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百特,我老婆养的狗。
名字是我取的,有目共睹,他的脸像蝙蝠侠,老婆羞于高喊百特曼,我于是自作主张给它取名百特。
一三年,老婆从苏州捡回来他,他刚进家门的时候很脏,像颗小小的,毛毛的,黑黑的煤球。
那天也正好是我二十三岁生日,方才翻了几分钟相册,好像找不见了。
他脾气很古怪,刚住进我家没过多少时日,他独自在家把我显示器顶到地上。
于是我只得教育他。
见他龇着牙傻乐不知悔改,我在楼下买了个不大不小的笼子,让他进去反省,同时饿了他一晚上。
就从那天开始,他便不怎么理我了。
每天晚上老婆出门遛狗,我发现百特都会偷摸瞅我一眼,偶尔只有我和他在家,他一般安静趴在阳台上静若雕塑。
但我喊他,他还是会靠近我晃悠一会儿。
可他从来不让我抱。
我和老婆看着他长大,偶尔有时我调侃老婆简直把他当成自己孩子。
老婆愈发抱不动他,索性让我帮忙把他拎起来,放老婆背上。
我有时尝试把百特往自己怀里靠,可这小子察觉不对就拧巴着身子看向老婆,嘴里呜呜叫。
硬是就这么蹭到地上去。
老婆一直说,这就是天底下最普遍的父子关系。
我倒是挺认同,虽然我不曾当过父亲。
就这么拧巴下去吧。
拧巴了十来年,直到今天。

我给她打电话的时候,特意放轻语调,笑问她怎么把百特整成男娘了。
不过我倒是有些预感的,毕竟百特已经陪我们很久了。
其实我迄今为止从未问过老婆,当初是怎么遇到这家伙。
毕竟我稍微有些毛发过敏,而我盯着老婆如此热烈的眼睛,便也笑着点点头。
她那会儿穿着蓝色的长裙,左手拎着帽子,右手捧着百特,眨着眼睛朝我撒娇。
那个场景很像我们上大学时,她想我陪她去公园看鸽子。
我晓得她肯定是鼓足勇气做出这种决定,我更晓得,她不会害我。
事实如此,从那之后老婆又是勤通风,又是勤打扫,有时还会买些不知名的小药让我吃。
我也确实没再犯过敏,整整十二年。
这么久以来,我依旧很庆幸当初自己同意她的决定。
老婆跟百特说过很多悄悄话,那小子也不赖,取快递,拿遥控板,开门都不在话下。
懂事的确实像个小孩,在我面前也正经的像个儿子,可惜不会说话。
如我前面提到过的,他脾性古怪,从来不让我抱。
唯一一次好好抱着他,已经是一具瘫软的躯体。
他嘴里依旧呜呜的,我倒觉得他在骂我。
他在骂我怎么一滴眼泪不掉。
然后他就一直盯着我老婆了,眼睛水汪汪的挥爪子。
其实这文章本就应老婆来写的,不过她由内而外的消沉,朋友圈也不发,说自己想去静一静。
不奇怪,倘若这小子是个人,现在都该上初中了。
而我却是个蛮奇怪的人,我先是把他的名字写进文档。
然后在等。
我在等很多年以后,等百特转世化人,在一个蹦蹦跳跳的年纪接触到小黑盒。
接着偶然刷到我这么个帖子,他会突然想起来些奇怪的东西。
原来很久以前就有人爱过他。
那么基于这般妄想,倘若你真如我描述那样走来一遭。
我祝你能走进更远的春天。
哪怕是黄粱一梦也无所谓,因为百特切真缝补出了我老婆的童话。
这个世界需要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