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狱卒通过贼口中拿到好处,心里非常高兴,毕竟是白花花的银子,😊过了几天,贼又对卒说:“我有一个坛子,放置在侍郎桥某处水中,你可以再去取回来。”卒说:“那个地方是闹市,怎么取?”贼说:“你可以叫你的家人,用萝筐装着衣服,到桥下去洗,到水中找到坛子后,放到筐中,然后用衣服盖住,就可以了。”卒又按贼所说,得到了更多的银子。第二天又带着酒肉给贼享用。一夜,到二更时,贼低声对卒说:“我想出去一趟,四更天回来,绝不会拖累你。”卒说:“不行。”贼说:“我肯定不会连累你的。如果我不回来,你可能会因为丢失囚犯而被充军、发配,但我给你的那些银两,足够你用一生的了。如果不依我的,只怕你会更后悔。”卒没有办法,只好放他出去,坐在狱中等候。正烦恼间,突然听到房上有声响,贼已跳了下来。卒很高兴,赶紧把手铐脚镣给他带上。天刚亮,打开牢门时。听到大户严府向官府告状:“昨夜三更被盗失物,其贼于府门上写‘我来也’三字。”原来那工部尚书姓严名苟,字坦观,也住在京城里,平日里搜刮民脂民膏,经常用些旧货换取百姓好多家什,怎奈他官高势大,百姓苦不堪言。
接到案后耶府尹拍案道:“几乎误断了这个案子,怪不得他死不承认。”于是将这个盗贼杖击后,赶出京城。这个狱卒回家后,妻子对他说:“半夜听到敲门,以为是你回来了,赶紧起来开门。只见一个人把两个布囊扔到了我们家里就跑了,我只好把布囊藏了起来”卒打开一看,原来全是黄金白银。突然想起这是那个贼盗严府之物,用来贿赂狱卒的。贼就这样逃脱了,以耶府尹这样“明特”的人,都没有觉查,这贼真是狡猾。这个狱卒后来以身体有病为由辞职,享乐终身。死了之后,他的后人把财产散尽,才对人说起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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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知府熊某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