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版權市場重大進步,迷你世界侵權賠償5000萬,這波我站網易
眾所周知,在遊戲行業產品當中,關於“借鑑還是抄襲”的爭論一直沒有停下來過。當年創立自走棋玩法的巨鳥多多曾經喊出了“玩法專利”的口號,最後卻不了了之。相對來說,自走棋玩法誕生出來的一系列遊戲,還算是有創新點的。而基於《我的世界》進行所謂“國產化”改動的《迷你世界》,則是一款抄襲大於借鑑的產品。日前,持續了三年之久的《迷你世界》侵權案終於落下了尾聲,網易方面大獲全勝。
從公開的相關判決信息來看,深圳迷你玩公司開發的《迷你世界》構成了對於網易公司所代理的《我的世界》不正當競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令其刪除遊戲中230個侵權元素,並賠償網易公司5000萬元。以目前公開的國內遊戲侵權糾紛案件來看,此次判決的賠償金額是最高的。
為什麼法院會支持網易的賠償訴求呢?首先,《迷你世界》與《我的世界》在玩法規則上高度相似,在遊戲元素細節上諸多重合,已經超出了合理借鑑的界限,構成了抄襲行為。其次,迷你玩公司產品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關鍵、核心的個性化商業價值,以不當獲取他人經營利益為手段來搶奪商業機會,構成不正當競爭。最後,迷你玩公司拒絕向法院提供經營所得相關數據,應當承擔不利推定的法律後果。根據第三方平臺顯示,迷你玩公司侵權獲利遠超網易公司訴請賠償數額,因此法院裁定網易的賠償訴求合理。
明眼人都知道,《迷你世界》本身就是一款抄襲《我的世界》起家的遊戲產品,雖然在後續的本地化運營上更加出彩,成為了爆款產品,但是仍舊改變不了它的抄襲本質。網易此次起訴的根本訴求在於讓《迷你世界》停止運營,遺憾的是並未達成這個目標。不過高達5000萬元的賠償金額,也足以讓迷你玩公司反思自己的卑劣行徑。
目前還不清楚,在刪除了與《我的世界》相關的元素之後,《迷你世界》的遊戲性和玩家留存究竟會改變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次判決將會成為國內遊戲市場里程碑式的侵權案例。對於未來的遊戲侵權案件,也將會起到一定的借鑑作用。
希望國內的遊戲廠商能夠以此為戒,不要把精力都放在抄襲玩法和換皮之上,認真打磨遊戲進行創新、聆聽玩家的意見反饋才是做好產品的最終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