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符號學:比賽勝負是怎麼判定出來的?(上)


3樓貓 發佈時間:2023-08-21 11:32:28 作者:競技研究社 Language

一 前情提要

1
前文說到,競技遊戲就是 對參賽者所生產的文本 進行比較。
由此,進一步的問題 就被引發出來:這種比較是什麼?如何對文本進行比較?比較得以可能的前提是什麼?......
1.1
接下來,就需要 對文本比較的相關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探討。
而對這個問題的探討,需要回到 最開始的出發點,即競技活動的結果。重新開始,一步一步地考察競技活動的實質。
1.2
同時,在這篇文章中,我將會引入具體的例子,以具體的例子 為切入點和示例,來一步步地闡明理論,幫助理解,避免 只有抽象的概念性表達。
這個具體的例子,就選用最為簡單的一種競技活動,即跑步比賽。
1.3
為了更清晰明瞭地闡述自己的內容,在表達形式上,我拋棄了傳統的段落形式,而是採用了一種類似於維特根斯坦的表達形式。每一個編號,儘量只表達一個意思。

二 區分:文本本身/比賽結果

1參賽者的比賽結果
任何一個競技活動 在結束之後,都會產生一個結果。
這個結果,是參賽者 進行這場競技活動之後的最終結果,因而是參賽者的結果。
1.1
一場跑步比賽結束後,每個人 達到終點時所用的時長,以及 按照這個時長 所進行的名次排序,就是參賽者的結果。
1.2
所有參賽者的結果,共同構成了 整體比賽的結果。
每個參賽者的時長和名次,共同構成了 這場跑步比賽的比賽結果。
2每一個參賽者,只能是一個比賽結果。
不可能 既是這個結果,又是那個結果。
2.1
每一個賽跑選手,只能是有一個時長結果,只能是有一個名次。
2.2
因此,這個時長和名次的結果,是一個賽跑選手,在這場競技活動中,得以 與其他參賽者區分開來的根本性所在。
從這個意義上說,在一場競技活動中,每個參賽者的比賽結果,就像是他的一張“身份證”。
3參賽者的比賽結果=參賽者生產出來的文本成品?
3.1
然而,如前文所說,在競技活動結束之後,參賽者 實際上已經退場消失了。
因為作為一個功能性編碼主體,參賽者 僅僅只是在競技過程中才存在。
3.11
於是,參賽者和他的比賽結果,就成為了 兩個在時空上相互分離的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所謂 參賽者的比賽結果,似乎就變成了一個悖論式存在:兩個處於不同時空的東西,怎麼可能結合在一起呢?
3.2
但是,前文也說到,在競技活動結束之後,作為活動過程的完成品,競技文本卻留下來了,並且 是唯一留下來的東西。
在上文的最後,通過一系列等式,我們推導出:
3.21競技文本,正是 參賽者所生產出來的。
3.22競技活動本身,實際上就是 參賽者 生產競技文本的生產活動。
3.23文本 是這個生產活動過程的產物,是過程結束之後唯一留下的東西。
3.24而一個生產過程結束之後,所留下的產物,自然也就是 這個生產過程的生產結果。
3.25因此,似乎可以推論出,生產出來的、作為生產結果的文本完成品,實際上也就是比賽的結果,因而 也就是參賽者的結果。
3.26參賽者的比賽結果,實際上就是 這個參賽者所生產出來的文本成品。
3.3
在一場跑步比賽中,賽跑選手在跑完全程之後,這整個的賽跑過程,就形成了一個跑步文本。
3.31
從敘述學角度來看,競技比賽是一個典型的演示類敘述。
競技比賽正在進行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演示類敘述文本,就像我們去看話劇表演一樣。
而比賽過程結束之後,這個比賽過程,能夠被錄像下來,反覆觀看。這就形成了記錄類敘述文本。
3.32
賽跑選手的整個跑步運動過程,也就是 這個跑步文本的生產過程。
因而,跑步比賽本身,也就是跑步文本的生產活動。
這個生產活動結束時,所生產出來的產物,即跑步文本,也就是 這個生產活動結束時,所產生的結果。
3.33
比賽的結果,實際上就是生產活動的結果。
因而,跑步比賽所生產出來的文本成品,看起來 似乎也就是跑步比賽的比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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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產結果=文本≠比賽結果
然而,如果我們仔細考察,就會發現,文本本身,卻並不就是 那個比賽結果本身。
兩者 根本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文本成品≠比賽結果
4.1
回到跑步比賽。
每一個跑步選手 在跑步比賽之後,這個跑步運動的過程本身,形成了一個跑步文本。
而一個跑步選手的比賽結果,是時長和按照時長排序的名次。
我們可以明顯看到,跑步文本和比賽結果,根本就不是一個東西,而是 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
4.2
一個人,即使 不與他人進行跑步比賽,而是 獨自去進行單純的跑步運動時,同樣 也會生產出一個跑步文本。
因此,所謂的跑步文本,指的是一個跑步運動的過程本身。
4.3
這個跑步過程的感知呈現,由於被解釋出某種意義,因而 表達出了某種意義。
進而,由於能夠表達意義,這個感知呈現 就轉化成為了一個文本。
4.31
例如,如果一個人的跑步運動 被他人看到,並在他人那裡 引發了一個意義解釋:例如通過他的跑步動作,判斷他的跑步狀態、他的跑步水平等等。
那麼,他的跑步運動,就在這種意義解釋之中,被這個解釋者 構造成為一個表意文本。
4.32
但是,在這裡,並不是 所謂的競技活動,因而 並沒有出現所謂的比賽結果。
4.4
而只有 當他與其他人, 按照跑步比賽的遊戲規則,進行跑步的競技活動時,才會產生出一個比賽結果。
這個比賽結果,就是到達終點所用的時長,和所有賽跑選手的排序名次。
4.5
我們很明顯地看到,跑步的比賽文本 和 比賽結果,這兩者並不是一回事。
4.51
比賽結果,是在特定的競技遊戲規則框架下,所運行的競技遊戲活動中,才會出現的東西。
比賽文本本身,僅僅只是在競技比賽中,才成為了比賽文本。
而單純的文本本身的存在,是獨立的,不依賴於 競技活動和比賽結果 而存在。

三 參賽者的比賽結果=文本的結果

1文本成品→比賽結果
因此,綜合上述論證,我們可以推導出:在邏輯順序上,參賽者 是首先生產出了作為生產結果的文本成品,然後 遊戲規則會判定出比賽結果。
1.1
儘管在現實的競技活動中,由於 文本生產的結束和結果的判定,是完全同時的。
所以 我們幾乎不會意識到 這兩者的區分。
(足球比賽結束哨聲響起那一刻,比賽結果就同時產生)
2文本成品=生產者=參賽者
生產者,僅僅只是 一個作為文本生產功能的功能性主體,它僅僅只是 在生產活動中才存在。
因此,生產活動本身 作為生產者的生產活動,實際上 就是生產者的存在和表現形式。
2.1
作為一個功能性主體,不是 生產者進行著生產活動,而是 生產活動塑造出了生產者。
2.2
是生產活動 使得生產者 得以成為生產者,是生產活動 使得生產者得以出現,在生產活動中 逐步形成、構造出了生產者。
生產活動 生產了文本,同時 也生產出了生產者。
2.3
因此生產活動的結果,即文本的生產完成,實際上 也就是生產者本身的完成。
生產者的存在和出現,就是為了生產出文本。
2.4
因此,作為生產結果的文本成品,自然 也就是生產者的再現和代表。
文本成品 實際上就是生產者本身。文本成品=生產者。
2.5
正是在跑步運動的過程中,作為參賽者的賽跑選手才得以出現。
正是在生產跑步文本的過程中,作為參賽者的文本生產者,才得以出現。
賽跑的比賽過程,作為生產活動,不僅生產出了跑步文本,同時也生產出了賽跑者。
賽跑者 僅僅只是一個作為生產功能的存在,ta就是為了生產文本而存在。
作為生產功能,賽跑者僅僅只是生產活動的一個具體表現。
2.6
而比賽結束之後,文本生產者就已經退場消失了。
跑步文本的生產活動結束之後,生產者就停止了自身的存在。
2.61
賽後的參賽者,僅僅只是 自身比賽結果的一個代表、承載中介。
這個比賽結果,正是通過 對文本成品的判定,而產生出來的比賽結果。
而這個比賽結果,也正是 參賽者的比賽結果。
2.62
進而可以說,對文本成品的判定,實際上也就是 對參賽者的判定。
因此,文本成品 實際上就是參賽者本身。
3參賽者的比賽結果=文本的結果
因此,在比賽結束之後,文本成品作為結果,僅僅只是 參賽者的替代再現和代表,還並不是 參賽者的競技比賽結果。
3.1
競技活動結束之後,參賽者退場消失,在場的文本,就代替成為了參賽者本身。
即 生產結果=生產者→文本成品=參賽者。
3.2
只有在與他人的文本成品,共同處於 競技遊戲活動的場域之中,這個場域 由遊戲規則所支配和驅動。
進而,在這個場域中,與他人的文本成品,一同被競技遊戲規則所判定,才能形成競技遊戲活動中的比賽結果。
因此,參賽者的比賽結果,實際上是文本成品的比賽結果。
4打個比方,如果 我們對兩部不同的文學作品 進行評比。
4.1
那麼,當作家在完成作品的時候,文學作品本身,作為文學生產活動的結果,很顯然 還並不是這個評比的結果。
這個時候 評比還不存在。
4.2
作品本身,作為作者所生產出來的結果,僅僅只是這個作家的再現代表,僅僅只是 這個作家的這個寫作活動的再現代表。
在這裡,還根本不涉及、不存在什麼評比的事情。
4.3
只有我們把兩個不同的文學作品,放到一起,按照特定的評比準則,來對它們 進行評比的時候,才會產生出一個評比結果。
每一個文學作品,都會產生一個屬於自身的評比結果。
而這個評比結果本身,很顯然 並不是這個文學作品本身(文學作品是作為這個評比的對象)。
4.4
我們可以粗略地理解為,單純的文本生產活動,僅僅只是 生產者獨自一個人的事情,與其他生產者無關。
而競技活動,則是2個以上的生產者之間的事情。

四 比賽結果=相同/不同

因此,問題就出現了,既然是兩個完全不同、且直接不相干的東西。
那麼,所有參賽者所生產出來的不同文本成品,是如何 共同地被判定出一個結果,從而 判定出參賽者的比賽結果呢?
1比賽結果
不同的競技遊戲,有各種不同的比賽結果設定。
在跑步上,它是跑步時長,和在此基礎上的排序名次。
在圍棋上,它是目數。
在球類運動上,它是比分。
在電競遊戲中,它可能是對方基地的消滅。
而在那些不太明顯的競技活動中,如歌唱比賽,作文大賽等等,它表現為諸如一等獎、二等獎這樣的名次排序。
1.1
在普遍意義上來說,這些結果,被普遍地 歸納為勝負平。
2比賽結果=相同/不同
但是,不論比賽結果 是什麼樣的設定,不同參賽者的比賽結果,相互之間 只可能是兩種關係:相同和不同。
2.1
例如,在跑步中,兩個賽跑選手,或者時長相等,或者時長不相等。
在圍棋中,兩個棋手最終的目數,或者相等,或者不相等。
在球類運動中,兩個球隊和選手的最終比分,或者相等,或者不相等。
在電競遊戲中,或者是消滅其中一方的基地,或者是雙方的基地都沒有消滅。
在歌唱比賽、作文大賽中,兩個參賽者,或者是同一名次,或者不是同一名次。
2.2
而當n個參賽者的結果相同時,實際上也就是說,這些參賽者的比賽結果,是同一個比賽結果。
即多個參賽者,共同處於同一個比賽結果之中。
【參賽者A、B、C】=結果D
2.21
跑步比賽中,兩個賽跑選手是相同的時長。因此,這兩個賽跑選手,就是共同擁有 同一個比賽結果。
圍棋比賽中,兩個棋手最終的目數相等,從而形成平局。因此,這兩個棋手,就是共同擁有 同一個比賽結果。
在音樂比賽、寫作大賽中,兩個選手的名次相等。因此,這兩個選手,就是共同擁有 同一個比賽結果。
3文本的不同相同→參賽者的不同相同
因為 文本成品本身 就是參賽者,而參賽者的比賽結果,實際上是文本成品的比賽結果。
因此,不同參賽者的比賽結果 之間的相同不同關係,正是根源於 他們所生產出來的文本成品之間的相同不同。
3.1
也就是說,正是因為 文本成品之間的不同相同,才使得參賽者之間 能夠相同或不同。
4文本的絕對不同
然而,問題在於,不同參賽者 所生產出來的文本成品,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這種不同,是在絕對的、自然性存在意義上的完全不同。
就如同 全世界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一樣。
4.1
這種絕對的不同,僅僅只是就直接感覺到的自然存在而言:它們是兩個不同的自然存在。
在直接的感覺上,它們是兩個不同的東西或者對象。
因此,這種直接感覺上的自然性不同,完全無關於競技活動本身,完全無關於競技活動的形式規則,完全無關於比賽結果的判定。
4.2
在跑步比賽中,兩個賽跑選手 所生產出來的跑步文本,在跑步動作、步幅、身體姿勢上,必然不會是 完全一模一樣的,甚至可能還會有較大的差異。
4.3
因此,問題就在於,絕對不同的文本成品,相互之間,是怎麼產生出 相同不同的關係呢?
4.31
這裡的不同,顯然 已經不是這裡所說的,在直接的自然性存在意義上的絕對不同。
而是與相同關係共處下的不同。
因此,比賽結果的不同相同,究竟又是什麼呢?
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就需要回到文本的生產層面。
4.4
在絕對的直接感知呈現上,不同參賽者的跑步文本,即跑步動作和過程,是絕對不同的自然存在。
無論多麼相似,也永遠不可能達到完全復刻的程度。

五 文本的生產機制:聚合→組合

1組合/聚合→生產機制
符號文本 有兩個展開向度,即組合軸與聚合軸。
任何符號表意活動,小至一個夢,大至整個文化,必然 在這個雙軸關係中展開。
這兩個展開向度,也正是 符號文本的生產機制。
2組合軸
組合軸非常好理解,就是一些符號組合在一起,構成一個表意文本。
2.1
這些符號是作為文本的基本構成單元,而組合在一起的。
因此可以說,文本=符號單元組合。
2.2
例如,一個賽跑選手 所生產出來的跑步文本,是由他的每一步跑步動作,作為基本符號單元構成的。
所有的步伐,共同組合在一起,構成了這個整體的跑步文本。
跑步文本=步伐組合。
2.3
當然,符號並不是數字。組合軸的基本單元,並不是像數字那樣 絕對統一普遍的存在。
不同的遊戲,甚至同一個遊戲,根據不同的表意情況,其文本組合的基本單元,都是不同的。
3聚合軸
聚合軸會相對比較複雜一些,我們從組合軸入手 來理解聚合軸。
3.1
文本=符號單元組合,生產者 把一些符號單元 組合連接在一起,就生產出了文本成品。
在生產者 開始組合第一個符號單元的時候,在他面前,有n種符號單元作為可能性,被組合為這第一個符號單元。
3.11
例如,寫下一句話,第一個字可以有許多種選擇。
跑步時邁出第一步,在跑步動作、跑動幅度、身體姿勢等方面,都有許多種可能的選擇。
3.12
而他選擇了其中一個可能的符號單元,通過組合,把它轉化為 文本的一個組成單元。
3.13
這之後的每一個符號單元的組合,都是如此生產出來的。
如此不斷持續,最終構成了整個文本成品。
3.2
符號文本中的每一個符號單元,其背後 所潛藏的所有可能性符號單元,共同構成 一個可能性選擇集合。
這個可能性選擇集合,就是聚合軸。
3.3
聚合軸的操作,就是選擇操作:在這個n種可能性符號單元的集合中進行選擇。
3.31
聚合關係中的符號,選擇某一個,就是排除了其他。
在文本組合形成後,除了被選中的成分,其他成分不可能出現。
3.4
聚合軸的組成,是符號文本的每個符號單元背後 所有可能的各種符號單元。
它們可互相比較,從而有可能被選擇,即有可能代替 被選中的符號單元。
文本組合的每個單元,都有一系列的“可替代物”。
3.5
符號學家雅柯布森 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提出,聚合軸可稱為“選擇軸”,功能是比較與選擇;組合軸可稱為“結合軸”,功能是鄰接黏合。
4示例
4.1賽跑
賽跑選手在預備起跑時,踏出第一步之前,有一系列可能的跑步動作,作為可能性 供他選擇。
當他真正起跑時,他就會選擇其中一個動作,並將其組合進這個跑步文本中。
4.11
這一系列的跑步動作,就構成了一個可能性選擇集合。
而這個可能性選擇集合,就是第一步的跑步動作 這個符號單元,其背後潛藏的聚合軸系列。
4.2棋牌
在回合制的棋牌類遊戲上,聚合軸就表現得更為明顯,特別是卡牌類遊戲。
在卡牌遊戲的每一個回合當中,輪到這個回合的牌手,手上握有一定量的卡牌。
這一回合所發的卡牌,只能是在這些卡牌中進行選擇。
因此,每一張牌,都代表著這一回合的其中一個可能性選擇。
而所有這些可能性選擇的集合,就構成了這個回合的聚合軸。
4.21
在這裡,卡牌遊戲,以一種較為間接的方式,把聚合軸 呈現在表面上了。
因為單獨的卡牌本身,還並不是那個聚合軸的符號單元本身。只有把牌發出去,打出某種效果,才是真正的聚合軸單元。
因為把牌發出去,實現的這種效果才會構成文本。
(聚合軸 必然始終是隱藏、不在場的)
5生產流程
一個符號文本的生產,邏輯上必須首先在聚合軸進行選擇,然後產生組合。
文本完成後,只有組合段是顯現的,屬於表層結構;聚合是隱藏的,屬於深層結構。
這兩者沒有時間先後,只有邏輯前後。
5.1
如上文所說,在每一步步伐中,賽跑選手首先 必須在一系列可能的跑步動作中進行選擇,然後將其組合到文本之中。
不過,在賽跑這種競技活動中,這體現得不是很明顯:因為由於賽跑競技自身的特性,在比賽過程中,這種聚合的選擇和組合,已經內化為下意識的肌肉記憶了。
5.11
在回合制的棋牌類遊戲中,這個生產流程才體現得更加明顯。
在一個回合中,選手在一系列可能的策略聚合軸中 進行選擇,並執行所選擇的策略。
而在持續不斷的諸多回閤中,一系列所選擇的策略 組合起來,就構成了整個比賽文本。
5.2雙軸同時進行
雙軸是同時產生的,組合不可能比聚合先行。
不可能 不考慮組合軸的需要,就進行聚合軸的選擇。
也只有在組合段成形,才能明白 聚合段如何選擇。
5.21
兩個軸上的操作 是同時發生的,雖然只有組合操作 顯現出一個結果。
5.22
寫詩時要選字,但是選字時,要明白詩句這個位置 需要一個什麼字。字選了之後,要放進去看看是否合適。
賽跑選手在跑步過程中,速度不是均勻的,會在某個關鍵節點發力加速。也就是在文本組合的某個位置部分,會選擇一個 單位時間內包含更多距離的符號單元。但是選擇在文本組合的哪一塊 進行加速,則需要根據文本組合的整體情況來確定。
5.3
聚合是文本建構的方式,一旦文本形成,就退入幕後,因此是隱藏的。
組合就是文本構成方式,因此組合是顯示的。
5.31
可以說,聚合是組合的背景,組合是聚合的投影。
5.32
例如,就一次運作過程而言,文本一旦組成(例如一桌菜點完),就只剩下菜餚組合搬上桌來。
而每一道菜背後的一系列可選擇菜品,所構成的聚合軸整體,即菜單,此刻就已經退場隱藏起來了。
未完待續.......
最後,如果你也是對競技遊戲領域有興趣的人,那就讓我們彼此連接,共同推進這項事業的前進。感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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