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力求在不劇透的前提下,以主觀和相對客觀的角度闡述電影的底層邏輯和深層內涵,供讀者閱讀和學習。本意是讓讀者帶有思考的,親自去體驗,觀看完整的電影。也許由於個人疏忽,文章或許存在錯誤,歡迎各位在評論區指正,謝謝)
無人區 海報
- 創作背景:本片導演是甯浩
- 電影簡介:本片展現了社會生活中不同人對於金錢的不同的價值觀,社會對於人的影響。一名職業律師潘肖為了名利雙收,幫助盜獵國家珍禽鷹隼的黑老大洗脫罪名。由於在荒漠地區-無人區,交通閉塞,文明世界的規則在這被打破,律師駕駛著一輛汽車頻繁“壓線”,從黃線到紅線,律師的理性被眼前的所見所聞打破,從自私自利到良心初現,這期中發生了很多故事,而故事的開始便是那隻鷹隼。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律師的選擇與法律的公平
- 律師是一個職業,一份工作,滿足生活所需而賺取錢財,這無可厚非。很多律師的處境並無電影,電視劇所呈現的那般光鮮亮麗;也絕不是西裝革履,一雙皮鞋行走在文明的社會的瀟灑;律師是一個容易被誤解的職業,背後的原因有很多,作為非專業人士也不做深入探討和分析。
-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洗脫犯罪事實的行為雖然在傳統道德觀念下是令人鄙視的,但在法律規則之下也並無不妥。律師沒有權力評判一個人是否有罪,影片中律師潘肖基於委託方的描述幫助其脫罪是一種選擇,沒有對錯之分,因為他是一個律師,而聘請律師則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
- 律師應該為法院服務、為個人服務,還是為金錢服務? 而我認為,這個問題沒有答案,在於選擇,而如何選擇不僅僅在於律師個人,也關乎社會。
天平的兩端
追名逐利是人類的進步還是倒退
- 片尾有這樣一句話:“我就看那個鳥啊,它咋就飛那麼高呢?為了一口吃的,連命也不要了,我就跟那鳥差不多了。“而這個鳥在影片中恰恰是價值連城的珍禽,不論是販賣珍禽的黑老大,還是利慾薰心的潘律師,亦或是”夜巴黎“黑店裡的生意,他們不一樣,但他們也一樣。這兩隻價值連城的鷹隼卻也導致了劇中人的死亡,他們真的不要命嗎?
- 電影中的旁白也說了這樣一句話:“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就是人會用火。”火給人類帶來了禦寒的功能,也能抵抗猛獸的襲擊,帶來了熟食。火讓人類進步,讓人類文明發展。大自然的生物所要解決,也必須解決的問題就是食物,沒有食物便遭受飢餓,直至死亡。
-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是一句俗語,它的典故里指出的是不義之財,人性本是貪婪的,在鉅額金錢的誘惑下,誰又能抵擋這份誘惑?是劇中極為理性的律師,還是較為感性的人們?這部電影講述了社會的規則與現實, 似乎金錢對於人和食物對於鳥一致,而錢又不是食物,但錢能換來食物,還能換取其他生活所需。人彷彿不再為活著而發愁了,卻還是在為”活著“而奔波,而發愁!
生活的意義
總結:這部電影的優秀之處在於把文明社會的極為理智、理性、聰明的律師”騙“到了無人區,在失去規則的保護之下,讓觀眾看到了律師從狂妄自大到逐漸妥協,再到情緒崩潰。社會的衝突,人性的衝突以及人貪婪的本性,更多的是啟發觀眾的思考。整部劇似乎一直在回放,而鏡頭下的主角卻一直髮生改變。拋棄了傳統的道德觀,作惡多端,財迷心竅的人最終都自取滅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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