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精神病患者常常面臨著更為複雜的道德和法律責任問題。人們對精神病患的行為存在高度的敏感和敵意,尤其是在犯罪和不當行為的背景下,精神病患者的入獄率和再犯率遠高於普通人群。如何在倫理、哲學與法律之間平衡精神病患者的責任,特別是在他們的行為背後可能存在的病理性因素時,成為了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話題。康德曾提出精神病患者缺乏自由選擇的權利,因此不應承擔懲罰,但這一觀點是否仍然適用於當今的社會?本文將從倫理學、道德與法律角度出發,討論精神病患者應如何對其行為負責,探討過度譴責與適度責任之間的界限。
是否讓精神病患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很大程度上以及如何進行不同程度懲罰在很多情況下應該進行的是法律層面上的討論,但是目前的相關法律與法律概念中有相當一部分做的區分相當粗糙,這就意味著我們需要從哲學和道德的角度進行討論。康德認為精神病患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這就意味著也不需要接受懲罰。
之前的法律實踐中有相當多的案例是在這樣的精神下進行的,但是這樣的觀點存在很多問題值得思考,比如還適用於當今社會嗎?我的觀點是:精神疾病患者需要對道德上令人反感的行為負責,但不應該受到譴責。
人們對精神病患常抱有更大的敵意並且看到相關案例時常常過度譴責,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精神病犯的入獄率和再犯率要遠遠高於非精神病患,在美國有高於百分之九十的男性精神病患
在監獄、收容所或緩刑的狀態中(Kiehl and Hoffman, 2011)。這也就不意外為什麼對精神病患的道德責任的討論這麼激烈,並且也能夠理解一些對精神病患抱有一定悲觀態度的人為什麼認為讓精神病患承擔責任是沒有意義的。現在已經有相當多的研究發現,精神病患形成的積極的社會關係,對精神病患的積極的行為反應,如讚美、信任和讚揚,可能對精神病患者的發展產生相當積極的效果,以彌補無畏和缺乏抑制的道德有害行為影響(Godman and Jefferson, 2017)。但上述論述並不意味著我支持對精神病患無下限的縱容,雖然精神病患者存在極大的道德認知和同理心方面的認知,我還是認為他們應該承受除刑事責任和懲罰。
但是對精神病患過度的譴責並沒有實際的意義也不會對他們產生積極影響。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去評價一個人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個行為的道德價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的認知和行為本身就有價值,那麼就不應該受到譴責。有一個例子:兩個醫生都想挽救病人的生命並且採用同一種最有可能治療成功的方式,但是處於某種原因一人被救活但另一人被治療害死,沒有人會譴責第一位醫生並且我認為第二位醫生雖然有責任也不應該被譴責,因為他的行為和對治療方法的認知本身是善良和積極的(Scholten, 2016.)。
Scholten在文章中提到了一個迫害妄想症案例:一名四十歲有三個孩子的男性。認為他貶低毒販的話被人聽到並且告訴了當地黑手黨,黑幫認為他是警察。男子注意到有些人跟蹤他,他認為這些人會把他抓住並且殺死,他感到恐慌和害怕並且離家出走。
如果我們從思考醫生問題的角度來思考是否譴責這名男性,我們很容易得到答案:不應該譴責。雖然他離家出走的行為拋棄了他的孩子,而且沒有接著履行他照顧孩子的職責,但是他也只是想要保護自身生命安全雖然這種威脅是幻想出來的。精神病患的行為有時或許是難以理解、令人震驚的和不道德的,但如果他們的行為背後有正當合理的信念、認知和信仰支撐,或許我們不應該對這個群體抱有消極的刻板印象。
綜上所述,精神病患者的行為是否應承擔道德責任,是一個充滿爭議且複雜的問題。在面對精神病患者的行為時,我們應避免簡單的譴責,而應從其心理狀態、認知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入手,合理評估其責任。精神病患者的行為往往源於其內在的病理狀態,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應完全免除責任,而是應該在適當的法律框架下,區分不同程度的責任與懲罰。我們應該認識到,過度的指責和譴責不僅缺乏實際意義,還可能對精神病患者的康復與社會融入產生不利影響。與此同時,社會對精神病患者的理解與支持,尤其是在建立積極社會關係方面,能夠為其恢復正常功能提供積極的推動力。因此,如何在法律與道德之間找到合適的平衡點,仍然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要議題。
References
Kiehl, K.A. and Hoffman, M.B., 2011. The criminal psychopath: History, neuroscience, treatment, and economics. Jurimetrics, 51, p.355.
Godman, M. and Jefferson, A., 2017. On blaming and punishing psychopaths. Criminal Law and Philosophy, 11, pp.127-142.
Scholten, M., 2016. Schizophrenia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 A Kantian essay. Philosophia, 44(1), pp.20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