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大家如何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先看一个案例:
2012年5月1日,原告孙银山在被告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简称欧尚超市江宁店)购买“玉兔牌”香肠15包,其中价值558.6元的14包香肠已过保质期。孙银山到收银台结账后,即径直到服务台索赔,后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欧尚超市江宁店支付14包香肠售价十倍的赔偿金5586元。
法院是怎么判决的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10日作出(2012)江宁开民初字第646号民事判决:被告欧尚超市江宁店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孙银山5586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可以看出,法院支持了孙某的诉求,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对方以知假买假来抗辩,但是本案中,法院认为孙银山因购买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而索赔,属于行使法定权利。因此欧尚超市江宁店认为孙银山“买假索赔”不是消费者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所以大家可以正常的去索赔,但是不要去主动要求多少金额,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 养成购买小票的习惯 这个会存在很大的影响因素,证明你确实在这个商场购买过该物品。
其次 在发现有异物的时候,立刻留存证据,要保持食物的现状,还有尽可能的辨识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紧接着要联系商家,先合理协商,提出诉求,不要主动提及金额。切记留存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录像。然后要看是否接受商家的提议,如果不接受,继续下一步。
商家如果要抗辩不是他自己的过错,那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是需要他来证明这个不是他的过错。如果被威胁,因为有录音,可以叫👮鼠鼠。
如果是线上购买,同时可以与平台客服沟通。
如果都不行,拨打12315 消费者保护12331 食药监督12345 市长热线。进行协商监督。
如果以上都不行,最后一步就是王炸,去法院起诉,干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