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 - Homo Ludens


3樓貓 發佈時間:2023-09-18 11:32:23 作者:KuangPi Language

本文寫作於應大學課程要求而讀了《Homo Ludens》的第一、十一、十二章之後。並不對這本書的其他內容做討論。之後如果有時間的話,會去讀完其他的部分的。
我在寫下這篇讀後感的時候會引用一些原文中的內容,因為我讀的是英文版,在引用時會根據自己的理解來進行中文翻譯。

在剛開始讀這篇論著的時候,我是全程保持一個被震撼的狀態的。尤其是第一章,確實讀到了很多很具有啟發性的文字,雖然在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的前半部分感覺有不少廢話。不過僅就所吸收到的有營養的部分來看,已經是很多了。

其實在剛開始讀這篇的時候我是有一個疑惑的,因為Huizinga寫作時所使用的詞其實自始至終都是“play”,他從來沒有使用過“game”這個單詞。後來和教授聊了一下發現其實這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只是Huizinga的母語荷蘭語當中並沒有將“玩”和“遊戲”這兩個概念區別開,所以在翻譯的過程當中,英文譯者也保持了用詞的一致。所以在讀的時候只要將所有“play”當成“game”來看就可以了。

《Homo Ludens》這本書所提出的觀點其實只有一個,那就是“人類文明是從遊戲當中演化而來的,即我們對社會所熟知的一切皆始於遊戲”(“Culture arises in the form of play, that it is played from the very begining”)。
Huizinga在得出他的這個結論的時候確實是有震驚到我。作為一箇中國文化背景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我雖然並不認為玩遊戲是什麼不務正業的事情(畢竟已經選擇了遊戲作為自己的職業道路),但也從來沒認為過遊戲會如同Huizinga所認為的這樣能佔據如此重要的地位。可能確實是不知不覺地受儒家傳統文化影響了吧。
劉夢霏老師其實也有在機核的電臺裡面聊到這個觀點,中國確實對遊戲的態度和世界上其他非中華文化圈的國家不太一樣。
Huizinga的觀點其實從他的書名上就可以大致看到一些,Homo是“人”的意思,而“ludens”則是“玩”。所以我們一般把《Homo Ludens》都是翻譯成《遊戲的人》的。這對應的其實是“Homo Spaiens”(理性的人)這個概念,Huizinga認為“Homo Ludens”能夠更好地來定義人類,因為他認為所有文明的開端都來源於遊戲。
舉個例子,英美法系的審判機制,其實最早來源於柏拉圖那批人所進行的辯論賽。當時的人們會去聽哲學家之間的辯論,他們的辯論的結果將由觀眾們來決定。其實和我們今天所見到的辯論賽的形式是比較相像的。而這其實正是今天我們所見到的陪審團機制的雛形。
讀到這裡的時候簡單想了想,感覺其實我們社會當中出現的絕大部分其實都可以用這種方式來找到一個“遊戲”的原點:貨幣、語言、種植……

Huizinga對於遊戲的定義其實是相當廣的,如果概括來講,一切不是為了生存必須而進行的行為或許都是遊戲。不過他還是對他認為的遊戲進行了一些描述,儘管這些描述還並不太能被稱為定義:
1. 遊戲是一種社會行為
2. 遊戲是一種自願的行為
3. 遊戲是發生在一個有限制的時空當中的(有開始,也有結束)(有一個特殊的場所)
4. 遊戲是有秩序的
5. 遊戲的目的只是遊戲
6. 遊戲是緊張的並且能創造樂趣
7. 遊戲是處於the magic circle中的
這七點Huizinga對於遊戲的描述其實是有點太廣的,但同時又有點窄,下一篇讀後感應該就會來聊一聊Huizinga的定義了。
除此之外,必須向各位介紹一下"the magic circle"是什麼。這是一個稍微有些複雜的概念,Huizinga是第一個使用這個概念的人。在最開始"the magic circle"指的只是鬥獸場所形成的那個圓,圓中的人是玩家,他們對於是非善惡的判定是與在圓外不同的。試想一下,你從來不會擔心在街上偶遇巨石強森就被他來上一拳對吧?這是因為人們潛意識裡知道,那個好鬥的巨石強森只存在於"the magic circle"中,而圈外的他是一個和藹可親的人,或許還能要個簽名呢。

Huizinga在這本書裡的另一個巨大貢獻是他首次提出了遊戲玩家的分類這個概念。他將遊戲玩家分成三類:一般的玩家,作弊的玩家,掀桌的玩家。一般的玩家就是我們所看到的絕大部分的玩家,他們遵守規則,所作所為皆在遊戲的框架之下進行;作弊的玩家雖然並不總是按照規則來行事,但他們大致還是尊重規則的,他們只是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來做一些能夠讓自己獲利的事;掀桌的玩家則是完全不尊重規則的玩家,他們試圖掀翻遊戲的規則,他們認為遊戲的規則是愚蠢的,不過他們也是玩家,他們只是進入了錯誤的遊戲的玩家。這些掀桌的玩家也會在另一個地方,形成自己的小圈子,開始自己的遊戲。
說到圈子,我就想到了Huizinga的另一個非常有趣的觀點了:他認為人類社會中所有的圈子皆起源於遊戲。反過來說,遊戲所形成的圈子並不會在遊戲結束時而結束,相反,有很大可能會持續下去。讀到這裡的時候其實我還是很震驚的,因為想了一下,我生下來這二十多年所交到的絕大部分好朋友其實都是從玩遊戲開始的。或許別人的圈子也是呢?更何況根據Huizinga的對於遊戲的廣泛定義,這個觀點我是十分認可的。而且也在試著通過遊戲去交更多的朋友。也難怪騰訊的王者榮耀能夠成為一個那麼成功的社交工具,因為人們本身就是從遊戲開始社交的生物。

就大概寫到這裡吧,已經有點寫累了。但其實《Homo Ludens》裡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就是作者認為遊戲這種行為正在逐漸死亡,我吧,也是比較認同這個觀點的。這個觀點的主要支撐就是他並沒有直接描述的遊戲的另一個特徵“遊戲會形成一個社區,不同的社區玩遊戲的方法會是不同的”雖然電競正在欣欣向榮的發展著(但其實Huizinga如果還活著的話,他並不會承認電競是遊戲,他或許會叫那個東西“工作”),但是電子遊戲這種事物本身的出現其實就是一種遊戲行為的死亡,因為不管在地球上的任何一個位置,人們玩的都是同一個一模一樣的遊戲,廠商是不會允許人們改變遊戲的規則的,因此社區對於遊戲的影響力正在逐漸降低。不過不久前源於dota2的自走棋似乎在一定程度上駁斥了這個觀點,我們還是有可以從遊戲中產生出新遊戲的社區的嘛。所以,未來會怎樣,就未來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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