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的出現,走入千家萬戶,便利我們的出行。同樣也興起了一些行業,比如外賣行業,還有電動車租借公司。
電動車租借的坑其實已經屢見不鮮,但是還有很多想做外賣行業的人去租借電動車,最後才發現一個無形的大坑在等著他們。
這個故事是我朋友跟我講,他朋友本身是有輛電動車,但是呢在那種門店的地方放了半年左右,沒有騎導致應該是電池虧電或者別的原因,他也不去修,想用的時候又沒得用,才去想租一輛電動車,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她又覺得電動車沒用,然後想把合同給結束掉,結果才發現簽了個霸王條款,在合同期內,如果想把電動車未到時間歸還的話,必須交6000塊錢的違約金,不然無法結束合同,可是他沒有那麼多錢可以交,眼看快到租借費該交的日期,因為他是日結大神,又沒錢交,然後他找到了一個手機店把手機給賣了,他用的是蘋果12,128g,聽我朋友說他賣了800,然後在老闆娘的忽悠下買了。vivo Y37,分期付款1200多買,(聽我朋友說這傢伙容易被忽悠),直接被老闆娘忽悠瘸了,還跟我朋友說這老闆娘真好😂。故事是真實故事,聽說他那個朋友要起訴那個租借公司,那具體怎麼樣我就不清楚了。
我只能說我寧願去去買二手的電動車,我也不會去租借這種電動車,坑太多,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他會擺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