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視暴雪被微軟收購以後,外網刊登了DC先前所爆料的一則消息,即動視暴雪曾企圖向Valve購買Dota2。不過這些交易在價格的談判階段就落空了。
DC之前在直播中表示由於動視暴雪的一些原則性條款才導致該交易未能成功。遊戲市場的兩大巨頭在價格問題上的意見不一讓 Valve拒絕了這筆交易。
DC老師稱Activision Blizzard(動視暴雪)的代表在談判桌上過於“渴望權力”,即表現地十分強硬,同時DC還指出他們對Icefrog十分不尊重。
原文鏈接:https://dota2.ru/news/22877-activision-blizzard-vela-peregovory-s-valve-o-pokupke-dota-2-sdelka-sorvalas-na-stadii-obsuzhdeniya-ceny/
其實這已經不是暴雪第一次與V社就Dota2一事打交道。
2010年10月,暴雪娛樂副總裁Rob Pardo公開譴責Valve搶注DOTA商標的行為不當。然而在當年12月,暴雪曾想妥協,將《暴雪DOTA(風暴英雄)》改名為《暴雪ALL-STARS》。
不過,在2011年的暴雪嘉年華上,遊戲以“暴雪DOTA”的名義重新上線,並正式對外開放測試。從中可以看出,暴雪在權衡之後還是認為不能丟掉“DOTA”這樣一個辨識度很高的商標,希望通過“暴雪DOTA”能夠拉長《星際爭霸2》系列的熱度,為自己新遊戲的真空期注入更多活力。然而在 2012 年, 暴雪曾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提起訴訟,指控 Valve 沒有使用“DOTA”名稱的權利,並且商標並用在新遊《DOTA2》上。作為競爭對手,暴雪和Valve分別推出了自己的DOTA網遊《暴雪DOTA(風暴英雄)》和《DOTA2》,雙方有意壟斷“DOTA”商標,意在攻擊對手。
DC故事會:
他當時也不是說不買dota,他只是價錢沒談攏,他覺得我是暴雪我NB,你冰蛙什麼ddx?老子收編你給你臉了,你還在這裡談價?
你反過來談V社,雖然我們經常吐槽他。但v社基本上就是在吸納別人團隊的時候,就態度很,哎其實說白了就是不差錢然後懶,又給錢又放權,誰不喜歡這樣的老闆呢?所以不管是CS:GO還是Dota2的團隊,還有後來去找巨鳥多多談,他給的錢是真的挺多的。
V社雖然有他的缺點,但他突出一個不差錢。再加上懶,對吧?
我覺得你很酷,我給你那麼多資源。你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我相信你,你別來煩我。
什麼Kpi、指標、考核,我估計他也不怎麼講。做一個最酷的遊戲出來給我看。這感覺就是V社會說的話。
這點預算夠不夠,不夠我們可以再加個零。
【國外網友評論】
N0mad(2):英雄作為DLC出售。100塊錢。
No.5:我寧願再在一個版本補丁下玩五年也不願再吃一個暴雪的垃圾。
BALLU99%:雖然G胖不太喜歡他的女兒,但他不會把她送到孤兒院,因為這是他的血,在內心深處的某個地方,他非常愛她。
BezMozg:不,他特別喜歡她,因為她掙了很多錢。
Jinol:Dota死了。
Keerrigan:G胖就是個女人,他什麼都不做。
Anubias:嗯,很好。雖然暴雪不理想,但總比其他公司好。
rocknrollstar:當事情看起來不可能再糟了,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