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需要將領地委任給武將進行統治。
直轄地的郡可任命“代官”,直轄地以外的郡可任命“領主”。若郡內有城存在,則為“城主”。
*直轄地以外的郡也會向大名提供金錢收入。
*軍糧為各城的收入,不會上繳給大名。
大名每月可從治理的直轄地(根據地的郡)獲得金錢和軍糧等收入。
可在直轄地任命代官,委託其進行統治。
根據代官的能力不同,郡的發展速度和城的能力也會有不同。
任命代官:
通過指令菜單的“任命”-“代官”,可任命代官。
無論任何身份和時間,都可以更改人選。
組頭無法擔任領主,可以先將其任命為代官積累功勳,再晉升到足輕大將及以上的身份。
※表示存在高階聚落“大農村”、“大市”的郡。
大名可以將武將任命為領主(若郡內有城,則為城主),並開發郡。
根據領主、城主的能力不同,郡的發展速度和城的能力也會有不同。
任命領主:
通過指令菜單的“任命”-“知行”,可任命領主。領主需達到足輕大將,城主需達到侍大將。
任命後就無法更換人選。不過,頒佈政策“革新制度”LV2後可自由更換領主,頒佈政策“革新制度”LV3後可自由更換城主。
*頒佈政策“革新制度”LV2後,可一併更改大名軍團內的武將知行地(轉封)。
領主行動:
領主會根據判斷,進行郡的掌控和開發用地的聚落建設。可獲得金錢、軍糧收入的增加和特殊效果。
*對於直轄地以外的郡,大名無法下達開發命令。通過指令菜單的“內政”-“領內諸策”,可直接下達指示。
城主和城能力:
授予城所在的郡後,武將便成為了城主。
城主能力為城能力的基礎值,若存在能力比城主高的領主,則與領主能力加算。城主與領主的契合度越高,城能力就越容易提升。
設定城下方針後,會自動建設城下設施和聚落。建設後,可獲得金錢、軍糧收入的增加和特殊效果。
*可通過指令菜單的“內政”-“城下設施”直接管理城下設施。
城主知行:
達到部將的城主,可管理多個所領內的郡。
沒有領主的郡無法進行開發,因此若武將不足,可將郡交由城主管理。
身份越高,能管理的郡就越多。
通過指令菜單的“任命”-“知行”,可將郡分配給擔任城主的武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