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遊戲最初的樣子


3樓貓 發佈時間:2024-09-18 05:14:55 作者:lawburn Language

我至今還懷念小時候,大家圍坐在電腦旁玩CS1.6的日子。那時每人一條命,總喜歡把人機改成只用刀,這樣打起來才夠過癮。CS,是我對FPS遊戲最初的認知。也正因為如此,FPS成為了我一直以來最喜歡的遊戲類型。


後來,CF開始流行起來了。當初週末能玩一小時CF是最開心的事。大家省吃儉用,湊了20塊錢,偷偷跑到黑網吧找老闆給我們充Q幣,有一次,同學的爸爸發現了QQ裡的消費記錄,問了出來。我們幾個一聽,立馬心裡緊張,說是別人充的。他爸看著我們最後也沒再深究。那20塊錢應該是買了個7天的巴雷特,那天下午,我們在生化模式裡打得了個爽,整個世界都集中在了那一場遊戲中。

到了初中,我對CODOL情有獨鍾。家裡的電腦已經無法應付那些新遊戲,於是我經常跑到網吧。這時的網吧不需要身份證,只要交了錢,就能隨心所欲地打個爽。我那時候還省下學校食堂的飯錢,省吃儉用,把那部分錢攢起來,去充Q幣,買皮膚和槍。CODOL幾乎每天都在打,段位也很高,是我打得最好的遊戲。每當看到自己在遊戲裡殺敵如麻,心裡總有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感。雖然那個時候的遊戲生活簡單單調,但這是我最自在的的時光。

高中去了外地,週末我仍然去上網,然後玩彩六和CS,但身邊的朋友都在玩LOL。其實初中高中,大家一直熱衷於LOL,而我卻始終是一個人,沉浸在FPS的世界裡。換了學校,人生地不熟,我漸漸放棄了彩六、戰地、CS,轉而嘗試LOL。說實話,我從來沒有真正喜歡過LOL,連點開它的慾望都沒有。如果選擇夏天的記憶,我寧願選擇獨自玩OW那個擠在角落裡形單影隻的哥布林,也不願選在網吧的喧囂中,迎合別人玩LOL的自己,地下那個網吧的角落裡,總有我獨自打彩六ow的身影,從早到晚。廉價的娛樂陪伴我度過了高中三年。對我來說,lol不過是枯燥的工作,而彩六這才是生活本身。

唯一陪有人我玩過的,是apex。如果讓我選一個能代表夏天的遊戲,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Apex,甚至勝過鬥陣特攻。大學裡的許多記憶,都與Apex緊密相連。後來陪我一起玩遊戲的,是一位高中時不太好的同學。我們從初識時的陌生,到一起分享遊戲的歡笑和沮喪,逐漸成為朋友。我特別感激他,陪伴我度過了兩年巔峰的時光。我們一起經歷了服務器崩潰的瘋狂之夜,一起熬夜看DF比賽,也一起經歷了最終的漸行漸遠apex。誰能想到,曾經那麼熱愛的遊戲,最終變成了偶爾才玩的休閒。現在,我偶爾也會打瓦,但總覺得那種興奮和投入已經難以復得。雖然Apex一局20分鐘,但真正的戰鬥時間除了5分鐘,剩下的時間裡我們可以輕鬆聊天。相比之下,OW如果不是打排位,長TTK讓容錯率增加,也更適合我現在的心境。我從曾經追求競技、段位的自己,變成了一個真正認清平凡的自己。現在,我已經認識到自己並沒有特別的天賦在FPS遊戲上。從去年的自以為是,到如今的自知之明,我的20歲已經悄然逝去,而總有人剛剛激動地二十歲。我向往的,其實不過是那短短的幾個字——有人陪我玩遊戲。我懷念的,或許那段大家圍坐在電腦旁,分享時光的簡單快樂。這樣的回憶,就像我過去和未來的橋樑,將我對遊戲的愛戀串聯在一起。

這篇文章,是我對過去遊戲經歷的一段記錄。過去我熱愛遊戲,未來我也將繼續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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