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我的愛人擁有我們兩個人的小孩,於是我遠赴千里,從海邊來到她所在的中部,我們成功地在結婚第一年就當上了準父母,因為妻子懷孕我必須留在她身邊照顧她,沒辦法我只能曠工一年留在妻子身邊,留在中部。
在中部的第二年伊始我就遇見一個開車時不停按喇叭對我做出侮辱手勢的人,我和他競速,遇上了交警,因為危險駕駛罪鋃鐺入獄,在監獄待了10年,這一年我的兒子剛剛出生,我的養子剛剛考上高中。
在監獄裡,我只能努力進行勞動改造,賺夠分數爭取早日出獄,爭取機會早日看到我新婚的妻子與未曾謀面的小兒子。
我的工作沒有了,我的兒子已經轉眼長大,我的養子也即將步入社會,我也從有為青年變成了一個邋遢的中年男人,還好我的妻子還是那麼愛我,我的朋友們也沒有離開我。但是我好像讓我的父母失望傷心了💔
出獄後我積極找工作應聘,專業對口的工作已經沒有了,我只能應聘上保潔員,也不錯,畢竟在監獄待了十年 有公司肯收留我我已經很感激了。變賣了房產還剩一些積蓄,日子還能照常過,我依舊未來可期。
只是,在清點財產時突然發現,我名下沒有車啊!我沒買過車啊!那我飆的是誰的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