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了,給大夥來點不一樣的。
正好昨天好哥們相親受挫,就想起寫這麼一篇自傳,希望對他有幫助,也寫給我自己。
我來到這世間已有二十六載,唸書的時間就佔了二十二,工作以後這四年才感覺真正的活著。
為什麼這麼說呢,以前唸書的時候人生就好像是階段性的,上好小學,上好初中,上好高中,努力,考大學,大學四年畢業。
畢業以後工作呢,喔豁,不好意思,無解。
以前的歲月自己就好像是將軍手下的無名小卒,他旗子往哪舉,我就往哪去。
突然有那麼一天,將軍把旗子交給你了,告訴你,我要走啦,輪到你帶兵打仗啦。
你拔劍四顧,兵荒馬亂。
所以工作以後這四年對我來說就是這麼個理,我甚至覺得這四年我才開始活著。
這種活著包含痛苦,包含改變,包含認識自己。
什麼是自己?
理的一部分是自己,情的一部分也是自己。
自己是矛盾的,情那一部分你想做,理那一部分你應該去做,或者不應該去做。
咳咳,扯遠了。
其實人生這段路上,很多人都應該有另一半,是的,這是理所當然的。
上帝創造了男人,自然也創造了女人。
何況人類是動物,但又不完全是動物。
那麼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類,一位男性,我其實也挺希望有另一半的,這是我的情,是情感的一部分。
但是我的理的部分提醒了我,我不適合處理親密關係。
其實這種不適感,很多人都有,千奇百怪,各式各樣。
也許是性格使然,也許是成長環境,諸如此類。
但是在走進一段親密關係之前,他們沒有意識到這種不適感,就有了後續的不歡而散。
於是很多人就會說,哎呀,愛情太難了。
難嗎?真的很難。
這世界上完美契合的人太少了,遇到更難。
有相當一部分人都是憑著一時衝動,去開始一段關係,但是其壽命就無法保證了。
改變固然是痛苦的,更何況是對自己下刀?
人們都說,愛人先愛己,可是很可笑的是,愛情又是自我意志的沉淪。
那麼你說,我是愛自己,還是不愛自己呢?
至少對於現在的我而言,這個問題充滿了二象性。
從我的出發點來說吧,我清楚自己的性格存在缺陷,處理不好親密關係。
情的一部分讓我孤獨,寂寞,渴望。
但是理的一部分讓我明白,我可能扮演不好額外的角色。
綜合下來看,我選擇了保持現狀。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人生就失去了意義。
我也希望很多還沒有踏入親密關係,或者已經踏入親密關係的人,從容一些。
畢竟我們的人生是建立在自己的人格獨立上的。
在患得患失,或者情緒有波動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思考,這段關係是否健康?它究竟帶給了我什麼?
畢竟沒人能夠替你而活。
過年的時候,我的母親曾經問過我生活的真相。
今天我的答案是,生活的真相就是,哪怕你知道你會擁有一個平庸,不理想的一生,你也要努力的過好它。
在感情上也許同樣如此吧。
即使真的沒有這樣一段合適的感情關係,我們也依然要熱愛自己的生活。
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向死而生,矢志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