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故事背景是這樣的,家裡有一間在香港的小店,香港用現金為多,所以我邊收錢邊手寫記賬,偶然有客人用電子支付。
然後今天,我下班算賬的時候寫了如下:
(簡化了數字模型)
昨天現金餘額:1000
今天取走現金:2000
今天現金餘額:1000
電子支付收入:1000
於是,2000+1000+1000-1000=3000
即今天營業額有3000,沒錯吧
然後我每筆收入都會手寫記賬,這部分今天算出來卻只有2500!對比營業額少了500塊!我就鬱悶了。
也不是第一天上班,之前算出來都大差不差,誤差最多幾十塊,因為硬幣不算入其中,可今天卻差了500塊。
今天唯一特別的是,有客人用電子支付兌換了500現金,於是電子支付收入的確多了500,減去的話的確剛好。
但是思來想去,卻發現這500好像沒必要減去,因為我同時給出了500現金,相當於用500現金營業額兌換了500電子營業額,所以營業額總數不變。
那麼難道,單純只是我寫賬的時候少寫了500塊嗎?是因為數字剛好都是500才讓我產生了錯覺嗎?還是我哪裡有邏輯錯誤呢?
下班路上坐車,留下這一道數學題給盒友們一起思考一下,到底是單純我寫少500,還是邏輯有錯。雖然個人覺得忽然寫少500概率較低,因為單筆都是幾十塊幾十塊,要寫少很多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