狗的激烈互动。
“咦,它还吃玉米!”
“哈哈哈……”
那时候玉米丰收了,香甜软糯的玉米,不论是人类还是猫咪,都很喜欢,可惜这只猫没那么聪明,它在家门口尿尿了。
而它的命运更是我不知晓的波橘云诡,不知是被抛弃了,还是走丢了,又或是去了我那时尚不明白的远方。
记不清有多少次,从家门口向路边望去,那些被丢掉的小狗,欢蹦的成群跑过。
岂止是这时候,那时候还是小孩的我就想象过,这群小狗该多快乐,轻轻撕扯着对方的皮毛,一只脚爪伸到另一只的头上,路边的摩托车轰轰跑过,它们就钻在路边的枯草丛里,等路上安静下来,又再次出发。
无数只小狗从我家旁路过,我有过无数次机会。曾经有一次,一只斑驳的小黑犬,从我家门前路过,它跌跌撞撞着,我则在门外看着它。
一声口哨,它就会上当,即使我没有吃的,它也愿意亲吻我的手掌。我也愿意用这双还无法承担起任何责任的双手轻抚它的脑袋。
它没有名字,和万千农家的狗一样,只是一群狗的缩影,却又是实实在在陪伴一个个孩童成长的伙伴。
当那些匆匆而过的狗狗从我门前路过时,唯有邻居家这只狗,勉强满足了我拥有小狗的愿望。它钻了空子,钻了这个家里的潜规则。
那时我还很小,小到刚好和一只狗是最好的伙伴。难以想象我不知道它何时出现,就像命中注定的一样。
我最擅长抬起它的前爪,让它配合我一起舞蹈;不过它不擅长,一旦前爪离地,它就颤颤巍巍要摔倒;它最擅长拔河,狗尾草正是最好的绳子,想来那时它赢过我,不知是它更开心还是我更开心,只有那卷尾巴,一晃一晃的,很快就晃花了眼睛。
它的伤疤很帅气,那时的我就意识到,有一道疤绝对是帅气的人,虽然它是一条有伤疤的狗,而我是还没有伤疤的人。
若干年后狗去了,而我摔了很大的一处伤口,那条疤痕就再也去不掉了,它还要跟着我走去死亡。
我不止会抬起它的前腿,似乎连后腿也一起抬起来过。我是一个贱兮兮的小孩,它是一只乖乖的黄狗,所以它没有咬我,而我还会一直犯贱。
狗的耳朵有点臭臭的,我闻过,身上的狗味虽然不好闻,我也能接受,打雷就往房里钻我也无所谓,反正不是我的房间。它的胡须有点扎手,总是长长的,眉毛上的也是,一旦你用手去拨弄,它就别过狗脸。
如果只是抬起一只前爪,它会因为无法支撑而有倒地的趋势;而我也很喜欢抓住前爪握手,那滋味,我简直就是人类和狗界的外交官。
狗的脑袋很好摸,在我有限的经验里,几乎所有的狗子都有一颗圆溜溜滑溜溜的脑袋。
而所有的狗都会享受来自人类温暖手掌的抚摸,几乎没有例外,这之间,究竟是我依靠了狗子,还是狗子依靠了我,谁又说得清。
我最喜走路时,身旁有狗,不论在身前身后,一声口哨,它就来到身旁;黄尾巴一摇一摇的,明明只是走路,却看它一蹦一蹦的,好像很开心。
我去超市,它也去超市,我去田间,它也去田间,我去找玩伴,它也一起去;不过它究竟去过哪些地方,我却猜不到。邻居家的门前小窝,某一棵树桩下,哪一家墙角,田地、菜园、河边……
它去了太多我不知道的地方,太多太多,以至死期也不明,去向也不明;而我也去了太多它不知道的地方,太多太多,以至狗穷尽一生也无法理解,只是春风不尽意,难许再少年。
狗子早就走的了无踪影,过去的我也渺无踪迹,来时路已不可见,归途自在黄泉,愿我不疾不徐,阎君总会如期而至,而你我还会再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