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开游戏公司(5):关于公司、个体工商户和拉投资的一些事


3楼猫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9:50 作者:锅贴(游戏圈老油子) Language

假装开游戏公司
假装做游戏
游戏糙话
最近想到一些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补充一下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事情。

不要鼓吹单打独斗做游戏

我向来是强烈反对单打独斗做游戏的。现在国产游戏圈子里弥漫着一股鼓吹单打独斗做游戏的歪风邪气,动不动就是初中生高中生辍学做游戏,动不动就是半路出家自学做游戏,动不动就是一个人做游戏。我寻思着做游戏现在怎么搞得和写网络小说一样了?写网络小说不成功,无非只是浪费一些时间而已,实在不行就算了。做游戏要真金白银的花钱,没有后悔药吃。
没有足够的投资,没有专业的分工,是不可能出好成果的。不要拿《吸血鬼幸存者》、《星露谷物语》这样的孤例来举例子,游戏行业发展这么久,有几个这样的游戏,能说明什么问题?如果所有游戏都可以一个人做出来,那才叫产业,那就可以做。
也不要迷信国外游戏行业好。无论是买断还是内购,死掉的国外游戏也很多。我们看到的国外游戏都是相对好的,值得推荐的,那些死掉的沉下去的国外游戏,根本就没人去关注好吗?去翻STEAM那些沉底的国外游戏,看看有多烂。
网上现在一搜一大把,半路出家自学做游戏,自学程序、美术、音乐、策划做游戏。这些互相挨不着的内容,一个人靠自学成才,我都无法想象该怎么学。这是漩涡鸣人会影分身吗?这么做游戏简直就是灾难,形同儿戏,真是岂有此理。
其实在17年刚注册机核网账号时,我曾经也动过念头,要不要自学做游戏。但是我混社会坚持一个原则,要去某个行业做,就要先工作一下,或者至少要多了解一下。随着深入了解,我对游戏行业越来越保持敬畏之心。自学做游戏?我都快40岁了,脑子进水才自学做游戏。我自学一年做的东西,可能还不如别人专业岗位一天做的东西好,这有什么意义呢?
“不要拿你的爱好来挑战我的职业。”

个体工商户的优点

个体工商户非常灵活,办理程序比较简单快捷。在我们生活中,各种各样看得到的服务业小店,比如早餐店、小餐馆、小百货商店、小超市、网吧、书店、猫咖之类的,都是个体工商户。还有其他不是临街服务业的店,比如一些老师创建的个人艺术学习班,也属于个体工商户。据我了解,也有一些游戏项目组是按照个体工商户来注册的,因为都算是工作室,就那么几个人凑钱一起做游戏。
个体工商户交固定税,所以国家的限制比较宽松。只要老板做的生意是正常生意,不要搞什么怪事,国家也不会太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定义是“个体工商户是有经营能力的个人,不是公司法人”。
前面我说过,公司账户的资金一定要在银行的监管下公款公用,老板绝对不能随意使用。哪怕公司只有老板一个人,老板也不能随意使用,不然被银行查到就是“职务侵占罪”,会进去踩缝纫机。个体工商户不一样,不是法人,所以不需要像公司那样开设公司账户,全部资金都是老板个人资金,可以随意使用。这样看来个体工商户似乎非常灵活方便,做事也很轻松,其实不然……

个体工商户的缺点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的规定,就决定个体工商户无法接受投资。如果游戏项目组要拉投资,个体工商户不能用个人账户接受转账,银行会查。情况如下:
  • 如果投资老板以个人名义投资游戏项目,制作人是个体工商户,用个人账户接受转账,法律会判定成“个人借钱”。个人借钱,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返还本金利息,这样对游戏项目会非常危险。万一投资人突然反悔,要求制作人返还投资资金,并且去法院上诉,项目组是无力招架的。法律会支持投资人的诉求,强制执行制作人还钱,没钱就执行资产冻结清算。
  • 如果投资老板以公司名义投资,制作人是个体工商户,用个人账户接受转账,银行会判定成“发工资”。发工资就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转变成公司。不过我默认在平行宇宙里要拉投资入股,所以一开始我就会选择注册公司。

公司资金受法律保护

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公司资金受法律保护”。反复强调,公司的钱不是老板的钱,老板千万不要随意使用公司账户的钱。即使公司只有老板一人注册,公司资金也不能被乱用,不然老板一样进去踩缝纫机。
法律要求这么严格,一个是为了防止公司逃税漏税洗钱,一个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老板必须给自己开工资,每个月公司按照工资标准安排银行转账,计算个人所得税。老板即使钱用完了,也不能挪用公司资金。
股东如果后悔想撤资,只能先暂停注资。已经投入的资金,股东必须先在公司股东会中协商,要求老板和其他股东同意,让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但这个很难。协商不成的话,股东要去法院起诉,申请冻结公司资产,进行破产清算还钱,但这也很难,因为只有公司真正破产才能被清算。
要申请冻结公司资产,申请人需要出示强有力的证据才行,不然法院根本不会受理。这也是法律对于公司其他股东的保护。否则随便一个人去法院要求冻结公司资产,法院就支持执行冻结,万一申请人是骗子怎么办,万一搞错了怎么办,那岂不是形同儿戏?
当然,创始人老板一定要尽力把公司经营好,不能乱搞。如果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清算,股东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法人赔偿,但怎么赔偿还要看双方怎么对峙,看证据如何。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股东要求赔偿的诉求。这里不是说创始人老板就可以仗着法律保护为所欲为,法律一样会有约束,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如果创始人老板贪方便,只注册个体工商户,一旦投资人起诉要求还钱,并有明确证据,那么法院会很容易判定创始人败诉。因为这是个人借钱,还钱天经地义,一点缓冲期都没得。注册公司虽然麻烦一些,但确实能够给创始人老板提供相当的法律缓冲期。万一产生纠纷,法院也会调查并尝试调解,对创业是很重要的保护。
这里特别提醒一下,没事别去注册公司当法人。公司被注册以后如果一直空挂,超过一定时间就会被判定“经营异常”,会对法人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必须要主动去注销才行。大家千万要管好自己的身份证,虽然现在注册公司已经比较严格,但难免被钻漏洞,别莫名其妙变成公司法人。

拉投资要正确理解“股权稀释”

要做游戏,想拉投资,就要注册公司,制作人当法人,让投资人进来一起当股东。一般来说,股东占股权比例应该是按照出资额度来定,要看大家怎么商定。我在网上发现很多人对于“股权稀释”这个概念有误解,认为创始人股权由于资本持续投入,导致被不断出让分摊,使得创始人手中持有的股权数量降低,是创始人吃亏,是被无良资本吸血。
这里我要提醒一下,创始人被资本稀释股权其实是好事。资本投入公司运作,会让公司的整体估值提高。虽然公司没有上股市,还谈不上市值,但在投资活动中还是要计算估值的。如果公司完全没有资本投入,那么估值就是零,是个空壳,即使创始人老板100%持股,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有资本进入提高估值,创始人持有的股权才会值钱。要吸引资本投资,那必然要出让股权,这个天经地义。
这里来举个例子:
  • 如果完全没有资本投资,创始人老板100%持股,但是公司估值为零,就等于创始人老板所持的资产为零。这没有任何意义。
  • 假设有个投资人老板看好创始人老板,投资四百万元资金入股,获得45%股权。看上去创始人老板失去了45%股权,股权被严重稀释,好像很吃亏,但公司获得了四百万元资金,估值从零提升到四百万元。
  • 创始人老板和股东作为公司高层,要共同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对这四百万元资金的使用有投票决定权。那么在账面数据上,创始人老板和股东各分一半投资。创始人老板掌握的公司估值就变成两百万元。
  • 以此类推,如果后面还有另外的投资继续投入,创始人老板需要继续出让股权,让公司获得的估值进一步提升,相应创始人老板掌握的公司估值也会提升。当然这些都是账面资产,不是创始人老板个人的钱,但毕竟也算资产。
  • 我们看到市场上,特别是互联网行业,一个公司经过多轮融资,创始人个人持股不可能很多。一般来说,一个经过多轮融资的公司,只要是发展稳定,创始人老板个人持股能有10%就很不错了,一般在5%左右。持股比例少不代表创始人不是老板,老板当实际控制人就行。
  • 那些表面上看持股比例很高的老板们,大概率有股权代持。他的账面持股比例中会有其他隐形股东,真实持股不会很多。

正确理解游戏研发和发行、平台的分成关系

上面提到持股比例被稀释,那么顺道说一下研发和发行、平台的分成关系。虽然taptap对游戏平台分成比较优惠,但鉴于版号审核会有时间延误,所以我们仍然需要先从steam做海外发行,接受全世界市场的检验。
Steam平台的分成是30%,我们默认无法达标他们那种提成优惠政策标准。那么理想状态下,研发和发行分剩下的70%,最公平的就是平分,各分35%。在网上,我看到有很多做游戏的吐槽,说被强势发行方压榨,甚至有大厂发行方自带渠道,要求直接分走90%,让研发只能拿10%。
看上去这确实是店大欺客,是无良资本吸血,但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个大厂发行自带渠道,有很高的流量,对游戏销售有很大帮助,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能够销量,那还是可以做的。假如带渠道的大厂发行非常强势,要求分走90%,但游戏通过他们销售获得一千万元销售额,那么按照10%分成,研发获得一百万元。
如果发行方相对弱势,能够提供的渠道和流量有限,分成35%。游戏通过他们只销售了一百万元,研发靠35%也只能分到三十五万元。这就是发行商势力的区别,要看销售额总量有多少才行。有时候确实不服不行。一切都要看实际到手的钱才能决定。当然如果研发和发行合作愉快,都不计较一时得失,能够一起成长,把生意做得稳中有进,那也是很不错的。
那么本次就写这么多。有空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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