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开始,家境贫寒又没受过什么教育的黑人小伙富兰克林·克林顿,就是从这么个黑帮遍地的贫民窟里成长起来的,几乎无可避免的走上了和无耻之徒并行的黑道,然后这个身上只有一百多块的穷小子除了日常被无良老板扣钱以外,还要应付赖在自己家不走的厚脸皮姨妈,要经常去帮开拖车的酒鬼朋友做白工,最可气的是经常要去帮发小拉玛·戴维斯的忙——说是帮忙,其实就是每次把拉玛从他自找的麻烦里拯救出来。当然了,虽然小富每次牢骚满腹,也改变不了打白工的事实。
小富这样的主角或许才是许多人的真实写照
随着游戏的深入,小富阴差阳错的认识了隐退多年的“大盗”麦克和他的“疯子”朋友崔佛。跟着这两个老江湖犯案,小富终于挣到了报酬,他将老麦当成了导师,视老崔为挚友。然后,这个自称不愿意离开洛圣都的小子,为了追踪老崔的仇家一路跑到了半个州外的深山里,为了救老麦孤身一人闯进三合会的地盘大开杀戒。老麦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被绑架了,小富冒着生命危险在高速公路上,跳车救下了这个傻小子。老伙计拉玛被陷害,又是小富杀进重围捞出了他。更不要提小富一次次义无反顾的跟着老麦去做FIB那些脑袋别在裤腰上的脏活了。虽然小富始终唠唠叨叨的抱怨拉玛是个傻X,抱怨老麦“你早晚会被人宰了”,抱怨老崔“伙计你疯了吗”,抱怨归抱怨。上述这些事,小富全都做了。
极具江湖气的小富
突袭FIB大楼的B计划,接应主角团队的直升机被打落摔到楼顶,老麦和队友纷纷表示驾驶员死定了别磨蹭了咱们赶紧逃命,只有小富说着“我觉得(他还有救)……”走向悬空一半的直升机残骸。就这一幕,足以说明小富极重江湖义气,也足以说明AB两个看似现实的结局其实是无稽的狂想。刀子嘴豆腐心的小富绝不可能去谋害亦师亦父的老麦,对付已经是出生入死朋友的老崔,也不可能下得去手。为这两个老家伙豁出性命,反而是富兰克林·克林顿最可能的选择。
要有一番事业,有点小聪明,不失义气的人。个人认为r星在小富身上的笔墨不是很多,重点是放在老麦和老崔身上。至于为什么让小富选择杀谁,是因为老崔和老麦之间的纠葛不可能让他们之间的人理解,只有小富作为一个旁观者,才能做到使玩家自己的选择不和剧情冲突(两边有理由杀,都有理由不杀)。
已化身OL玩家合伙人步入上流社会的小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