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防門摸狗,負責了兩款Booom遊戲《寄生-To be amber》以及《笑聲依舊》的校對工作。這次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主要是想與大家交流一下有關“遊戲文案校對”的一些心得與感悟。
首先需要說明幾件事:
- 本人並非編導專業出生。雖然從事語言類工作,但與編劇工作基本沒有任何關係,不專業之處還請指正。
- 我十分認可我們團隊負責文案的老師們,並沒有任何貶低成分,如果有得罪以及表述不當之處還請見諒。
- 本文是基於實際遊戲文檔展示,會有劇透成分存在,如果沒有遊玩還請務必玩一玩!
作為一款遊戲,我將遊戲文本粗淺的分成了以下幾類:展示類、提示類、語言類。
《寄生-To be amber》與《笑聲依舊》一樣,文本大多數屬於語言類、展示類。提示類較少,所以我們就先從語言類開始講起。
語言類我一般稱之為“遊戲特化臺本”,即與普通臺本存在區別,是遊戲特化的存在。例如《寄生-To be amber》:
絲庫菈:「這個是你要找的東西吧。」
怪物門:「這還是我第一次見到鎮定劑……謝謝,請你來幫我注射吧。」
怪物門:「希望它能幫我找回更多作為人的感覺。」
絲庫菈:「那是自然。」
怪物門:「這種感覺……」
再例如《笑聲依舊》:
男主:街上……為什麼一個人都沒有?
男主:好像還能隱約看見一些奇怪的東西。
男主:這燈光太刺眼了,照的我好難受。
男主:不管了,先去學校吧。總感覺怪怪的,還是小心為好,我可不想碰到那些奇怪的東西。
語言類文本大多都需要經過“遊戲特化”後展示才不會出現“奇怪感”,如果說要按真正的臺本去弄,對話將會是這樣:
男主:等等,這裡是……街道?怎麼一個人都沒有?
男主:我去,這是什麼奇奇怪怪的東西!好惡心!
男主:這燈光晃的我的眼睛好難受啊。
男主:呼,那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男主:要不先去學校看看?
從兩者不難看出,普通臺本與遊戲特化臺本的區別主要就是在表達以及語氣助詞上。遊戲臺本更加趨向於“表述”形式一些,而普通臺本則是為說出來的“表達”形式而服務。因此在撰寫的時候千萬不能按照口語化去描寫,不然文字框就會冗餘。
低級錯誤例如錯別字語序之類的就不提,在一款劇情向遊戲裡,語言類文本佔比一般較重,因此校對工作也會繁瑣,需要大家有足夠的耐心。
關於類似上述語言類文本的學習筆記,我總結了以下幾條:
- 不要濫用省略號!正確使用標點符號,並去掉一些不必要的標點符號。
- 如果並非劇情刻意設計,上下文儘量不要出現相同詞語。
- 去掉一些例如“在”、“我”、“不過”之類的無用詞語,觀感會大幅提升。
- 交叉校對,請不要自己校對自己的文案,很容易找不出問題。
關於第一點濫用省略號這點上存在較大的爭議,部分文案認為省略號能夠表達角色的內心糾葛以及不知所從的狀況,並且為後面埋一些伏筆。
誠然,我不否認這種正常的使用的妙處。但如果5段對話裡有4個感嘆號,那就不是正常的遊戲臺本了,而是吃豆人遊戲(暴論)。“寧願分段都不要多加省略號”。
還是拿《笑聲依舊》舉例子,這是原文:
男主:……為什麼街上一個人都沒有?
男主:好像……還能隱約看見一些奇怪的東西。
男主:路上的燈光也好像比以往更刺眼了……感覺被這光照到,不會很舒服。
男主:不管了,先去學校吧。不過還是小心為好,避開一些奇怪的東西吧……
再結合上文的修改版,我個人認為至少在觀感上不會那麼的冗長。
再者是關於刪除部分標點符號這個問題,我的觀點是能刪就刪,但要保持句子不能太長。
例如:
- 今天,校長叫我們出去談話,叭叭了半天,煩死那個老禿頭了!
- 今天校長叫我們出去談話,叭叭了半天,煩死那個老禿頭了!
去掉第一個逗號,第二句的觀感更像是遊戲中的文本,而並非是臺本模式,但如果句子太長就不要做調整。
第二點就是個人意見了,上下文出現一致的詞語會導致文段不夠簡潔。例如拿“好像”這個詞語舉一個例子:
男主:好像……還能隱約看見一些奇怪的東西。
男主:路上的燈光也好像比以往更刺眼了……感覺被這光照到,不會很舒服。
我的修改版為:
男主:好像還能隱約看見一些奇怪的東西。
男主:這燈光太刺眼了,照的我好難受。
同一個詞語的重複使用會導致上下文存在一些“粘黏”的情況,閱讀體驗感不太好,因此如果要保留原句的話,可以適當更換詞語。
男主:好像……還能隱約看見一些奇怪的東西。
男主:路上的燈光也貌似比以往更刺眼了……感覺被這光照到,不會很舒服。
第二局用“貌似”替換“好像”語境不變,觀感會有所提升。
第三點則是遊戲中特化的一種表達方式,去掉或者置後一些主語與人稱代詞會使得句式更加易於閱讀。
- 原文:
男主:我的聲帶受損,變得沙啞;她傷到了神經,得了病理性發笑症,就像得咽炎的人控制不住咳嗽一樣,小靜她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笑聲……
- 修改後:
男主:聲音變得沙啞?我可不在乎黑煙導致的聲帶受損;可小靜她傷到了神經,得了病理性發笑症。後來我才瞭解到,她就像那些止不住咳嗽的咽喉炎病人,控制不住自己的笑聲……
- 原文:
男主:在現在這個時代,靠著直播、在自媒體平臺講些鬼故事吸引人眼球。
- 修改後:
男主:這個流量為王的瘋狂時代,他貌似靠著直播,在自媒體平臺講些鬼故事賺些打賞。
這一點就是看個人,並沒有說第一種表達有誤,而是更易於閱讀的一種表達方式。
提示類就沒什麼好談的,陳述句說明清晰即可——“方向鍵操控上下左右”。
展示類則是要嚴格控制字數,在這裡快節奏的時代,一段對話30來個字就已經很長了,更別提40與50,能刪減就刪減吧。
分享了一點個人的拙見,希望各位海涵,如果能幫上忙就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