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歷史漫談(六)


3樓貓 發佈時間:2022-11-02 11:14:02 作者:細草微風 Language

理性與復興時代

1648年——1789年
宗教改革時代以基督徒關於拯救之道的道路爭端為標誌,而理性時代最突出的標誌就是否定一切超自然宗教,尊重科學和人類的理性(意志)代替了基督教的位子,成為西方的文化基石之一,這種新生的思想會催化出一種新的為人處世方式,那就是世俗主義,上帝的存在開始變得模糊起來,創造天地的父到底在千百年的信仰中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他在新的世界中能否找的自己的位子?許多的新教徒在面對這種危機的時候被迫在辯解和放棄之間選擇,他們會漸漸發現,信仰是一件關於人的經歷和過去的事情,而不是空洞的教條,單單靠講道的力量,基督教的福音派開始慢慢傳播開來。但基督徒終歸會意識到,在這樣一個新的時代裡,基督教必須獲得國家的支持才能存續下去,因此,現代基督徒可以接受宗教自由
另一方面,在北美大陸,來自歐洲新教徒的變革者和自然神論的啟蒙者達成了脆弱的同盟,他們出於自己的信仰和共同的對於舊體制的不滿,燃起了一把涉及各個歐陸大國的戰爭,一個歷世歷代都不曾出現過的新秩序即將誕生

上帝的椅子

1775年里斯本發生大地震,而這裡曾被天主教稱為“虔誠之都”,結果成百上千的修道院被摧毀,而一所妓院和金庫卻倖存了下來,這簡直是讓教皇穿著JK在辦公室裡走,災後天主教舉行了很多的贖罪儀式,但沒什麼意義,餘震的來臨和宗教的虔誠並不相關,這一事件在歐洲引起了巨大的風波,從皇宮貴族到街頭巷尾,從啟蒙主義到新教,都開始對著天主教猛烈輸出
宗教改革時代再次證明信仰和權力是一個強有力的組合——基督徒一旦取得權力,他們就會用它來迫使人們一致歸向真理:天主教,信義宗,或是改革宗,所以,成千上萬的人為其信仰而死。後來,人們心中終於有某種普遍而又十分深刻的東西覺醒起來,要進行反抗。我們稱那種反抗的時代為理性時代——或如某些人喜歡說的——啟蒙的時刻,那個時代正如查爾斯·威廉斯說的那樣,“民族利益和思想放鬆一起將形而上學趕出文化領域”。
這種理性時代的精神用一種全新的方式看待神、世界和個人自我,也就是世俗主義,就理性服從於信仰、心智順服於權威來說,中世紀和宗教改革時代都是基督教信仰的世紀。對天主教徒來說,教會是權威;對新教徒來說,聖經是權威,但是兩者都以神的話語而非人的思想為先。人在今生的基本考慮就是為他的來生做準備。理性時代拒絕這樣的想法。它讓理性取代了信仰。人的根本關注點不是來生,而是在這個世界上獲得快樂和成就;通往快樂的最佳嚮導是人的心智,而不是信仰——也非情感、神話或迷信。
啟蒙主義者怎麼做到這一點的呢?他們並不否定神,但是肯定客觀規律的存在,而且肯定神不能隨意干涉自己設立的規則,因此對神多加崇信是無益的,但這也是很危險的一步,因為它暗示了另一種可能,既然神不會干涉我的生活,那麼我應該如何愉悅我的過去和未來呢?
人的心中有一把椅子,原先上帝坐在這裡,現在人想要坐上上帝的椅子,或者請別人來坐這把椅子,但這椅子有這麼容易坐嗎,有個大家長在替你兜底的時候,你可以放心去問,去玩,並且心安理得,現在你自己做了或者說你自己請別人來坐了,當一切的問題和遭遇向你湧來的時候,你就無路可退了。
坦白說,樂觀的人認為這種困惑好比人類獨立意志的嬰兒時期,但另一部分人認為人是在試圖補足自己從原初誕生開始就未曾擁有過的東西,這種幻覺終究會導致一切的努力化為徒勞。當然,大家都是很穩健的,上述的問題還沒有直接遇到,因為啟蒙主義者依然處於一個神的過渡期,但這已經拉開了序幕,人會重新尋找自己的價值所在,什麼是人的價值呢?既然都說到這裡了,請想想花開伊呂波,請想想松前緒花,請想想那些像松前緒花一樣發光發熱的人,你是不是有答案了
一千二百年以來,奧古斯丁的思想一直統治著基督教王國,人分擔了亞當的原罪,需要神的恩典,而確保這一恩典的實施則是神讓教會來管理國家的原因,但現在,知識分子說:人不是罪人,他是一個具有理性的造物,他需要的常識而不是恩典。
基督徒開始發現自己處於兩種對立的思潮中,17世紀尾聲的一些人試圖協調信仰和理性,他們認為基督教任然是合理的,信仰通過理性得出,其中的代表是洛克,在《人類理解論》中他認為“神的存在是理性所發現的最明白的真理”,洛克的神與《出埃及記》中的神並沒有任何相同,他的神毫無神性,同樣洛克也贊同啟示,但事實上基督教只有一個最基本的教義:耶穌是彌賽亞。簡言之,洛克相信基督教中有許多合乎理性的部分,人類的道德行為是耶穌和使徒所要求的全部,這也是理性的。
在18世紀的另一批人持更加激進的態度,他們相信一種稱為自然神論的學說,這個當然不是無神論,這種說法認為世界上存在一個“最高存在”,整個世界都是神創造的,但是神從來沒有干涉過這一切,而這個神來自於人類原初的宗教,這種思想最著名的講者是伏爾泰,他無情的批判所有的教會,但他並不希望摧毀宗教,他說:如果神不存在,那麼有必要去發明一個。
但是,與曾經的教會批評家不同,啟蒙時代的批評來自於教會之外,他們瞄準的是整個基督教的基礎——真理和救贖,教會不再是世界唯一的答案,人的靈魂第一次相信可以依靠基督之外的事物得到歸處。他們對付教會的武器主要是“真理”,但這個真理首先把所有的基督教義排除在外,於是所有在系統內的正統基督徒都失去了反駁的能力,不管基督徒怎麼根據聖經和歷史去申辯,所有涉及基督教義的內容都會被打上“超自然”“不是真理”的印記,於是啟蒙主義者在狂喜中獲得了一次次自己專屬的大勝
你說的都不算數,怎麼和小學生吵架一樣
自然之神的另一個比喻就是鐘錶匠,他們認為神創造世界之後,世界的規則就開始獨立運行,這一點是和神無關的,好巧不巧,在德劇《暗黑》裡,也有一個創造了三個平行世界的人,哦,科學家,他的身份就是一個鐘錶匠,男主女主就在這樣的世界裡誕生
但怎麼評價《暗黑》這部劇呢,第一季還不錯,但到了二三季,感覺編劇用穿越時空從而導致人物性格變化這一點,用的次數太多了,導致看的很疲勞,而沒有一開始的好奇心,整個三部來看,反而是一個感覺很精簡的體量裡 卻又很臃腫的東西的感覺

理性之殤

但這並非絕對,英格蘭主教約瑟夫·巴特勒在《宗教類比》中指出,自然神論者以他們自信的樂觀主義想象他們已瞭解神一切的智慧和目的。他們通過自然模式來閱讀這一切。然而巴特勒看得清清楚楚:生活充滿了困惑和不解之謎。他沒有試圖去證明神的存在。自然神論者從來就沒有否認過這個前提。他也沒有拒絕理性;他認為這是人的自然之光。但他的確挑戰了理性的最高權威地位。巴特勒說,理性沒有提供完整的知識體系,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它提供給我們的只有可能性。
他說,在自然領域理性並非至高的。自然充滿了模糊和不可解釋的神秘。我們處處都會遇到困惑。如果我們在自然中會遇到難題,那麼我們還會對在宗教中遇到麻煩感到驚奇嗎?但是更進一步說,我們之所以瞭解自然中的慣常道路是因為它是通過經驗—包括我們的難題和困惑一顯露給我們的。如果宗教真理遇到相似的困難,那麼我們假設一種知識與另一種知識一樣可靠難道不合理嗎?我們通常以可能性為基礎採取行動,那麼在宗教中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呢?
怎麼排擠一個人,第一步:這個東西是你做的,但現在和你沒關係。第二步:既然和你沒關係,你就不要管了。第三部:你看角落飲水機旁邊有個空位子,你以後就去那裡吧。第四部:這個人反正也沒什麼用,開了算了。
約瑟夫·巴特勒一針見血的指出了自然神論的弱點,它完全建立在虛偽的樂觀主義之上,它無法解釋生活中的種種罪惡和人內在的虛弱,因為自然規律是清楚的、不變的,自然神論就認為人也是清楚的、不變的;但人不會這樣,也絕不可能變成一種自然的機器,人會犯錯,然後在錯誤中看清自己,然後繼續前行。我們會因為一件諸如陌生人的讚美這樣的小事而充滿熱情,也會因為親友的冷漠而走向暴力,人是不可知的,人是善變的,所以人才會心存希望,所以才會有神。自然神論的人顯然沒有明白這一點。

虔誠的靈魂

在17世紀70年代,一場被稱為虔敬派的運動開始了,這來自於理性所無法補足的靈魂空洞。如同帕斯卡爾所說:
“即使是理性,也不能成為尋找神的可靠指引。如果我們單單相信理性,我們會懷疑除了痛苦和死亡之外的一切事物,但我們的心靈告訴我們這不是真的。認為生命和整個世界沒有任何意義,這會是最大的瀆神罪,神和生命的意義必須用心靈而非理性來體會。心靈自有其理由,理性並不知曉。”他如此深刻而又如此明瞭地看清人類的狀況,以至於我們這個時代的男女信徒在三百年之後依然能從他那裡對自己神秘的天路旅程獲得一份了悟。”
在理性時代,帕斯卡爾認為自然不是通向神祇的道路,但放棄這些信仰又無法否認自身對於可知主義的立場,“但是我看到的太多,使我不能否認(他),又看到的太少使我不足以確信,我處在一種可憐的狀態中,我百般希望,如果有一位神支撐著自然,它就能一點也不模糊地將他啟示出來。”宗教改革是一段充滿激情的日子,在此之後的是被稱作新經院哲學時期或者認信時期的日子,在當時風起雲湧的知識界衝擊下,信心不再是一種順服的行為,而是某種“心智操練”。
哈哈哈哈哈,思想操練,都給我練,啟蒙運動都給你練沒了,還想思想啟蒙,好大的膽子
這種僵化的思想體制也是虔敬派的改革目標:第一,他們強調個人信仰的重要性。他們拋開天主教的基督教王國和新教的基督教共和國中的一切夢想,他們相信基督教是從個人開始的。因此,基督教史上受洗的基督徒(異教徒也一樣)要悔改信主這一觀念第一次凸顯出來。虔敬派信徒們說,信仰的本質,在於信徒們的心靈之中對神的恩典具有親身經歷。第二,虔敬派想要將基督徒生活的重心從個人在其中出生和成長的國教會轉移到由對神有永活信仰的人們組成的親密團契中。從這些中心得到生命復興的平信徒應該把神的道傳揚到各個階層。
虔敬派逐漸把世界基督教的重心從爭論宗派到對於靈魂的關懷上和屬靈平信徒的重要作用,支撐所有要點的關鍵是:重生,這不是一種神學教理,而是基督徒必不可少的經歷。從某種意義上說,虔敬派是現代一切復興運動的源泉,它把基督裡面的新生命經歷安置在基督教信息和傳道活動的中心。因此,想到今天的基督教福音派就不可能不想到虔敬派運動留下的印跡。
重生說的是什麼意思呢,這其實是一種精神上的蛻變,比如斯彭內爾認為基督徒不應該在修道室內苦修,而更應該在更多人的基督聚會中交流,他本人就在家裡召集一群信徒,每星期兩次閱讀聖經和信仰交流(看起來怎麼像邪教),這種“有意識的”侍奉,更能激發起人內心的信仰,之後的他還幫助並且投資了一所窮人學校、一所孤兒院、一家醫院、一所拉丁語學校,一所寡婦之家,一所未婚的女子之家,一家醫療站,一座圖書倉庫一家印刷機構和一所聖經之家
重生是什麼意思呢?首先排除老牛的重生,話說起來老牛可真是《魔獸》裡的一個經典英雄,典型的易於上手、難於精通。當然要是隻玩《魔獸》戰役雷克薩的旅程的話,那就只是爽了,可惜現在的《魔獸》對戰對新人太不友好了,基本不可能有人上來就被猥瑣六七把,還能開心的玩下去,除非是我這種徹底的休閒玩家,輸贏都無所謂,只會人族無腦TR,陰到一個人就笑一天,非常的開心
什麼叫做有意識的侍奉,就是要基督徒多和朋友打打桌遊,搓搓麻將,做做按摩,人只有在社會群體裡才會,有意識的存在
福音派信徒從虔敬派那裡繼承了兩個重要的特點。
第一,情感在虔敬派教徒的宗教生活中佔據很大的比重,而理性則有瀕臨消失的危險。既然人的心智不能看透人類命運之謎,那麼就剩下感情來承載信仰的意義了。因此,虔敬派幾乎沒有說到神在自然或人類歷史中的位置,它幾乎沒有向世俗主義的傳播提出挑戰,而福音派常常具有同樣的弱點,所以他們實際上是並行的。
第二,虔敬派保留了現存的制度化教會,它並沒有正面攻擊它,但它將基督教的本質一新生和靈性生活一一從傳統的國教會轉移到親密的團契小組或信徒們的志願組織上。在美國,國教會不曾盛行,福音派與教會宗派觀念聯盟,只是大大增加了各種強調傳福音或基督徒生活某個層面的宗教運動。

福音覺醒

在西方基督教中,緊接著虔敬派的是一場浩大的福音覺醒運動,它在三個地區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德國(虔敬派的崛起)、英國(循道宗的改革)和北美殖民地(大覺醒運動 Great Awakening)。在英國福音派被稱為循道宗,英國也是福音派的主體,福音派大部分的基本信條可以在清教主義中找到:人類的原罪,基督的代死,不配得的神恩,以及真信徒的得救。但清教主義關注更多的是政治,它試圖在英格蘭和美洲建立一個神聖的共和國,一個真正的聖經社會。福音派並不熱衷於此,像虔敬派一樣,福音派沒有遊離於政治之外,但他們最大的激情在於使失喪的人悔改歸信。他們較少關心教會改革,更多關心向所有人——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嘲笑者和異教徒——傳福音。
戰錘40k靈能覺醒,可以戰錘是個魔幻宇宙,靈能覺醒意味著亞空間和物理宇宙越來越近了,應該採訪一下神皇,看看他怎麼看這一點
循道宗依據衛斯理的管理安排和組織成立,在英國聖公宗內部發展,衛斯理在1739年寫到:
我把整個世界看作我的教區,我把向一切願意傾聽的人宣佈救恩的好消息當成我應盡的義務 開始了,循道宗和以往的基都教會不一樣的一點,就是它對於傳道的場合,要求很少,蒼穹之下,黃土之上,都可以是神的啟蒙場。
循道宗整體大都有各個密切的小組組成,這種秘密和單線的負責制度被稱為教會中的教會,但是在英國的國教,也就是聖公會的眼中,宗教的熱忱已經成為了過去式,英格蘭已經有了做過多的神聖事業,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在所有的事情上適度,這種態度標誌著“理性麻木教會”的階段正式到來。這種態度很大程度上是在啟蒙主義把信仰從生活的中心擠到邊緣的情況下,一種無所適從的適從。到1784年,美國的循道宗已經成為一個全新而獨特的教派,這也標誌著與聖公宗的決裂

歷世歷代的新秩序

1776年7月,本傑明·富蘭克林和約翰·亞當斯、托馬斯傑弗遜一起受命組成一個委員會來設計美利堅合眾國的國璽,有各種各樣的意見,比如富蘭克林最初想用一個具有摩西特色的設計,背景是法老的軍隊淹沒在紅海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逃離法老的統治,上帝在海中開出一條通道讓以色列人通過,在埃及人追上了的時候,大海淹沒了法老王的軍隊),璽文是“反抗暴君即服從神”(真是有文化,這其實也道出了美國獨立戰爭的一個本質);傑弗遜想用一個以色列子民在曠野中,“白天別雲柱引導,夜間被火柱引導”的場景,但最後採用的場景其實沒有什麼聖經含義,但是在國璽上的拉丁文還是包含了這樣一種暗示——我們今天在美國貨幣上也能看到的:
E PLURIBUS UNUM-COEPTIS-MDCCL XXVI-NOVUS ORDO SECLORUM 大概的意思是:合眾為一,神喜悅我們的事業,1776,歷世歷代的新秩序。
一美元的紙幣,在左邊那個看起來有點怪異的三角形金字塔上面的是:ANNUIT COEPTIS (他( 神)領導我們的事業)。另一句強調的是NOVUS ORDO SECLORUM (世界新秩序)在金字塔底部寫著MDCCLXXVI即羅馬數字分1776年,在這一年美國獨立宣言被簽署。
什麼叫做“歷世歷代”的新秩序,坦白說沒有人清楚這是不是變革者的豪言壯語,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基督教會在美利堅民族的歷史中,即將面臨一個嶄新的,截然不同的使命,也就是被稱為大覺醒運動的宗教信仰大爆發,這個在美國漫長的復興運動史上尚屬首次。
在過去的數個世紀以來,基督的子民在基督教王國的思想下找到棲息之地,宗教改革最終動搖了基督教王國,而之後通過法律建立起來教會不得不在極端中間搖擺:要麼,遵循國家的寬容政策,這個也是英國國教的路線,宗教作為社會粘合劑的作用,要麼對異端採取零容忍,這種壓迫導致了歐洲三十年戰爭。而在美國,基督教的新秩序走了一個不同的路線,因為在第一代殖民地上有著各種不同的語言和信仰。舉個例子,1646年,僅在哈得孫河沿岸就回響著18種語言,恐怕所有的基督徒團體都能在一件事情上達成一致:每個團體都想要得到完全的自由來宣告它自己的觀點。然而很快事實就表明,唯一能使每個團體得到這種自由的辦法就是將這種自由賦予其他所有團體。
這樣,教會被迫獨自肩負起向不信者傳福音以及牧養信徒這雙重重擔了,沒有國家的支持,沒有國家的保護,基督教完全獨立了。因為教會在被剝奪國家支持後,不得不在自願基礎之上維持傳教和教導這雙重使命,我們稱這種情況為“自願捐助維持制度”,人們可以隨己意接受或拒絕福音,這與國家沒有任何關係。各種宗派必須在沒有國家幫助的情況下贏得信徒,並籌集資金。這對“新秩序”中的大覺醒相當重要,在第一波聖靈浪潮過後,許多人認為復興運動是神對美國的恩賜,美國就是那個神佑之國、山巔之城,新的上帝之國。
不知道美國人是怎麼看以色列人的,上一批神的選民還沒有找到聖經裡“流淌著牛奶和蜂蜜的的土地呢”
但這遭遇了清教徒的不滿,在英格蘭,清教徒代表舊派又建立起與國家聯合的基督教會,組織法律體系,神的旨意體現在“健康有益的法律”中。清教徒認為,沒有道德基礎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因為“人罪惡的本性像洶湧的海浪一樣,如果沒有海岸的話,將會吞沒一切”,因此清教徒知道必須要有法律來約束人強烈的慾望,防止人的墮落表現出來。這些法律或是來自聖經,或是來自自然和正當的理性。
但是,檢驗一項法律就是看它是否能促進“公眾利益”,也就是說,是否“實現神在社會中的旨意”。這種通過立法來制定道德規範的做法讓後來的美國人普遍仇視清教徒,因為我們現在都知道,大多數二十一世紀的美國人看重他們的個人自由高於他們生活其中的社會品質,認為人擁有穿衣服和不穿衣服的權利,有說和看的權利,有抽菸和喝酒的權利,總之,有他們樂意做一切事情的權利,而清教徒的神聖試驗也最終失敗了,18世紀之後清教徒分裂成“世俗清教徒”,也就是繼續主張清教徒的公民責任感,並關注合法政府,和大覺醒運動中以個人歸信作為教會資格基礎的傳統信徒。
可能美國人比較喜歡玩《全境封鎖3》吧
大覺醒運動(1720——1740)分為新派和舊派,新派支持復興主義,舊派反對復興,懷特菲爾德作為堅定的復興主義者,在1740年把新英格蘭的復興運動與各地殖民地的聯合起來,引起了劇烈反響,至1741年,復興運動的各個要素都展開了:互訪講道、毀滅的威脅、吸引聽眾的演說家巡迴佈道、禱告會和蜂擁而至的會員,還有紛爭和教會分裂。
大覺醒運動給信奉清教的新英格蘭帶來戲劇性的變化,這在一位康涅狄格農場男孩的生活裡表現得相當明顯。在學校單人房間裡,年輕的艾薩克·巴庫斯得知康涅狄格社會中的良好秩序受到教會中的宗教訓練和殖民地法律的維護。 然而1741年,當大覺醒運動席捲平靜的諾威奇時,艾薩克的母親歸信了,那一年他17歲,很快他就意識到他悔改的“預約時間”到了,他在地裡獨自割草的時候“重生”了,沒有通常會有的情緒和狂喜。他說,“神的光,使我清楚地明白了基督是完美的義,他擁有潔白而豐富的恩典,我的靈魂就這樣被牽引著信靠他做我的拯數者。 (如果這段讀起來覺得無法理解,其實也很正常,如果是一個精神上的覺悟,相信大多數人都會經歷過,不一定會多麼刻骨銘心,改變人生,就這樣一個普普通通的領悟,感覺到一些平時對生活的看法發生了改變,但在一個新教復興主義的家庭中,或者說一個濃度夠足夠的培養皿,這麼說可能有點冒犯,人會比較容易接受“生而有義”這件事)”
也不一定,可能這個人突然就悟了,比如我有一個好朋友叫做安度因,他就有一天重新領悟了聖光的力量,但說點掏心窩子的話,一個人如果真的突然就變了,如果沒有家庭和情感上的變故,那一定要小心,因為通常導向蠢和壞。
這道“新光”或“內心見證”是新英格蘭復興運動的關鍵。復興主義者指出,他們的父輩之所以會離開英國國教會來到美洲,完全是因為他們相信讓未歸信者進入教會與神的道相違背。他們感到,大覺醒運動是從神而來的呼召,為的是在新英格蘭開展一場“新宗教改革”。因此,新光派開始從教區教會中分裂出來,用新英格蘭奠基人的方法組織他們自己的聖會。他們聽取有關歸信經歷的見證,然後簽署一份契約,同意作為有形的聖徒教會共同按照主的方式走下去。在艾薩克·巴庫斯歸信後不久,他感到神呼召他加人復興主義者行列。
巴庫斯系統闡述了福音派關於教會和國家立場的關係,這一立場最終傳遍了美國:國家和制度化宗教之間的一切直接聯繫都必須打破,以便美國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國家,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巴庫斯同傑斐遜和麥迪遜一樣,相信“真理偉大,終會獲勝”,但他與他“開明的同道們”不同的是,他的真理意指聖經中的啟示教理。他的基本假設就是“神在世上指定了兩個不同類型的政府,它們的本質不同,所以永遠不應該相互混淆”;一個屬於國民,另一個屬於教會。
我們的民事立法機關,不能在宗教事務上代表我們,它們被選舉出來是成為民事和世俗事物的代表,它們要是干涉教會事物,那就是多管閒事,因為它的委託人並沒有授予它們這樣的立法權,進而言之,立法權對於信仰來說也是不合適的,信仰自願順服神,而武力無法促成這一點。
巴庫斯說的宗教自由,和我們現在理解的宗教自由,不是一個意思,當代人眼中的宗教自由是各個不同信仰的宗教可以在不危害社會運行的情況下,和平共處,那巴庫斯說的是什麼意思呢,就比如上面這段說的,他反對的是一個統一的意志去規勸他人的這種行為,他想倡導的是每一個人自願的順從神,而不是通過一個國教來管理和運行人的信仰,而也只有每個人自願的順從於神的法律,神的國度才會降臨美洲,這裡的自由是信仰的方式,而不是種類,而且其實也不自由,因為它明確了只有個體才是恩典的契約人,這變成了救贖的唯一渠道,其實是一種變化,其實也是一種管控
怎麼都喜歡管別人怎麼想的,順便安利一下《法扎》(搖滾莫扎特 法國版),真是太適合心情不好的時候聽了,大爽特爽,但是千萬不要公共場合播放,因為有些場景比較嗨,容易社死,但確實很嗨
既然都說道《法扎》了,那也順便推一下《德扎》,真是不錯,如果法扎是一場盛宴和狂歡,那麼德扎就是一碗文火慢燉,慢慢的把心靈燒烤入味

福音的迴響

到了1769年,這就不只是一個空洞的夢想,大覺醒運動促使大量的信徒皈依,復興運動的另一個關鍵在於基督教美洲,一個神的美洲。有一個線索可以表明大覺醒運動和過去決裂的深刻程度,那就是復興主義者所傳揚的信息。覺醒者全神貫注於個人對拯救的需要,這使他們傾向於忽略清教徒對福音中的政治和社會含義的關注,由於“恩典之約”限於個人——重生過的男女——“聖約子民”思想輕而易舉地就從教會轉移到普通的美利堅人民身上。因此,“選民”的使命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從建立清教徒的“神聖共和國”變為美利堅人民為“自由”而鬥爭。當然,復興主義者不是唯一讚成“自願捐助制度”的殖民者,18世紀其他思想路線也強調自由、無高壓政治、以個人同意為加入公民和教會組織的唯一根據等觀念。
一個很巧妙的觀念遊戲,把宗教信仰和反抗統治結合在一起,這樣一來才出現了廣泛的群眾基礎,現在文藝作品喜歡把這種自由,渲染的特別浪漫,但歷史上一般戰役的決定成果只看四件事:人數、武器、糧食和軍餉,其實主要即使錢和糧,沒人可以訓練和招募,沒有武器可以買,沒錢沒糧食是不可能贏的,除非我方都是高達和超人
許多自由之子受到啟蒙運動精神的感染。就像他們在法國和英國的導師一樣,這些愛國者一傑斐遜、富蘭克林、麥迪遜一認為人可以使用他的理性,藉著理性他可以對自已及其世界有一個合理或“自然”的理解。這些開明的愛國者堅信,一個人只可被他頭腦中的事實力量所驅動和引導。傑斐遜認為,國家如果為了達成一致而將觀念強加給人民,只會使“世上一半的人變成傻瓜,而另一半人變成偽君子”。
無聊,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這是啟蒙運動中的“理性人”和大覺醒運動中的“復興者”共同擁有的基礎,復興運動同樣也發展出自由觀一一隻是這種個人自由受制於聖靈的特別帶領一當然,這種觀點經受過聖經中客觀啟示的檢驗。歸信者個人對恩典的經歷給他帶來了靈性自由一不是來自“理性”,而是“在基督裡”。因此,正如西尼·米德曾經說過的,復興主義者“擁有的心靈”和“理性主義者擁有的頭腦”都證明官方宗教的強迫一致不再是合理的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在18世紀,理性主義者和復興主義者能在宗教自由這一實踐和法律問題上聯合起來,對抗那些現存體制的護衛者。這就基本解釋了
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第一條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確立一種宗教為國教或者禁止傳教自由的法律………”
在美國革命後一個世紀,一位富有洞察力的觀察家詹姆斯·布賴斯勳爵(1838——1922)寫下深人人心的一本書《美利堅共和國》。他成功地將美國人認為理所當然的假設凸顯出來。布賴斯說,美國的政教觀是植根在如下“教會觀上,即教會是屬靈團體,為了屬靈的目的而存在,沿著屬靈的道路行走”,因此,“平常的美國人絕不會想到國教有任何存在的理由。…任何形式的強迫都和這樣一個團體的本質相違背。…它不要國家的幫助。…它不追求專有的特權”。
這就是歷世歷代的新秩序。
週二不上班,睡到十點半

附:目錄

一)耶穌和使徒時代(公元前6年——公元70年二)大公基督教時代(70年——312年 三)基督教羅馬帝國時代(312年——590年
四)中世紀基督教(590年——1517年) (五)宗教改革時代(1517年——1648年) (六)理性與復興時代(1648年——1789年) (七)進步時代(1789年——1914年) ( 八)後基督教意識形態時代(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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