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98年。她比我大四歲。目前已經領證兩年,但一直沒辦婚禮酒席。本來是計劃好22年訂婚,22年底領證,23辦結婚酒席。由於23年發生過很多次爭吵,雙方家長都坐下來談過,我一直拖著不想辦婚禮。
家庭情況:本人父母都是醫生,我自己在家門口國企上班(發不了財也餓不死,獨生子女),上班後父母全款買了輛三系(本人名下,21年買的),家裡房產三套(沒有一套在我名下)。她yh員工,家裡有個姐姐早已外嫁,母親沒工作,父親在她上大學時期離世,上班後她自己貸款買了套房。
認識:交際是因為她是圈子裡朋友的姐姐,一來二去認識了。她對我有點意思,當然我主動追的一個月後在一起了(22年7月在一起的)。因為我自己父母傳統(他們都是彼此初戀然後結婚的),強烈要求我帶女朋友在外面吃飯見個面,我是一直不願意的。其中我父親想見面的想法尤為強烈,期間我和我父親連續爭吵一個月結果我妥協帶她去吃飯見面。見面當天我父母對她映像很好當場包了兩個紅包(沒和我協商過)。之後我父母就想著和她母親見面商量訂婚(因為我和她也是剛在一起沒多久腦子也發熱了)。和對方協商彩禮16.8w,然後我父母看她家條件不好就沒談嫁妝的事情。10月訂婚當場給了彩禮16.8w。直到領證我和她感情都還算可以。
爭吵:23年3月,她在她一個親人(她母親基本不管她,她父親去世後基本都是她這個親人照顧她)的攛掇下詢問我我自己家裡的房子能否加她的名字。我當場果斷拒絕,房子是我父母買的,我都沒名字你怎麼敢想的。她和我說反正都要結婚不是一樣麼。我直接反問你自己買的房子加我名字麼。她回答:這是我婚前買的,而且這房子是給她養老住的。(可能我情緒控制不行?)我當場就說彩禮16.8w給你了我們家沒要求過你家嫁妝,錢你全用來裝修你自己的房子了,我父母還表示婚後如果沒錢在給我們20w,你這樣你能給我什麼嫁妝?她回答我家裡沒錢,要我媽貸款再去給你換輛車麼?然後就是雙方親人坐下來談了,反正就是勸和。結果就是我父母傳統讓我退讓一步翻篇說現在老婆不好找。
爭吵之後直到現在,我盡力不去想,一直就是在看書準備考公務員。在此期間她房子裝修好了,她就讓我搬過來和她一起住了。她不會做飯我也不會,在這邊就是她媽做飯每個月我給她媽500元買菜。同時給她3000元(我工資就4500-5000),她自己的錢是不會動的。對了逢年過節只有我給她禮物她基本不給我買禮物。我個人物質慾望比較低想買的什麼我自己就買了。有次我問了句我的禮物呢?她來句我忘了我在給你補一個或者發520元給你?(突然想起來的)。在一起一年多她從來沒有主動過給我買衣服,我自己都覺得得換了問了她一句,她來句你自己不會買啊。然後我自己出去逛街買了一袋子回來(我前面說過我物質欲比較低,衣服我夠穿就行,有的已經穿了四五年了)。重點來了三天後我收到了她給我買的衣服,三條內褲,五雙襪子給我當場氣笑了。當晚和她溝通,她說她以前都是這麼對男朋友的不會談戀愛(不知真假),我說我又不是傻子我又不是沒感覺過怎麼被愛。爭吵無疾而終,此時是23年4月。從此之後我再也沒碰過她(應該懂吧),期間還有很多次爭吵。
目前:我現在離婚的想法很強烈很強烈,我和父母溝通過,老古董的思想太可怕他們反對說在磨合磨合試試。
盒友們出招:我想法:離婚,退彩禮。我給她的錢我可能去不想追糾。隨便求教如何說服父母我不可能以死相逼。
想到哪寫到哪,盒友們有什麼細節想問評論區問我會回覆。不喜勿噴,噴我我就刪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