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故事背景是这样的,家里有一间在香港的小店,香港用现金为多,所以我边收钱边手写记账,偶然有客人用电子支付。
然后今天,我下班算账的时候写了如下:
(简化了数字模型)
昨天现金余额:1000
今天取走现金:2000
今天现金余额:1000
电子支付收入:1000
于是,2000+1000+1000-1000=3000
即今天营业额有3000,没错吧
然后我每笔收入都会手写记账,这部分今天算出来却只有2500!对比营业额少了500块!我就郁闷了。
也不是第一天上班,之前算出来都大差不差,误差最多几十块,因为硬币不算入其中,可今天却差了500块。
今天唯一特别的是,有客人用电子支付兑换了500现金,于是电子支付收入的确多了500,减去的话的确刚好。
但是思来想去,却发现这500好像没必要减去,因为我同时给出了500现金,相当于用500现金营业额兑换了500电子营业额,所以营业额总数不变。
那么难道,单纯只是我写账的时候少写了500块吗?是因为数字刚好都是500才让我产生了错觉吗?还是我哪里有逻辑错误呢?
下班路上坐车,留下这一道数学题给盒友们一起思考一下,到底是单纯我写少500,还是逻辑有错。虽然个人觉得忽然写少500概率较低,因为单笔都是几十块几十块,要写少很多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