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死了。
他的墓就在印第安保留地的不遠處,當約翰從比徹之願千里迢迢趕來時,一隻鷹正落在他的碑上。
從達奇憤怒地淹死了意大利黑幫老大勃朗特並把他餵了鱷魚開始,這個遊戲逐漸就不那麼可愛了。它逼著你開始做出抉擇,讓達奇逐漸癲狂,麥卡漸漏本性,亞瑟得上了該死的肺結核。直至何西阿當著大夥兒的面被平克頓偵探一槍打死,藍尼在逃亡中飲彈身亡,約翰被抓,劇情把範德鄰幫和拿著手柄的我一步步逼仄到窒息。此時,我才會突然意識到,我是真正被帶入進這個1899年的美國西部了。
其實達奇和亞瑟一樣,有著一種極端的宿命感。身為顯赫一時的黑幫幫派頭目,他熱愛讀書,以史哲尤甚;聽古典樂和歌劇;精明、優雅、冷靜,天生的一股由內而外的領袖自信的氣質。然而,達奇是最先無比清晰地知道:文明終將到來,而如他們一樣的槍手、牛仔、黑幫,這些註定被歷史所淘汰。我猜想,他可能在雪山深處的梨刀村就開始在思考,他們是不是已經處在歷史的拐點?這種詰問,在馬掌望臺的時候一度被沖淡,直至他聰明反被聰明誤,被兩大家族聯合算計的時候,終於悲觀地做了肯定。
於是他一次次地鼓勵著同夥,經常說著“最重要的是,我們活下來了”。他在憑著一己之力對抗著時代,然而時代永遠也不會輸給個人。於是他崩潰,用瘋狂來發洩自己:他聽從麥卡,殺了康沃爾,炸了大橋,煽動印第安部落,企圖清除擋在他前方的一切障礙——甚至到最後,為了生存而兩度拋棄約翰,對亞瑟見死不救。
許多玩家厭惡達奇,卻不知達奇應是整個遊戲裡看得最通透的那一個。他看到了前方那幅巨大的輪軸,所有如他們一樣的人都終將被碾過。他試圖改變卻一次次事與願違,於是他自甘墮落。因為暴力和殺戮遠比善良和正義操作起來簡單得多。所幸,在下墜的途中,他有過一次短暫的清醒:多年後,當約翰帶著滿腔怒火來找麥卡復仇的時候,他終於被約翰說動,扣動扳機,對著麥卡的心臟來上了一槍,然後落寞的離開。
後來我去瀏覽了一下一代的劇情,約翰最終又找到了達奇,在懸崖邊走投無路的他,對約翰說了一段話:
"We can't always fight nature, John. We can't fight change. We can't fight gravity. We can't fight nothin'. My whole life, all I ever did was fight... But I can't give up, neither. I can't fight my own nature. That's the paradox, John. You see? When I'm gone, they'll just find another monster. They have to, because they have to justify their wages. Our time is passed, John."
說完,他縱身一躍。
不久,約翰為了保護妻兒,被警察部隊打成了篩子。像扎克斯一樣。
再很久,約翰的兒子傑克成年,為報父仇而拿起了槍。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猶記得馬掌望臺,救出西恩的那個夜晚,範德鄰幫,這個臭名昭著的美國黑幫的臨時營地中,達奇、亞瑟、查爾斯、西恩、藍尼......他們喝著威士忌,在搖曳篝火前跳著舞,如同普通好友的野營聚會;克萊猛岬旁,達奇和亞瑟午後划著船在湖裡釣魚,之後賽馬,彼此一同度過愉快的一天。
曾經滄海,而最無助者,莫過於別人眼見為滄海,而你已見桑田。
2
當送走門羅少校時,亞瑟·摩根在火車站碰到了聖丹尼斯的修女。
“摩根先生,其實你是個好人。”
“修女,看來你不怎麼了解我。”
“這或許正是你的問題,你從來都不瞭解你自己,摩根先生。無論你以前做過什麼,可是當你出現,你總是笑容洋溢地幫助著別人,這才是我眼中的你。”
在亞瑟的日記裡,他很羨慕查爾斯。因為他是能夠毫無疑慮地向善,而在亞瑟心中,善與惡總在反覆拉扯。
於是,這個本該為喋血硬漢的亞瑟,無法同瑪麗在一起,卻又無法忽視她向自己的求助;經常無端地伸出援手,攝影師,變裝馬戲團團長,法國畫家,新喪夫的寡婦......
翻看亞瑟的日記,字很好看,素描非常厲害,尤其能畫人物的神情——比之後來日記的主人約翰,不知道高出多少。要知道,後來阿比蓋爾和約翰兩口子,都得靠兒子傑克教他們認字。在那個由荒蠻向文明過渡的年代,能夠識文斷字,還畫得一手好畫的人,按理來說足可以躋身上流社會,謀得一份外表體面的工作。可體面的背後,卻是更極端地野蠻,亞瑟十分清楚這點。處理聖丹尼斯市長的工作最後,他也明確表示過對政治的厭惡,對於文明、城市的厭惡,在他眼裡,那裡一樣有著惡臭與寄生蟲。
可亞瑟卻經常說自己很笨。何西阿應是懂亞瑟的,在向布魯韋斯特家族的那個老女人介紹他時,何西阿形容亞瑟:有時候很笨,有時候很聰明,但多數時候是個傻瓜。然而私以為更貼切的說法應該是:亞瑟不想成為一個聰明人。身為範德鄰幫的二把手,他並不缺能力,不缺領導才能,不缺頭腦與魄力。可不同於麥卡,他毫無保留地對達奇奉獻著他的忠誠,甚至把他當成父親(我在日記中看到這裡的時候很奇怪,因為感覺達奇和亞瑟年齡差距並不大)。在臨終的那個山頂,當他用盡今生最後的力氣爬向了那把手槍,卻被達奇一腳踩住,他望向了達奇,聲嘶力竭地說出了最後一句話:“I gave you all I had......”
這就是亞瑟·摩根的遺言。
亞瑟如同達奇一樣,早已認清了自己的命運,甚至是在得知自己患病之前,他已經無數次地拒絕為瑪麗改變。差別在於,達奇最後通過一種極端地方式來宣洩他的無助,而亞瑟則選擇了漠視。
遊戲末期,亞瑟第一次向查爾斯——他的同伴——說出他罹患肺結核的事實,可查爾斯並沒有絲毫地驚訝,相反,他說道,每個人都會死,(像已經死去的)西恩,何西阿,藍尼,想想我們當下在做的事情,甚至可能等下就會被一顆不長眼睛的子彈打死。所以你很幸運亞瑟,因為你提前知道了死期,起碼你能去做些事情,救贖自己。
這也是亞瑟在遊戲最後兩章裡所做的事情。他心中的善良,終於在面對死亡時衝破了漠然。他開始思考著自己無條件的忠誠,趕走了放貸的施特勞尼,私下和莎迪一起救出了被達奇拋棄的約翰,還拜託莎迪以後要好好照顧約翰一家。
他內心的善良驅使著他幫助別人。當亞瑟病入膏肓,不停咳血,蒼白的臉上佈滿血絲,那一張風霜的臉上,卻總是掛著微笑。在所有陌生人的任務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位在森林裡隱居的短腿老兵哈迪爾。老兵親眼見證過最慘烈的地獄,那樣的戰場,從一端走向另一端,靴子都不會碰到泥土,因為地上全部是堆積的死屍。這樣的經歷連亞瑟都連連咋舌。但他拜託亞瑟的只是一同陪他去釣魚、打獵。遊戲的城鎮裡會碰到很多老兵,但唯有哈迪爾從沒有過抱怨,向一顆石頭一樣,既不妥協也不氣餒的活著。直至最後一次捕獵意外地被野豬頂死(亞瑟在日記裡寫到他是被熊殺死),亞瑟看著這位朋友的眼神,好像在說:“你先等下,我隨後就到。”
可能那一刻,亞瑟能夠真正去直面死亡,這個永遠拒絕變得聰明的牛仔,總算是隱隱感悟到了生命的真理與平靜。
亞瑟在解釋自己身份時用過很多詞。但是唯有一次,當他和哈迪爾在他的木屋裡喝著咖啡聊天時,他說他是一個流浪者。漂泊無依,四海為家,這大概就是他患病之前的最好寫照。然而遊戲的末期,當他悉知麥卡的背叛,隻身返回河狸巖洞去找他對峙時,鏡頭閃回,畫外音都是那些被他幫助過的人對他說的感謝。我想在那一刻,他終於不再是一個流浪者,而是一個好人。因為他改變了一些事情,住進了一些人的心裡。
於是他最後一次拖著羸弱的病體,把生的機會給了約翰,獨身擋住麥卡與平克頓偵探團的圍剿,最後平靜地在朝陽裡走到了生命的終點。
亞瑟是惡人麼?一定是。他殺人越貨,作奸犯科,光一顆項上人頭就值五千美元。他自己曾說過,等他下了地獄,請一定要受盡所有的刑罰,不然他沒辦法相信世間的正義了。
那亞瑟是好人麼?我想應該是。因為他身處於地獄之中,卻得到了救贖。
3
1899年的世界是什麼樣的?
清光緒二十五年,日本明治三十二年。女權主義方興未艾,美國剛剛執世界經濟之牛耳。世界中心尚在歐洲,科學昌明,文化燦爛,大師輩出,人們嚮往著那個從前只在小說裡出現過的二十世紀。
文明正在成長,資本正在擴張,而江湖正逐漸老去。
沒錯,應是江湖。
某種程度上說,美國的西部世界,一如中國的武俠世界。萍水相逢,快意恩仇,相忘於江湖。是刀劍還是手槍,是武功還是拳頭,這些只是形式上的差異,而內核相同。
所謂江湖,想必用語言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盡釋其意的,這是根植在文化之中的一種社會環境,一如西部與牛仔根植於美國文化之中。江湖之大,無論是漁舟唱晚,還是大漠孤煙,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時箇中人物——或者,當中一些人可以稱之為俠。史航曾解釋過,俠以字解,其實是夾縫中的人,無論是郭靖蕭峰,還是亞瑟·摩根。那一杆槍,一匹馬,馳騁在無論是大地之心,還是黑水沼澤,不就是俠的註解麼?或許有些許的不同之處在於,亞瑟並非大俠。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而在那個年代,國家的概念如此渺茫的年代,人類文明大幅攀升的最後一處休息處,俯仰無愧於心,不應當謂之俠麼?
於是,我們操作著俠客亞瑟,借他之眼,看到了1899年的美國江湖。看到了滿是馬糞的城市街道,鬧劇一般的女權運動,依舊對黑奴抱有歧視與懷念的南方莊園主。看到了電影、馬戲團、留聲機、一切文明的腳步,與剝皮、食人、屠殺、一切野蠻的面目。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無論人種、膚色、地理位置,一切都在悲哀地相似地發生著。
與此同時,這個江湖也一如亞瑟的身體一樣,正在逐漸崩塌。如同達奇一樣的許多幫派領袖在做著最後的掙扎,他們曾經的處事原則在資本與利益面前一文不值,這讓這些曾經江湖規則的建立者同時成為了其送葬者。他們摧毀忠誠與正義,殺資本家、炸鐵路、鼓動民族仇恨。可殺了康沃爾,康沃爾公司卻不可能崩塌,它依舊如故。安格斯堡近海,依舊漂浮著石油與化工製劑的汙漬。而如同亞瑟一樣的那些俠客,他們掙扎著企圖改變——他們也確實改變了些事情——可就算救了唐斯太太和他的兒子,礦工宿舍裡的工人們依舊吸著最濃烈的粉塵,拿著一小時30美分的微薄工資,直至肺部患上腫瘤。
往事越千年,卻發現後之視今,一如今之視昔,並非哀而不鑑,只恨歷史總在重複上演。
達奇、亞瑟、約翰,遊戲的西部世界裡的芸芸眾生,他們無法得知,這看似最美好的文明進程,在下一個一百年裡會,會再次變成互相殘殺,博弈與算計,冷戰熱鬥......直至下一個輪迴重新開啟。他們甚至不知道他們只是身處虛擬世界,過著看似自由卻被一行行代碼鎖定了的人生,而玩家們握著手柄,就是他們的上帝之手。
甚至於我們又處在歷史的哪個輪迴中呢?玩家們又是否被如代碼一般鎖定,過著被賦予的人生?
4
最後,想寫一點一直想寫的東西,遊戲的藝術性。
在《荒野大鏢客2:救贖》的末期,當亞瑟拖著病體騎馬回到河狸巖洞去找背叛的麥卡時,遊戲裡設計了一出我個人印象最為深刻的橋段:畫幅變成了電影一般的16:9(當然,電影畫幅確實在遊戲中多次運用),畫面染上一層落葉黃般的濾鏡,鏡頭的運動變得固定不自由,玩家能夠操控的唯一一個按鍵就是X騎馬鍵。當玩家按下X鏡頭隨亞瑟的騎行而運動,畫外音回放的是亞瑟患病之後,所有幫助過的人對他的感謝之詞,出現最多的一個句子是:你是一個好人。
之所以對這個看似簡單得段落印象最為深刻,是因為我覺得,騎馬在這個段落,遊戲是由其獨到的藝術性在其中的。
今年上半年,有一篇Brian Moriarty教授的演講轟動了遊戲圈,他蓋棺定論地認為,遊戲無法成為高尚藝術。他表明,遊戲因為結構化與需求屬性,無法做到一切崇高藝術的核心:奉獻。正如黑格爾學派所說,藝術是理念地感性顯現。中國的美學大師朱光潛具體解釋為,藝術是感性過後的理性思考。然而遊戲本身即“一系列有趣的選擇”(席林·梅爾,《文明》系列的創始人)。這讓遊戲本身有著兩重的阻礙:其一是,目前遊戲的本質是為了有趣;其二是,遊戲是需要玩家進行選擇,從而無法通過作者對作品進行約束。尾聲
《荒野大鏢客2:救贖》是一款需要一些耐心和鑑賞來玩的遊戲,悲哀的是,正因為如此,它起碼不會被中國的主流玩家所滿意。就像莫言的小說,在得諾貝爾文學獎之後,很多人驕傲地買了一本《豐乳肥臀》放到書架上,然後再也不拿出來看一眼。
可亞瑟一直在那裡,在那個已經遠去的西部世界,留下了策馬揚鞭的身影。可能,偶爾再次打開遊戲機,回到那裡,讀出遊戲早期的存檔,去聽聽那時營地裡每個人的故事,再執一杆長槍,或遊獵于山水叢林之間,飢餐渴飲,無拘無束,或奔行於世界之中,懲惡揚善,伸張正義。這樣有時並不好玩,有時容易厭倦。但這確是我身為一位玩家,能對亞瑟做的僅有的一點溫柔。
然而,我把遊戲進度停在了這裡:我操控者約翰,騎著馬,從比徹之願一路來到亞瑟的墓前。那是一座簡單得墳墓,用幾塊木頭雕刻成簡陋的墓碑,上邊除了亞瑟·摩根的名字,還有一行字:Blessed are those who hunger and thirst for righteousness. 我上網查了很久,這句話出自《馬太福音》,並偶然間在貼吧裡發現了一位網友的回覆,他將這句話譯的非常好,於是我決定把它分享出來,那就是:
渴求正義之人永受庇佑。
完
轉自Steam荒野大鏢客:救贖2評測
評測人: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