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覺得情緒價值這個詞有問題。
價值本身就是一種買賣,買方必須要為賣家提供利益。
人與人的感情用價值來衡量,這分明是營銷啊,像是被別有用心之人包裝出的一個詞。
這個詞噁心的是,它很隱匿,提供方容易陷入陷阱。
你只顧你自己,貶低我,花錢對我摳搜,這是沒提供情緒價值。
你沒討好我,沒拍我馬屁,沒給我買很貴的東西,也可以說沒提供情緒價值。
無論是理所應當還是一味索取,情緒價值都可以包括。導致一群舔狗覺得就應該給ta付出,不付出就是沒提供到位。
這個詞對被提供方也有害。
要麼自我疏導的能力不足,無法走出心理陰影(例如自卑),逐漸對提供方形成依賴。人家隨便做點啥,都能左右你的情緒。(ta沒有和我說晚安,ta是不是不喜歡我了?)
要麼沒看到提供方的情況,無底線的索要。提供方無法滿足,就覺得提供方是故意的,覺得自己很不值得。(你消息沒秒回,你就是不在乎我)
文章有點長,不知道有沒有和我想到一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