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公众号:加鸡腿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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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游戏,抄袭CF。”这句话可以在任何游戏的视频中看到,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是背后体现的是关于游戏“抄袭”经久不息的话题,抄袭的争论大概从游戏出现到现在一直存在,正所谓“天下游戏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
今天就跟着小鸡腿来看看游戏界的“抄袭”、“借鉴”与“致敬”之间混乱的关系吧!
还记得被《羊了个羊》统治朋友圈的那几天,这款游戏先前因为玩法和《3Tiles》相近而遭到玩家指责。而与其类似的《兔了个兔》在TapTap 登上TOP20,评论区里同样出现了关于“抄袭”的声音。
这一幕也似曾相识,当年《PUBG》红遍大江南北得时候,各种大逃杀游戏也是遍地开花。
不过游戏的借鉴与抄袭话题再一次被牵出,就如现在《吸血鬼幸存者》开启了“类吸血鬼游戏”的帷幕,这一年上架的吸血鬼游戏数不胜数,难道能说他们都是“抄袭”吗?
当我们回头看看整个电子游戏的发展史,你就会发现游戏的发展都是螺旋上升的。这些螺旋上升的主要表现,竟然是游戏间的相互"借鉴"。
我们普通玩家用起“抄袭”这个词来比较轻松,感觉像那就是“抄袭”,毕竟我们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但对于版权方来说,“抄袭”是一个相当严肃的法律指控,是要上法庭才能出结果的。而“游戏”作为一个在各国法律里都相当“不确切”的作品类型,打起官司来往往需要拆分成很多部分来判别。
最近《迷你世界》与《我的世界》抄袭案终于结束,《迷你世界》的运营主体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删除游戏中230个侵权元素,赔偿《我的世界》运营主体网易公司5000万元,这也是国内游戏侵权纠纷案件中的最高判赔数额。
两个世界之争早在3年前就已经开始,2019年,网易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指控《迷你世界》多个游戏核心基本元素抄袭《我的世界》,两者游戏整体画面高度相似,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令迷你玩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5000万元等。
漫漫3年维权路,也就是网易这种财大气粗的大公司才能顶得住,打3年的官司,人力物力消耗都是不菲的。
而且大多结果都是不蒸馒头争口气,3年的时间赔付5000万,这对两家公司都是不疼不痒的,最关键的是删除侵权元素,这才是重中之重。
🍗那我们如何界定呢?
抄袭是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才可以被界定,先来说说“借鉴”与“致敬”的区别。
简单来说,
- 借鉴:新游戏在旧游戏的基础上不止停留于表面的变化,更有游戏机制、叙事手法上的核心游戏价值的创新。
- 致敬:作者本身对于原作作者的态度良好,尊重原作者的创作,抱有希望玩家能多了解原作者的心态。
“借鉴”就像我前面所说那些“类吸血鬼幸存者”游戏,再往前的“类恶魔城银河战士”、“类杀戮尖塔”等等。他们都是从源头游戏吸取经验,加之自己的创新,而这部分创新则是借鉴与抄袭最大的区别,借鉴,必须与原作品在游戏核心价值上的区别。
游戏核心价值是游戏玩法、机制的创新,而对于传统游戏类型,其游戏机制和玩法已经成熟稳定,游戏核心价值从游戏机制转移至叙事、剧情等方面,甚至画面也可能成为核心价值。
如果新作品在玩法上进行了创新,而不是照抄原作品。那就不算抄袭,只能算是借鉴。这就和科学研究要站在巨人肩膀上,而没有必要谁都从零开始的道理是类似的。
优秀的作品,往往会开创一个新的游戏分类。但不可能意味着之后的作品就不能进入这个类型。不断推陈出新,才适合游戏业的良性发展,甚至在旧有的游戏类型下开辟更多细分类型。
致敬更不用说了,巴不得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致敬的是哪部游戏。比如《守望先锋》艾兴瓦德尔地图的篝火以及《巫师3》中的螺旋剑,玩家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在致敬《黑暗之魂》,相似的例子有很多,致敬大多是为了表达自己喜爱或者尊敬的某部游戏。
一般惯例下,致敬作者可以不需要与原作者有联系,但这些作品必须是大众所熟知,而且作者最好可以说明致敬的出处,这才是向原作者致敬的良好态度。
🍗那抄袭该如何判断呢?
说到抄袭,那能说的可太多了。玩法抄袭算不算抄?怎么才能实锤抄袭?
游戏的核心,就是游戏作者让玩家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游玩达成既定目标的过程,即游戏玩法。
游戏行业从最初发展至今,游戏类型已经相对成型,玩法也相对固定。游戏玩法相对饱和,几乎很难形成创新,只能通过不同的设定来进行玩法再演绎。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一些具体的玩法,对游戏进行一个笼统的分类。
就拿FPS游戏举例来说,游戏史上第一款FPS游戏《德军总部3D》,创造了第一人称射击玩法,那是不是意味着之后的FPS游戏全都算是抄袭了呢?
《CS》作为《半条命》的MOD之一,在诞生之后就有着非常高的人气,经常举办世界级的电竞比赛。《CS》在FPS领域上有着如此高的人气,成功引起了其他游戏厂商的关注。
模仿者也随之出现,然后就诞生了从玩法、地图以及设定上都非常相似的游戏——《穿越火线(CrossFire)》。这部作品从最初登场起,无论从游戏设定,还是游戏地图,以及玩法,都与我们熟悉的《CS》如出一辙,那么这个游戏算是"抄袭"吗?尽管《CF》不是完全抄袭《CS》,但是游戏中依然有着大量玩家熟悉的《CS》元素。
同样都是FPS游戏,为什么从来没有人说《战地》系列抄袭《使命召唤》呢?这俩者的核心玩法其实是相当类似的,都是采用了FPS射击剧情+多人游玩为游戏主要内容。但是玩过这两个系列的玩家都知道,这两款游戏除了FPS这个共同要素之外,几乎没有更多的共同点了。
《战地》系列更注重大战场和协同作战的体验,《使命召唤》则专攻小战场和枪械手感的体验。
同样类型的游戏玩法,为什么对抄袭会有截然相反的界定呢?
问题依出在游戏本身,《CF》当中不仅沿用了大量具有《CS》特色的美术贴图,玩法与地图也与《CS》原版一模一样,实在很难排除“抄袭”的嫌疑。然而《战地》和《使命召唤》同为FPS游戏,由于侧重点的不同,没有人会觉得它们在“抄袭”。
所以界定是否抄袭还是得在法律层面得到答案,但是目前法律上,对游戏玩法的保护也比较模棱两可。这种玩法上的抄袭,由于其特殊性,至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有对其进行保护。不同的游戏,更多的则是用美术贴图、人物名称等等,在相似度上进行判别。
其次,维权道路漫漫,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多少小工作室倒在了维权的道路上,多数公司考虑的是与其去打一场不一定胜利的拉锯战,不如少赚点钱让盗版横行。
这一点在独立游戏上体现的非常明显,因为它们的开发时间较快,有时游戏寿命也比较短,而且还涉及与世界各地的市场、工作室和玩家相关的跨境问题。跨境打官司不是谁都可以承担得起的。
不过法律总是在完善的,此前暴雪娱乐、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游戏《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抄袭《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案;网易公司诉多益网络《神武》抄袭《梦幻西游2》案,加之现在《迷你世界》与《我的世界》抄袭案,均是行业内比较典型的案例。
总的来说,我希望游戏界多点“借鉴”与“致敬”少些“抄袭”。
合理的借鉴是游戏制作的正常过程,游戏玩法都是来自于几款里程碑式的作品。但是每款游戏都会有自己的侧重点。
比如《绝地求生》更多的是玩家抗争的竞技性,而《堡垒之夜》则更多地利用建造建筑最后获取胜利,《战区》玩家更多的是体验枪械手感和战术。
虽然他们都是大逃杀类游戏,但游戏特色各有不同,还有的游戏则是侧重游戏立绘收集,剧情等方向,让人感受到不同游戏在玩法相同情况下依然有各自的特色。
游戏的抄袭、借鉴和致敬,从游戏诞生之后就开始存在了,相信这种现象还会一直延续下去。
我们无法去阻止厂商为了获利而做出的种种抄袭行为。但是作为一名玩家,我们还是应该有自己的态度。
面对抄袭的游戏,玩家要做的就是坚决抵制,让那些粗制滥造的换皮游戏失去自己的生存空间。
面对借鉴的游戏,玩家要理性对待,看看究竟是借鉴玩法还是套了皮的"伪借鉴"。
面对致敬的游戏,也要仔细辨别,别把致敬当作是"抄袭"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