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与施某某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被告施某某通过自己的B站账号上传了包含《原神》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形象“枫原万叶”视频,该行为侵害了米哈游公司对于万叶游戏角色形象享有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书显示,施某于2021年4月发布了1个视频,名称为“【原神】枫原万叶雷火冰水四大元素大招炫酷展示-4K60帧纯享版”,时长为4分钟,发布12小时内播放量为12.5万,点赞3368次,转发4498次。法院认为,施某侵害了米哈游公司对“枫原万叶”游戏角色形象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应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最终,判处施某赔偿原告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1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通过发布被诉侵权视频,使得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枫原万叶”游戏角色形象,其行为侵害了米哈游公司对该游戏角色形象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著作权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施某某赔偿米哈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无独有偶,2月2日,小米公布“汽车设计文件泄密”事件处理结果。此前,合作方北京某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其下游供应商管理不善,泄露了公司汽车前后保险杠某个版本的过程稿。
小米表示,依照《保密协议》对其处以10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成其对下游供应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并对泄密肇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出具行之有效且责任到人详细整改方案,全面升级保密措施。
由此看来,大公司对待泄密方面的事件还是零容忍的。大家对待这两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