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因濫用市場地位被法國反壟斷監管機構罰款1350萬歐元,原因是其在PlayStation 4手柄供應方面的做法被認定為不當。
法國競爭監管機構(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上月宣佈了這一罰款(通過CPI報道),原因是兩個主要違規行為。
首先,該機構指出,索尼在2015年實施了技術措施以打擊假冒,但這些措施無意中影響了第三方手柄的正常功能,使其在系統更新時斷開連接。其次,索尼阻礙了其他公司加入PlayStation的許可計劃,只有通過索尼的合作伙伴計劃才能獲得准入。
法國競爭監管機構表示,他們發現索尼拒絕向製造商提供該計劃的准入標準,聲稱這些標準是由索尼自行決定的。
“索尼以自由裁量的方式應用這些標準,儘管加入該計劃是避免斷開連接的唯一方式,”該機構在其公告中表示。
據該機構稱,這些做法嚴重損害了第三方製造商的品牌形象,並阻礙了他們的市場擴張。索尼尚未公開回應這一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