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遊戲定義的背景思考


3樓貓 發佈時間:2023-07-02 09:02:42 作者:LD離地 Language

這周看了不少關於遊戲定義,本體論或分類定義的文章,我自己也有點想法。
1. 無論如何定義,都是通過語言表達的,定義都是主謂結構,一個概念詞彙還是被另一些概念詞彙所定義,A由BCD組成的謂語來定義,那麼B、C、D又如何定義呢,還是逃不出其他的詞語。所以,只要定義的討論還用語言,那麼定義其實永遠在詞語概念中打轉。
2. 本體論的討論總是假定某個概念是有本體的。這個前提適合自然界,如水,原子,火山這些在時空中性質不變的概念,但並不適用全部概念,尤其是人文與社會概念。因為這些概念會隨著時空場景的變化而變化。遊戲這個概念不存在本體,只有邊界模糊的共識。
3. 遊戲的分類也是共識性概念。由於遊戲本身的發展變化和擴充,一個曾經的共識就會被打破,跟上的和沒跟上的必然產生分歧。從不同角度,不同遊戲經歷的玩家也會有不同的好壞喜好標準。所以不是分類概念本身有問題,而只是一千個哈姆雷特盡然相遇了而已。
4. 但是為什麼人們還是要執著於澄清語言,定義概念呢?因為人們交流就是希望自己被理解,而不是被誤解,但又希望按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別人的觀點,還diss不能理解的。所以,在概念分類定義上的爭吵,其實是解釋權話語權的爭奪。這本身就不是交流該有的目的,交流的目的就是去理解更多曾經不理解的事情啊。和而不同。
5. 另外,任何概念,我們去定義它,都是要考慮到“作業目標“的。當我去玩遊戲的時候,遊戲的概念是一種意思,當我去營銷遊戲的時候,則是另一種所指。設計遊戲的時候,分析遊戲設計的時候,運營遊戲的時候,pitch你的遊戲idea的時候,文化批評遊戲的時候,等等不同的作業目標下,遊戲的概念那是相當不同的。一個概念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定義,定義的好壞取決於其對”作業目標“的適配程度。人們正式為了解決一些問題而必須要澄清概念定義的。
6. 作業目標的前提定好,定義在詞語概念中的打轉才能在某個程度上停住。也就是在某個作業目標下,大家對某些基礎概念的理解和定義是共識的,不言而喻的。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那麼多學者都提出過遊戲的不同定義,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作業目標。咱自己對於遊戲定義,對於別人口中所說的概念也要留個心眼,得理解下他這麼說的作業目標是什麼,否則又會陷入西西弗斯式的爭吵輪迴。
7. 推薦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來理解共識性概念的背景。以下摘抄wikipedia:
維根史坦嘗以“game”(遊戲)一詞闡釋家族相似性。維氏稱,在日常生活的語言裡,“遊戲”一詞可指稱各種活動,如“下棋是一項game”,“打棒球是一種game”,“人生是一場game”云云。但這些被稱為game的活動,卻無相同的特質。所具備的,祇是家族相似性而已。正如一家之中,兄弟姐妹,個個長得相似。似在神韻者有之;似在體型者有之;似在眉目者有之:唯其特質並不相同。但他們並不因此就不從屬在同一個家庭。
那麼追求邊界清晰,恆久不變,解析式的遊戲定義,註定是不能成功的。
8. 最後還是不要忘了溝通的目的是獲得更多信息而已。(當然,如果你的作業目標就是爭奪話語權,就是享受口角上的戰鬥和勝利的快感,那另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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