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一部文字劇情遊戲能讓人感觸這麼深。雖然遊戲有些地方讓人有點出戲,或者邏輯上略微有些不合,但是整體上是非常讓人動容的。
讓我印象比較的深的,第一是第一個路過的村子,由於饑荒以及無休止的納糧繳稅,百姓活不下去,發生了人吃人的亂象,首先遭殃的就是女人與孩子,看到這裡的時候,真的無比揪心,受過的教育讓我很難接受這樣的現狀,本應受到關心的弱勢群體,在危機面前將是首要被拋棄的,但是又能怪誰呢,怪門口的吃了他們的人嗎?但是不吃也改變不了死亡的結局。
第二是主角和同伴針對被販賣的四個小女孩產生了分歧。主角殺人做壞事,但是有點點良知,不忍坐視四個小女孩被販賣到“豚妖”的飯桌上,而和同伴爭吵以及打鬥,在主角的匕首抵住同伴的喉嚨的時候。我內心猶豫了,我想換做我在這個時候,要不要真的殺死同伴,我覺得我做不出了,很可能會放他一馬,畢竟有了五年的共事之情。但是轉過來的劇情卻給了我當頭一棒,是啊,一個只為生存放棄全部道德的人,與其說放過他,不如說是直接殺死自己。他怎麼可能在乎這共事之前而影響到他的生存!
第三是女主角滿穗的經歷中,天災人禍,父親出門典當東西不慎被男主角所殺,弟弟等不來父親的錢糧餓死,母親在餓的恍惚中親手將弟弟煮了,而女主角也在飢餓與這些一切中神智迷茫,最後食下母親和弟弟的人肉。能支持女主角活著的,只有找到父親或者找到殺死父親的仇人。
劇情偶有的一段相對理想主義是闖王李自成的反軍,堅持不搶糧,堅持打倒欺壓百姓的惡官。這和我黨初心相似。可惜闖王畢竟不是教員這樣的偉人,即使內心善良,在當年的時代下,終究曇花一現,沒能給百姓帶來真正的和平。
而所謂真結局,男主角加入闖王,攻破洛陽,完成承諾,與女主角同去揚州的結局。看似閤家歡,實則很夢幻,現實根本很難走到這步,即使真走到這步,等待他們的是什麼?是多年後的清軍入關揚州十日屠殺。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這樣的作品真是加深對“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