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符號學:比賽勝負是怎麼判定出來的?(3)


3樓貓 發佈時間:2023-10-19 13:32:27 作者:競技研究社 Language


前文: 競技符號學:比賽勝負是怎麼判定出來的?(2) | 機核 GCORES

一 競技過程:文本→判定→結果

  • 1.1符號表意等式
前文提到了符號表意關係等式:符號X=意義Y。符號之所以能夠表意,就是因為 符號對應、進而等同於一個與它自身不同的、不是符號自身的另一個東西。回頭來看,比賽文本=比賽結果,似乎也正好符合這個表意關係等式。
  • 1.2競技過程圖式
一場跑步比賽,首先是賽跑選手在比賽的運動過程中,生產出了跑步文本。在作為文本生產活動的比賽結束之後,特定的跑步比賽規則,就對這個文本成品進行了規則判定,從而判定出了每個跑步文本的相應比賽結果,這個結果也就是參賽者的比賽結果。
1.21整個跑步比賽的過程,比賽結果的產出過程,可以總結為圖式:文本→規則判定→比賽結果。這個圖式可以進一步擴大為如下:
(比賽過程)文本生產→文本→【文本---規則判定】→【文本---比賽結果】
  • 1.3競技過程=符號表意過程
如果我們把這個競技活動的過程,與前面所說的符號表意關係形成過程,結合起來進行對照,我們就會發現兩者之間 潛在的同構性。也就是說,一個競技活動過程,實際上也就是一個符號表意過程。
符號表意關係形成:X→【X---意義解釋】→【X=非X】→【符號X=意義Y】
比賽文本
規則判定
比賽結果

二 跑步運動過程=未判定的文本≠比賽文本

  • 2.1跑步文本/判定結果
一個跑步選手在比賽結束時,通過這個競技活動過程,生產出了一個跑步文本。
2.11 如前文所言,在沒有被遊戲規則進行判定之前,這個作為成品的跑步文本,還僅僅只是一個單純的、獨立的、與競技本身無關的文本。它還稱不上是 競技意義上的比賽文本,因為它並沒有被判定出比賽結果。一個沒有比賽結果的文本,不可能是競技比賽的文本。
2.12 而只有當這個文本,與其他所有人所生產出來的文本,共同處於 由競技遊戲規則所支配的競技活動場域之中,進而 共同被競技遊戲規則所判定,形成一個比賽結果。這個文本才能轉化為比賽文本。
2.13也就是說,只有當遊戲規則對文本進行判定,判定出一個比賽結果之後,這個獨立的單純文本,才能成為一個比賽文本。
2.14比賽文本本身,僅僅只是在競技比賽中,才成為了比賽文本。一旦還沒有被規則所判定出比賽結果,那麼也就是還沒有進入競技場域,那麼它還不是一個比賽文本。
2.15是否還記得第一篇文章當中那個文學作品評比的例子,區分了作品本身與作品的評比結果。
當作家寫完作品本身的時候,還不存在、不涉及所謂的評比。只有我們把兩個不同的文學作品,放到一起,按照特定的評比準則,來對它們 進行評比的時候,才會產生出一個評比結果。每一個文學作品,都會產生一個屬於自身的評比結果。而這個評比結果本身,很顯然 並不是這個文學作品本身(文學作品是作為這個評比的對象)。
2.16把它與跑步比賽相對比。在評比之前,這個單獨的文學作品本身,也就是跑步比賽剛結束時,還沒有被遊戲規則進行判定之前,單純的、獨立的、與競技本身無關的跑步文本本身,即每一個賽跑選手自身所進行的這個單獨的跑步運動過程。
而評比之後,被帶上一個評比結果的文學作品,就是已經判定出勝負等比賽結果的跑步文本,即比賽文本。

  • 2.2非競技性的單獨文本
這樣一個未被判定的、非競技的跑步文本,也就是上述競技過程圖式中的文本環節,即規則判定之前的文本生產和文本本身。那麼,這樣一個未被判定的、非競技的跑步文本,它是什麼呢?
2.21上篇文章所言,一個人即使不與其他人進行跑步比賽,僅僅只是一個人獨自進行跑步運動,同樣也可能會產生出一個跑步文本。只不過,這個單獨的跑步文本,由於不處於競技場域中,會被解釋出其他的非競技性意義。通過這種非競技性的意義解釋,這個跑步運動過程的感知呈現,也就轉化為了一個表意的跑步文本。
2.22例如,一個人進行跑步鍛鍊時,被他人看到,並在他人那裡 引發了一個意義解釋:通過他的跑步動作,判斷他的跑步狀態、他的跑步水平等等;或者從中解釋出 這個人是一個熱愛運動、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人。那麼,他的跑步運動,就在這種意義解釋之中,被這個解釋者 構造成為一個非競技性意義的跑步文本。
  • 2.3場景示例1
但是,設想一下這個場景。
同樣還是這個人,獨自地進行完全同樣的跑步運動。這時,突然有另一個獨自跑步的人,跑到他的身邊,與其一起跑步。這兩個人彼此是陌生人,僅僅只是偶然碰在一起,是同方向的跑步運動者而已。他們的跑步運動,僅僅只是單純的身體鍛鍊。並且假設,這兩個人在主觀上並沒有相互進行跑步競賽的意圖,仍然還是在各自進行著單純的跑步鍛鍊。
但是,這時有第三個人,手握計時器,統計了一下這兩個人在某個路段的跑步用時。也就是說,他通過計時器,將兩個人的跑步鍛鍊,轉化為一場跑步比賽,判定出了兩個人的比賽結果。
2.31在這個場景中,剛剛還僅僅只是表達著身體鍛鍊意義的非競技性跑步文本,突然就進入到了一個競技場域中,被判定出比賽結果。非競技性的跑步文本,就轉化為競技性的比賽文本。

  • 2.4場景示例2
設定第三個人統計計時的路段為AB路段,這個AB路段就是競技場域。
2.41進入AB路段的跑步文本,同樣還是那個非競技性的跑步文本,表面上沒有任何變化,還是那同一個東西。因為對於那兩個不知情的跑步者而言,他們並沒有按照跑步比賽的規則,在進行跑步運動的競賽。在這個對於第三方計時者而言 是作為競技場域的AB路段中,他們仍然僅僅只是以身體鍛鍊為目的,進行著單純的跑步運動。
但同時,他們作為不知情的參賽者,也是這場臨時比賽中的比賽文本的生產者。
2.42因此,當他們跑步進入這個作為競技場域的AB路段時,進入這個競技場域的跑步文本,與進入之前的非競技性意義的跑步文本,是連續的同一個跑步運動過程,它們均是由同一個跑步運動過程所生產出來的跑步文本。
2.43只不過,在前一個場合中,還是表達了身體鍛鍊等意義的非競技性跑步文本,到了後一個場合,就突然轉變為表達了競技性意義的比賽文本。這兩個表達不同意義的文本,始終完全是 同一個跑步運動過程,表面上看始終是同一個跑步文本,前後沒有任何變化。僅僅只是處於不同的場合語境中,就完全成了表達不同意義的不同文本。
2.44因此,這兩個表達了不同意義的符號文本,都是同一個跑步運動的過程,在表面上看,是同一個跑步文本。

  • 2.5場景示例3
符號表意關係由兩個方面構成,一個是作為感知呈現的能指/再現體,一個是能指/再現體所表達的意義。
2.51一個非競技意義的單獨跑步文本,一個競技性意義的跑步比賽文本,這兩者的差異,僅僅在於後者,即表達了不同的意義。
2.52因此,上面說 這兩個表達了不同意義的不同文本,在表面上看起來是 同一個跑步文本,指的就是在作為感知呈現的能指/再現體層面上,這兩個文本,是同一個跑步文本,是同一個跑步運動過程。即兩個不同文本的能指/再現體,是同一個感知呈現。

  • 2.6場景示例4
當AB路段之前的非競技性跑步文本,即同一個跑步運動過程,邁入競技場域AB路段中時,開始了AB路段中的跑步文本的生產。
2.61而這同一個跑步運動過程 在AB路段中生產出來的整個跑步文本,也就是這個跑步比賽結束時,賽跑選手所生產出來的作為成品的跑步文本。(由於是同一個運動過程,因此在表面上看起來,它和前面的非競技性跑步文本,表現為同一個跑步文本)。
2.62而此時,它還沒有被遊戲規則進行判定。因此,AB路段的跑步文本,實際上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未被判定的、非競技的、單純獨立的跑步文本,也就是上述競技過程圖式中的文本環節,即規則判定之前的文本生產和文本本身。

  • 2.7場景示例5
這個AB路段的跑步文本,在表面上看,與前面的非競技性跑步文本,還是同一個文本。
畢竟是前面作為非競技性跑步文本的同一個運動過程,在這個AB路段進行跑步文本的生產。
看起來,是前面的非競技跑步文本,直接進入了AB路段,繼續著跑步文本的生產。
2.71但是AB路段已經是一個競技場合。如前所述,在這個場域中,非競技性的跑步文本,已經轉化為比賽文本,表達的是競技性意義。也就是說,在這個場合中,文本不再表達任何非競技性意義。
2.72因此,前面那個非競技跑步文本所表達的非競技性意義,即單純的身體鍛鍊意義,在AB路段的入口處,就已經終止了。這個非競技性意義,並沒有進入AB場合。符號文本是能指/再現體+意義的雙重物,意義沒有進入,那麼邁入AB競技場合的,僅僅只是非競技性跑步文本的能指/再現體,即跑步運動過程本身。

  • 2.8場景示例6
然而,前面也說過,AB路段的文本,在剛剛生產出來時,也就是還沒有被遊戲規則進行判定,因此它還並不是比賽文本,只是未被判定的、非競技性的跑步文本。也就是規則判定之前的文本環節。
2.81而還沒有轉化為比賽文本,也就意味著它並不表達競技性意義。同時,非競技性意義,已經終止於AB路段之前,並沒有進入AB路段。
2.82這也就是說,AB路段的跑步文本,既不表達非競技性意義,也不表達競技性意義。因此,AB路段的跑步文本,不表達任何意義。
2.83前面說,邁入AB競技場合的,僅僅只是非競技性跑步文本的能指/再現體。然而,能指/再現體的前提是表意,一個感知呈現,是在表達了某種意義之後,才成為能指/再現體。一旦不表意,那麼它就不再是能指/再現體,也僅僅只是一個不表意的、前意義的單純感知呈現。對於跑步文本而言,單純的感知呈現,就是這個跑步運動過程本身。

  • 2.9結論
最終,通過兩個場景的對比,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競技過程圖式中的文本環節,也就是那個未被判定的、非競技性的文本本身,它實際上是不表意的。而由於不表意,它就僅僅只是一個單純的感知呈現。
2.91因此,那個未被判定的、非競技意義的跑步文本,指的是一個跑步運動的過程本身。作為一個不表達任何意義的前意義存在,它僅僅只是一個單純的跑步運動過程。

三 未判定的文本=感知呈現=能指/再現體

  • 3.1未判定的文本=能指/再現體
3.11 首先,意義是通過作為感知呈現的能指/再現體 來表達的,沒有一個感知呈現,意義就無法表達。因此,在一個表意活動中,表意者是先生產出作為感知呈現的能指/再現體,然後再對其進行意義解釋,使得感知呈現轉化能夠表意的能指/再現體。
3.12 前文所說,正是因為不同的比賽文本表達出了相同的意義,規則才判定出了相同的比賽結果。
而在一個跑步競技活動中,對於最終的比賽結果而言,表達意義的是整個文本成品,即從起跑到終點的整個比賽的全過程。只有到達終點之後,比賽結束時,即完成整個比賽的全部過程之後,整個文本成品才被生產出來。也就是說,只有在停止生產活動時,成品才產生出來。
3.13 而當比賽結束,這個文本成品剛剛被生產出來的時候,還並沒有發生任何意義解釋活動,使其轉化為表意的文本。因此,當整個文本成品,即整個跑步運動過程被生產出來時,僅僅只是能指/再現體被生產出來了而已。
3.14 並且,如前文所說,比賽的結束與結果的判定,幾乎是同時的。在一場跑步比賽中,當作為文本生產活動的比賽,剛剛結束時的那一刻,這個僅僅只是作為能指/再現體的文本成品,是剛剛被生產出來。然後,遊戲規則就會立刻對文本進行判定,並直接產生出比賽結果。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的環節。
3.15 這也就是說,在競技活動的過程中,文本的能指/再現體被生產出來之後,除了遊戲規則的判定以外,沒有其他任何可作為意義解釋的東西,對這個跑步過程 進行意義解釋,使其轉化為表意文本。進入規則判定環節時,沒有任何意義解釋活動將其轉化為表意文本。因此,進入規則判定環節中的那個未判定文本,不是一個已經表意的文本,而只是一個前意義的感知呈現。

  • 3.2未判定的文本=無競技性意義=無意義的感知呈現
3.21 其次,在一個作為跑步比賽的競技性場域中,如果這個跑步運動文本不具有、不表達任何競技性的意義。那麼對於這個作為跑步比賽的競技場域本身而言,這個文本實際上也就不具有任何意義。
3.22 設想一下,在100米比賽的進行過程中,突然有一個人插進跑道當中,跟在賽跑選手後面一起跑步。但他不是參賽的運動員,那麼他的跑步文本,就相當於處於這個比賽場域之外,因而就不具有任何競技性意義。進而 也就是說,在跑步比賽的場域中,這個人的跑步運動文本本身 不表達任何意義。
或者設想這樣的場景,在足球比賽的進行過程中,有一個觀眾突然跑進球場內,而比賽卻照常進行,完全沒有停止下來。由於他不是參賽球員,那麼他在球場內的運動文本,也就不具有任何競技性意義。進而也就是說,在足球比賽的場域中,這個人的運動文本 不表達任何意義。
3.23 而一個不表達任何意義的東西,也就不是符號,更不是文本,而只是一個前意義的、作為自然性存在的單純感知呈現。對於這場跑步比賽自身而言,這個人的跑步運動過程,僅僅只是一個單純的感知呈現。
3.24 而如前所述,在比賽結束時 剛剛生產出來的文本,作為未判定的文本,它還不是比賽文本,因而它也就不表達競技性意義。那麼在這個競技性場域中,無論它表達什麼意義,對於這個競技場域本身而言,它都是不表意的。因而,它只是一個前意義的、作為自然性存在的單純感知呈現。
3.25 設想,當兩個賽跑者進行100米短跑比賽時,跑了很長一段路才發現剛才沒有設置終點線。而沒有設置終點線,也就無法進行規則的判定。那麼這兩個人拼盡全力所生產出來的跑步運動過程,也無法轉化為表達競技性意義的跑步比賽文本。
即便這兩個賽跑者主觀上是在進行短跑比賽,即便這個場域被兩個人在主觀上當作競技場域。但在這個場域中,他們的跑步文本,在客觀上是不表達競技性意義的,因而就只是一個單純的感知呈現,就只是一個與競技無關的單純跑步運動而已。
即便他們的跑步文本 被解釋出了其他的非競技性意義(例如兩個人是一個熱愛體育運動的好青年),但在這個競技場域中,它也不具有任何的表意性,也只是一個單純的跑步運動過程而已。
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人的跑步文本 和上面所說的情況,在表意本質上沒有區別,都只是一個前意義的單純感知呈現。
3.26 因此,競技過程圖式中的文本環節,也就是那個未被判定的、非競技性的文本本身,由於沒有進行規則判定,它還沒有轉化為比賽文本,因而它不表達任何競技性意義。那麼它必然也只能是一個前意義的單純感知呈現。

  • 3.3總結
綜上所述,在比賽結束時,剛剛生產出來的文本成品,只可能是一個單純的感知呈現,而絕不可能已經是一個表達了某種意義的文本。
3.31 在跑步比賽結束時的那一刻,作為單純感知呈現的跑步運動過程本身,被賽跑者生產出來。
然後立刻就進入遊戲規則的判定環節。在這中間,不會有任何其他的環節存在,也就不可能存在某種意義解釋活動,把這個跑步運動過程,轉化為文本。即便有其他的意義解釋活動,但這個意義解釋活動,必然不屬於競技場域內的意義解釋,因此必然是非競技性的意義。而這個意義,在競技場域內是無效的。
3.32 因此,在遊戲規則進行判定之前的文本環節,作為一個未判定的文本,它僅僅只是一個不表意的、作為自然性存在的、單純的感知呈現。作為文本生產活動的整個比賽過程,所生產的其實僅僅只是單純的感知呈現,只不過是具有表意潛能的感知呈現。

四 遊戲規則判定=意義解釋

  • 4.1表意文本→規則判定?
那麼,剩下的只有規則判定和比賽結果環節。
把競技過程圖式和符號表意過程圖式,放在一起,進行對照。
符號表意:感知呈現→意義解釋→能指/再現體---意義
競技過程:未判定文本→規則判定→比賽文本---比賽結果
4.11 我們已經確定,規則判定之前、剛剛生產出來的未判定文本,實際上就是符號表意的第一個環節:前意義的感知呈現。
4.12 如前所述,正是比賽文本表達了相同不同的意義,遊戲規則才從文本中 判定出了相同不同的比賽結果。
那麼這裡的問題就在於,在進入規則判定的環節之前,這個作為感知呈現的未判定文本,就首先必須要轉化為一個表達某種意義的符號文本。即,它首先必須已經是一個表意的文本,才能被遊戲規則所判定。
4.13 而一個感知呈現,例如一個單純的跑步運動過程,要形成表達某種競技意義的比賽文本,就需要一個意義解釋活動,將其解釋出某種意義,把這個感知呈現,與某種意義對應等同起來。
才能使得 感知呈現轉化為表意的能指/再現體,進而構成文本。
  • 4.2規則判定=意義解釋
然而,在競技過程中,未判定的文本成品 是直接就進入了規則判定環節,兩個環節之間根本沒有一個所謂的意義解釋環節。那麼,這個表意的比賽文本,從何而來呢?
4.21 結合上述圖式的對比,那麼只可能是一種結果:規則判定=意義解釋。就是說,遊戲規則對文本的判定,正是這個意義解釋的環節。是遊戲規則的判定,把未判定的感知呈現,轉化為表達競技性意義的表意文本。

五 比賽結果=比賽文本所表達的意義

  • 5.1判定之前已經表意?
如果遊戲規則的判定是這個意義解釋環節,把感知呈現轉化為表達了競技意義的比賽文本。
那麼,這也就是說,比賽文本所表達出來的相同不同意義,是由遊戲規則的判定,所產生出來的。即遊戲規則的判定,使得不同的比賽文本,表達出來了相同不同的意義。
5.11 然而,如上所說,正是因為比賽文本表達了相同不同的意義,遊戲規則 才從文本中 判定出了相同不同的比賽結果。
5.12 於是,這裡就出現了問題。作為單純跑步運動過程的感知呈現,進入遊戲規則判定的環節。遊戲規則判定 作為意義解釋,將跑步運動過程解釋出某種競技性意義,使其與這種意義對應等同起來。從而使得 跑步運動過程 轉化為表意的能指/再現體,進而 這個過程轉化為表達競技性意義的比賽文本。從而,不同的比賽文本,也就表達出了相同不同的意義。然後,遊戲規則判定環節,又對這個比賽文本進行判定,從而根據這個相同不同的意義,判定出了相同不同的比賽結果。
5.13 如果情況是這樣的話,那麼競技過程的圖式就應該如下:
未判定文本→規則判定→比賽文本---意義→規則判定→比賽文本---比賽結果
  • 5.2判定之前不可能表意
然而,這與上述的過程圖式是不相符的,與我們的經驗常識也不相符。
5.21 在現實世界中,比賽過程一結束,比賽規則就直接判定出了比賽結果。並且比賽規則判定出來的東西,也只有比賽結果,沒有別的東西。
5.22 其次,這個意義也不可能是處於判定規則環節中的東西。因為意義是規則判定出來的產物,而不是規則判定本身。第二個環節的規則判定,僅僅只是表示 規則判定這個動作本身。規則判定作為意義解釋環節,它僅僅只是表示 意義解釋這個解釋活動本身,而不表示解釋出來的是什麼東西。
5.23 規則判定之後,只有比賽結果。
  • 5.3比賽結果=意義
結合上述圖式的對比,那麼只可能是一種結果:比賽文本所表達的意義,實際上 就是這個比賽結果本身。比賽結果=所表達的意義。
5.31 比賽文本所表達的這個意義,必然只可能是比賽結果,而不可能是另一個其他的東西。
5.32 如此一來,整個競技過程圖式,與整個符號表意過程圖式,彼此之間就是完全匹配對應上了。
未判定的文本=感知呈現。
遊戲規則判定=意義解釋。
比賽結果=比賽文本表達的意義。
5.33 同時,這也印證了前面的推論:是比賽結果的相同,使得不同的比賽文本之間能夠相同。
因為不同的比賽文本,之所以是相同的,是因為它們表達了相同的意義。而它們的相同意義,正是由作為意義解釋的遊戲規則判定,所判定出來的。這個遊戲規則所判定出來的意義本身,正是比賽結果。因此,它們的相同意義,實際上就是相同的比賽結果。
5.34 如此,最終的結論,與預期的判斷是完全相反的方向:一開始是從文本的相同不同,導向結果的相同不同;但最後是從結果的相同不同,導向文本的相同不同。
5.35 表面上看是文本自身的相同不同,導向了相同不同的比賽結果意義。但實際上是相同不同的比賽結果意義,反過來使得文本自身能夠相同不同。並進而使得前者成立。也就是說,是所指意義的相同不同,使得不同的能指/再現體之間 能夠相同不同。這樣一個看似相互循環的過程,也正體現了符號和意義之間環環相扣的鎖合關係。

六 總結

  • 6.1
最後,以跑步比賽為例,總結一下整體的推論結果。
  • 6.2規則判定=意義解釋→感知呈現=表意文本
在特定的跑步競賽規則下,作為單純感知呈現的跑步活動過程,被這個遊戲規則 進行了作為規則判定的意義解釋,進而被規則解釋出某種競技意義。從而,使得這個跑步活動過程,得以成為 一個表達出這種競技意義的比賽文本。
  • 6.3比賽文本的意義=比賽結果
而跑步比賽文本所表達的這種競技意義,僅僅只是在這種特定的遊戲規則下,由這種特定的遊戲規則 對跑步活動過程 進行的判定解釋,所產生出的意義。結合前文所說,只有在特定的競技遊戲規則下,才會產生出一個比賽結果。因而這種競技意義,實際上正是比賽結果。
  • 6.4 結果判定=意義解釋
比賽結果的判定,實際上就是特定的遊戲規則,對文本進行意義解釋。
判定出比賽結果,實際上就是遊戲規則 對文本解釋出某種意義。
文本被遊戲規則 解釋出某種意義,也就是文本表達出了這種意義。
而這種意義,自然也就是比賽結果。
6.41 文本所表達意義的相同不同,也就是比賽結果的相同不同。這兩者是一回事,是一個意思。
所謂不同的比賽文本,表達出了相同不同的意義,實際上就是這不同的比賽文本,被判定出了相同不同的比賽結果。因為這個比賽結果,其實就是特定的競技場域中才有的競技性意義。比賽文本所表達的意義,必然只能是特定的競技場域中的這種特定的競技性意義。
6.42 意義是一個空泛的普遍性概念,不同的符號表意領域有不同類型的意義。而在競技場域中,它特有的競技性意義就是比賽結果。

七 不同的遊戲內容→不同的意義

而文本具體表達了什麼意義,則是根據不同的遊戲內容而言的。不同的遊戲內容,不同的遊戲規則設定,就會使得文本產生不同的意義。
對於跑步比賽而言,比賽文本表達了時長的意義。
對於圍棋比賽而言,比賽文本表達了目數的意義。
對於足球比賽而言,比賽文本表達了進球數的意義。
對於RTS、DOTA類電競遊戲而言,比賽文本表達了基地摧毀的意義。
對於這個問題,後面再細細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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