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两年前,开车门时,一个人骑车从后边过来,我没注意刮倒了对方,磕到牙了,交警判我全责,当时也已经沟通过了,因为情况也不严重,为表歉意我给了对方200元,同时表示沟通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其医药费。保险公司也安排专人和其对接,也表示我不用在插手了,后续我就没在管。
后续:前两天对方才找到我,说保险公司没有赔付其医药费,我还诧异怎么都过去两年多没赔付现在才说(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还以为是保险公司效率低什么的,现在看来好像是对方在憋大招故意拖着不给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我又和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又派专人前来给对方处理,对方今天才跟我摊牌,说保险公司只赔付她医药费,不赔她后续种牙费什么的,营养费什么的,还感觉保险公司赔的医药费不合理,说后续要是不解决,就要让我来托底。老哥们,我该怎么办?如果对方起诉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