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力求在不剧透的前提下,以主观和相对客观的角度阐述电影的底层逻辑和深层内涵,供读者阅读和学习。本意是让读者带有思考的,亲自去体验,观看完整的电影。也许由于个人疏忽,文章或许存在错误,欢迎各位在评论区指正,谢谢)
无人区 海报
- 创作背景:本片导演是宁浩
- 电影简介:本片展现了社会生活中不同人对于金钱的不同的价值观,社会对于人的影响。一名职业律师潘肖为了名利双收,帮助盗猎国家珍禽鹰隼的黑老大洗脱罪名。由于在荒漠地区-无人区,交通闭塞,文明世界的规则在这被打破,律师驾驶着一辆汽车频繁“压线”,从黄线到红线,律师的理性被眼前的所见所闻打破,从自私自利到良心初现,这期中发生了很多故事,而故事的开始便是那只鹰隼。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律师的选择与法律的公平
- 律师是一个职业,一份工作,满足生活所需而赚取钱财,这无可厚非。很多律师的处境并无电影,电视剧所呈现的那般光鲜亮丽;也绝不是西装革履,一双皮鞋行走在文明的社会的潇洒;律师是一个容易被误解的职业,背后的原因有很多,作为非专业人士也不做深入探讨和分析。
-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洗脱犯罪事实的行为虽然在传统道德观念下是令人鄙视的,但在法律规则之下也并无不妥。律师没有权力评判一个人是否有罪,影片中律师潘肖基于委托方的描述帮助其脱罪是一种选择,没有对错之分,因为他是一个律师,而聘请律师则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 律师应该为法院服务、为个人服务,还是为金钱服务? 而我认为,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在于选择,而如何选择不仅仅在于律师个人,也关乎社会。
天平的两端
追名逐利是人类的进步还是倒退
- 片尾有这样一句话:“我就看那个鸟啊,它咋就飞那么高呢?为了一口吃的,连命也不要了,我就跟那鸟差不多了。“而这个鸟在影片中恰恰是价值连城的珍禽,不论是贩卖珍禽的黑老大,还是利欲熏心的潘律师,亦或是”夜巴黎“黑店里的生意,他们不一样,但他们也一样。这两只价值连城的鹰隼却也导致了剧中人的死亡,他们真的不要命吗?
- 电影中的旁白也说了这样一句话:“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人会用火。”火给人类带来了御寒的功能,也能抵抗猛兽的袭击,带来了熟食。火让人类进步,让人类文明发展。大自然的生物所要解决,也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食物,没有食物便遭受饥饿,直至死亡。
-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一句俗语,它的典故里指出的是不义之财,人性本是贪婪的,在巨额金钱的诱惑下,谁又能抵挡这份诱惑?是剧中极为理性的律师,还是较为感性的人们?这部电影讲述了社会的规则与现实, 似乎金钱对于人和食物对于鸟一致,而钱又不是食物,但钱能换来食物,还能换取其他生活所需。人仿佛不再为活着而发愁了,却还是在为”活着“而奔波,而发愁!
生活的意义
总结:这部电影的优秀之处在于把文明社会的极为理智、理性、聪明的律师”骗“到了无人区,在失去规则的保护之下,让观众看到了律师从狂妄自大到逐渐妥协,再到情绪崩溃。社会的冲突,人性的冲突以及人贪婪的本性,更多的是启发观众的思考。整部剧似乎一直在回放,而镜头下的主角却一直发生改变。抛弃了传统的道德观,作恶多端,财迷心窍的人最终都自取灭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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