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设施
在城的下属区划中可建设城下设施。
建设城下设施后,城和城下属的郡可获得各种效果。
选择指令菜单的“内政”-“城下设施”。
区划和条件:
每个城可建设城下设施的区划数量不同。位于平地的城区划比较多,位于山中的城区划比较少。
此外,部分城下设施还有着石高或颁布政策之类的建设条件。
增筑:
达到条件后,已建设的城下设施可通过增筑来进一步强化。
选择已建设的设施,选择“增筑”。
城下方针
颁布政策“革新制度”后,根据地以外的城也可设定城下方针。消耗劳力并设定后,城主就会自动建设城下设施。
城主根据城下方针进行的建设不会消耗费用。建设速度则会比通常更慢。
选择指令菜单的“内政”-“城下设施”中的“城下方针”。
*建设速度及可以增建的LV上限受到城能力影响。
*执行任务的武将(例如外交代理或政策颁布)无法进行建设。
*解职城主或更换其所属的军团,就会中止建设。
*颁布政策“革新制度”LV2后,城主可自动进行城下设施的增建。
*颁布政策“移交裁量权”后,设定城下方针时无需消耗劳力。
方针的种类:
根据城的能力高低,可设定的城下方针也会不同。 根据城的用途,可安排合适的城主和领主。
城下设施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