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玉银罚决字〔2023〕4-6号)显示,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五项违法行为类型,处警告,并处54万元罚款。
1.金融统计数据报送错误。
2.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
3.经收的预算收入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进行核算。
4.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5.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时任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跃宏、时任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吴云志,对公司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