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上海米哈遊天命科技有限公司與施某某相關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被告施某某通過自己的B站賬號上傳了包含《原神》未公開的遊戲角色形象“楓原萬葉”視頻,該行為侵害了米哈遊公司對於萬葉遊戲角色形象享有的發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文書顯示,施某於2021年4月發佈了1個視頻,名稱為“【原神】楓原萬葉雷火冰水四大元素大招炫酷展示-4K60幀純享版”,時長為4分鐘,發佈12小時內播放量為12.5萬,點贊3368次,轉發4498次。法院認為,施某侵害了米哈遊公司對“楓原萬葉”遊戲角色形象享有的著作權權利,應依法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最終,判處施某賠償原告上海米哈遊天命科技有限公司1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通過發佈被訴侵權視頻,使得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楓原萬葉”遊戲角色形象,其行為侵害了米哈遊公司對該遊戲角色形象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著作權權利。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施某某賠償米哈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無獨有偶,2月2日,小米公佈“汽車設計文件洩密”事件處理結果。此前,合作方北京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因對其下游供應商管理不善,洩露了公司汽車前後保險槓某個版本的過程稿。
小米表示,依照《保密協議》對其處以100萬元的經濟賠償,責成其對下游供應商加強信息安全管理,並對洩密肇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要求該公司出具行之有效且責任到人詳細整改方案,全面升級保密措施。
由此看來,大公司對待洩密方面的事件還是零容忍的。大家對待這兩件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理性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