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玉溪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玉銀罰決字〔2023〕4-6號)顯示,雲南通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五項違法行為類型,處警告,並處54萬元罰款。
1.金融統計數據報送錯誤。
2.未按規定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
3.經收的預算收入轉入“待結算財政款項”以外其他科目或賬戶進行核算。
4.報送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
5.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盡職調查措施。
時任雲南通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袁躍宏、時任雲南通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吳雲志,對公司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盡職調查措施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