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與幻想的理論》閱讀筆記


3樓貓 發佈時間:2022-08-13 09:52:51 作者:fantasticngc Language

一、背景與簡介

《遊戲與幻想的理論》(A Theory of Play and Fantasy)是人類學家、社會科學家、語言學家Gregory Bateson於1955年撰寫的一篇論文,發表於期刊
Psychiatric Research Reports。這篇文章基於懷特海(Whitehead)、羅素(Russell)、維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卡爾納普(Carnap)以及沃夫(Whorf)等學者的研究,作為精神病理學理論(Psychiatric Theory)的認識論基礎,主要研究人類遊戲行為與語言之間的關係。
Bateson在心靈的標準(Criteria of Mind)的理論中提出心靈是互動的集合[1],探討 了生物與生物之間以及生物與環境之間的關係。這種互動是由差異(Difference)驅動的,差異也體現了生物之間或者生物與環境之間關係的複雜性。Bateson的理論引用了懷特海對自然、空間對象的意義的描述,借用柏拉圖主義在《自然的概念》中闡述的形而上學理論,強調抽象概念既非物理也非心靈的,而是以一種流動性的概念存在[2],結合羅素的分析哲學將哲學問題與邏輯符號化,與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指出所有語句的邏輯都是可以由真假值構成的理論[3],使用這種語句邏輯構成人類遊戲語言的分析方法。卡爾納普使用元語言構造一種純形式的邏輯句式,沃夫則提出各語言結構之間的形狀差異影響說話者對世界的感知及概念化的概念,二者的理論構建了Bateson遊戲語句元通信以及生物與其它對象之間的差異驅動理論。

二、外延的語言(Denotative language)

Bateson以“The cat is on the mat(貓在毯子上)”舉例,闡釋了語言兩個方向的外延層級。其中一個是語言中包括的顯性和隱性信息,也被通常叫做元語言(Metalingusitc)。比如“cat”這個單詞的讀音指代的是貓這一類對象的概念,而“cat”這個單詞本身是並沒有毛也不會抓撓的。另一個外延層級被稱為元通信(Metacommunication),比如“My telling you where to find the car was friendly(我告訴你在哪裡可以找到友好的小貓)”,或者“This is play(這就是遊戲)”這兩句話的主題實際上表達的是說話者之間的關係[4]。
元語言和元通信都使用語言作為媒介,向外界傳遞或顯性或隱性的信息,即為外延的語言。在交流的進化過程中,生物逐漸停止自動感應他者的情緒信號*,而開始認識信號只是作為信號而存在,這個信號是可以被信任的,也是可以被拒絕的甚至是被修正的。哺乳動物會被信息素所自然吸引,我們平時也會為某些新聞標題感到震撼,然而這些信號都是非自願的(Involuntary)情緒信號。非自願的信號是心理過程的一部分,是情不自禁的,而自願的和主動的信號是經過理性思考的。比如止汗劑可以掩蓋人本身的體味,它可以被當作是自願的信號,然而有些人會為香水的味道而傾倒,也證明了這些信號有時候也會被非自願的信號所覆蓋。

三、何為遊戲(Play)

為了開始研究是否存在生物從其它生物發出的信號中獲取信息的行為標準,Bateson1952年在Fleishhacker動物園做了一些觀察實驗,觀察期間他注意到了一個大家所熟知的現象,猴子之間會以遊戲的方式嬉戲打鬧。不僅僅是猴子之間,人類也可以很清晰地從它們的行為中獲知這並非真正的戰鬥,而是遊戲。
Bateson隨後把這個信號轉換為語言“This is play(這是遊戲)”,通過元語言拆分的方式分析。首先把這一句話擴展成“These actions in which we now engage do not denote what those actions for which they stand
** would denote(這我們在做的些行為並不意味著它們本身意味著的行為)”。前文中我們提到“cat”是指貓這一概念大類的對象的集合,而這裡的“stand for”即為“denote”,意指。替換掉原文中的stand for之後,句子會變為“These actions in which we now engage do not denote what would be denoted by those actions which these actions denote.”這句話也就意味著,戲耍式的掐架算是互相撕咬,但是它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撕咬。
因此,遊戲通過語言學上的邏輯證明了它本質上並不意味著行為表面直觀的含義,而是通過延伸的含義意味著另一層的指代意義。

四、地圖並非疆域(The map is not the territory)

語言學家Korzybski提出地圖疆域關係(Map-territory relation)理論,他認為地圖永遠不能正確表達出疆域真正所涵蓋的信息,也並不包括他所指代的一切客體,頗有一種白馬非馬的意味。如此類比的話,語言之於它所指代的客體的關係就如同地圖之於疆域一樣。Bateson在這裡提問,那麼史前人類和語言出現之前的時候元語言和元通信又是怎樣的呢。
Bateson列舉了關於威脅(Threat)的例子,證明這種現象也是屬於遊戲的另一種行為。威脅者在威脅一個對象的時候,往往只是會握緊拳頭,而不是真正的打出這一拳。這種威脅的行為在非人類的哺乳動物之間也是十分廣泛存在的,甚至的有很多近期的研究表明動物之間所謂的械鬥也是威脅的一種,比如佔領地盤的動物用叫聲驅趕威脅對手離開領地。
除此之外,表演(Histrionics)也可以被視作遊戲。它與上文的威脅類似,發出了一個延伸的並非表面含義的信號。在英語中戲劇也可以被叫做Play,也正是因為戲劇是脫離於表演本身的現實含義,它是演員和劇場共同營造的一個特殊場域。

五、遊戲的兩個特徵

Bateson總結了兩個遊戲的特徵,其一是在遊戲中會交換非真實的或者並無意味(not meant)的信息或者信號,其二是遊戲是被本不存在的信號指代的。
當一個人在經歷極度的緊張和恐慌的時候,比如看VR電影或者在噩夢裡掉下懸崖,並不會直接認定這就是遊戲,而是會提出一個問題,這是真的嗎?這種對現實的疑問,或者說這種自我矛盾的狀態,反而是證明了遊戲的指代性,即“metaphor that is meant”。悖論(Paradox)也毫無疑問是屬於遊戲和幻想的語境之中的,猴子之間的打鬧看上去亦真亦假,魔術師極力用所謂的騙術創造一個奇幻的世界,電影特效師花費數百萬美元只為了製作一個十分逼真的陰影。在幻想之中所看到的部分也就是地圖和疆域之間的差異,它是從每個個體的情感信號中誕生的。
埃庇米尼得斯悖論(Epimenides Paradox)指示了邏輯上的自我指涉的悖論問題,埃庇米尼得斯說:“我是克里特島人,並且所有克里特島人都是騙子。”但是說話者本人是克里特島人,那麼這句話就是假的;如果這句話是真的,那麼埃庇米尼得斯就不應該是克里特島人。在論文中,作者類比了這個悖論結構撰寫了關於“This is play”的描述框架:
All statements within this frame are untrue.  (以下所有的陳述框架都是假的) I love you. (我愛你) I hate you. (我恨你)
這兩句陳述時不可能同時為真,除非陳述者本身不是語句結構中的“我”,而是轉述他者,也就是讓埃庇米尼得斯悖論不為悖論的條件只有一個非克里特島的人才能說出。在悖論的自我指涉中人是無法識別出自己是否在遊戲的狀態,遊戲與非遊戲的差異也是自我意識的一種功能。只有當自我開始懷疑這是否是遊戲的時候,或者存在於某個悖論之中的時候,更或者被提醒這是遊戲的時候,才是真正的遊戲。

六、讀後小記

這篇論文從語言學的角度分析了何為遊戲和幻想,並用邏輯語句的論證方法證明了遊戲是悖論的,也是一種非真實的存在場域。從語言學的方面來說,遊戲是一種引申義的語義,它並不代表語言本身所要表達的非自願信號,而是展現為一種以接收信號對象所理解的的交換信號的解釋意,客體之間的關係也是通過元語言和元信號發送和接受者之間的關係。遊戲的概念需要在所有處於遊戲狀態的生物之間達成共識,不僅只被其中某幾個個體所接受。
因此,我個人認為,這種語言學的延伸語義構成了一個遊戲空間或者場域,它既可以是虛擬的也可以是實在的,比如玩石頭剪刀布的一段時間,或者籃球場和足球場。在這個空間的限定範圍中,玩家可以根據自願性隨意行動,不會受到任何限制。這個空間並不能和現實世界連接,這種連接會打破語言學對於遊戲定義的悖論原則,玩家不再會懷疑這個空間的真實性,而是確定地認為它就是真的,這與遊戲的特徵是違背的。即使是在某些ARG(Augmented reality game)遊戲中,設計師讓玩家把線上線下通過遊戲連接在一起,又或者元遊戲(Metagame)會與現實世界產生某種聯繫,它們只是借用了現實世界的空間營造出另外一個延伸的空間。
那麼虛擬和現實的區別在哪裡,如何用語言學判斷我們所說的這個界限?比如網絡上流行的各種友軍梗和地球OL,在這兩種情況下如何去辨別語義的真實性和延伸性?或許我們離元宇宙的距離並不是創造一個VR空間,也不是《黑客帝國》那樣所有人腦後插管,而是我們的世界已經在通過語言被逐漸虛擬化了,我們所在的空間就是元宇宙本身。
*注:此處指的信號是指sign,也可以指符號。下文同。
**注:元語言通常會用斜體字標識,從而與對象語言區分。此處的元語言為“for which they stand”。
參考文獻:
[1]Gregory Bateson, 《心靈與自然:應然的合一》,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9.11
[2]阿爾弗雷德·諾思·懷特海,《自然的概念》,譯林出版社,2011.09
[3]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商務印書館,1996.12
[4]Gregory Bateson, “A Theory of Play and Fantasy”, Psychiatric Research Reports,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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