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妹外出騎綠牌電動車🛵,遇到前方【無牌、無證、貨運電動三輪車🛺】
對方突然,【左轉不打轉向燈】,車頭沒有【後視鏡】,導致我妹,後方直行撞上他,完成交通事故。
我妹臀部擦傷,內傷不明,左手腕也擦傷,交警👮來後,直接和稀泥,說雙方沒買保險、責任對半,讓私下談,談不攏再去交警大隊處理,現場沒給【責任認定書】
對方,控訴我妹後方直行,單手開車,我妹現場沒承認,跟他扯費用是半點不願給,還嚷嚷著自己腳也受傷。
他自己來摩托車店鋪修理,說免費修,我趕到現場否決了,讓今天下午三點半(交警上班時間)
一起去處理,搞責任認定書。
但,具體去時要怎麼跟交警說?我看交警是想和稀泥的,哪怕對方是【無牌、無證、沒上交強險】我妹當時說對方,無牌上路,交警都說:”跟這沒關係”
想請有經驗的的盒友支支招,按理說無牌無證上路,轉彎不讓直行,對方全責才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