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出现,走入千家万户,便利我们的出行。同样也兴起了一些行业,比如外卖行业,还有电动车租借公司。
电动车租借的坑其实已经屡见不鲜,但是还有很多想做外卖行业的人去租借电动车,最后才发现一个无形的大坑在等着他们。
这个故事是我朋友跟我讲,他朋友本身是有辆电动车,但是呢在那种门店的地方放了半年左右,没有骑导致应该是电池亏电或者别的原因,他也不去修,想用的时候又没得用,才去想租一辆电动车,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又觉得电动车没用,然后想把合同给结束掉,结果才发现签了个霸王条款,在合同期内,如果想把电动车未到时间归还的话,必须交6000块钱的违约金,不然无法结束合同,可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可以交,眼看快到租借费该交的日期,因为他是日结大神,又没钱交,然后他找到了一个手机店把手机给卖了,他用的是苹果12,128g,听我朋友说他卖了800,然后在老板娘的忽悠下买了。vivo Y37,分期付款1200多买,(听我朋友说这家伙容易被忽悠),直接被老板娘忽悠瘸了,还跟我朋友说这老板娘真好😂。故事是真实故事,听说他那个朋友要起诉那个租借公司,那具体怎么样我就不清楚了。
我只能说我宁愿去去买二手的电动车,我也不会去租借这种电动车,坑太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摆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