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个学习游戏制作的菜鸡,主修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我开设了“游戏创作者的游戏设计学习”板块以此带着大家以专业的角度讲述我自己的游戏设计学习经验和对游戏的理解。
今天我想聊一聊游戏的定义,我们都玩过非常非常多的“游戏”了,可是我认为每个人可能给出的游戏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想研究某个东西,第一是了解他的定义,第二是了解他的历史,再然后才是了解如今的现有知识体系。那么作为第一步,我来思考一下游戏的定义。
最初的我,认为游戏是一种提供娱乐的活动,猜拳是游戏,麻将是游戏,csgo是游戏,蔚蓝也是游戏。但是我逐渐思考,娱乐和活动这两个词是否狭隘?
游戏区别于其他名词的载体是什么?
游戏可以无需载体(猜拳),可以在桌面上用木头块,塑料块(桌游),也可以用鼠标,键盘,手柄(电子游戏),载体不是游戏最重要的东西,那么主语呢?游戏的游玩者是玩家,玩家可以是任意一个人,所以游戏需要主语吗?游戏是否是一种行为。我认为不是,没有在猜拳的人,难道世界上就不存在猜拳的规则了吗?这里就提到了新的名词,规则,规则是什么,是限定和扩展,是在一定模式下的静止,所以,游戏是模式,是创建一种模式。
游戏这时候的定义就可以延展为,提供娱乐的模式。在我深入玩游戏的几年,或者到了高中的时候,眼界拓宽却又局限,我会骄傲的认为游戏是第九艺术,虽然这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艺术(这里又涉及到艺术这个词的定义了,就更为复杂,我只知道艺术art这个词源自于好像是拉丁语的“做”一词,以为制作,专门用来形容工人,再深入就需要更深刻的理解了)
更甚不知道前八大艺术是什么,但我会想,游戏是否是仅供娱乐的?游戏可否有教育意义?小时候我常趴在地上玩拼图,玩迷宫,玩乐高(说到乐高,拼乐高是否是一种娱乐化的模式,那么乐高是否算游戏呢?这一思考更引发出了目前定义不够明确的问题)等等,这些是所有人告诉我们的游戏对于早教的智力开发方面的意义。为什么我会如此想,现在回想起来,我只是为了给这种在传统环境下认为是“不务正业”的“业”找一个“正”的名义,说到这个想起来哥伦比亚大学还把游戏设计归位师范学院,专用于研究智力开发和教育意义。
可我目前的思考是否具有意义,甚至可以说,为游戏冠名第九艺术是否是我心内对游戏的自卑与排斥,这是另一个问题,不过总而言之,这一段我们讨论的总归还是游戏的定义中的“提供娱乐”这四个字,这些思考远不能得出结论。想知道“提供娱乐”是否准确,“娱乐”的定义首先要明朗。
为什么我们拼乐高会快乐?是拼插的时候很顺畅?拼好一个板件时的“咔哒”声?享受自己购买上千一个玩具时候的优越感?还是拼好后油然而生的成就感和他未来的装饰意义。
“乐趣”是一个难以思考的课题,我们会从很多方面获得乐趣,从吃,喝等等基本行为可以获取,这是基因中对生存的满足,从学习,思考中我们也能快乐,这是基因中对于进化的满足。所以,游戏是学习一个模式,学习就是游戏的乐趣,游戏提供了一个易于学习,曲线平滑的模式,玩家负责学习,思考,拓展,这就是学习的乐趣,也就是游戏的乐趣。
在射击游戏中练枪虽然枯燥,但是也是学习的过程,我们愿意这样做。
所以,再一次的迭代,游戏变成了
“通过学习获得乐趣的简易模式。”
说到简易,我首先想到的是很多软件的老年模式,而软件本身设计的也是满足各种学历,各种智力的人使用的,肯定是最低限度的“简易模式”,而通过软件,我们也可以获得乐趣,那么软件是否是一种游戏呢?
有的人看抖音会上瘾,抖音是模式和模式的提供者,视频是学习的载体,我们时刻从短视频中提取信息和知识,抖音何尝不是一种游戏呢?(写到这里突然想到那个梗图,3x3的方阵其中每格上为“混沌邪恶”“中立善良”等等)
大家都开玩笑人生是游戏,是地球OL,但是生活不也是学习中获得乐趣的简易模式吗?他也完全符合游戏的定义。
所以我们的思考已经迭代到这种地步了,不如去思考一下语言学中“语言”的“意义”。
为什么我们要找寻“游戏”的“定义”?“游戏”的概念能代表什么?
在玛格丽特的画《这不是一支烟斗》中,他首先在上面画了一支形象的,透视明显的烟斗,随后在下面用法语写道“这不是一支烟斗”,这样的上下矛盾的表现形式正揭示了语言学中一个重要的问题,“词”的“意义”。
同样,早些年杜尚的《泉》也是如此,他用小便池作为作品,命名为“泉”,这同样挑战了语言的定义,不过他其中还带有一些反叛艺术的精神,那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