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其一在此 庄生梦蝶 其一
想稍微写出点武侠的感觉,毕竟原作刻画不多,有点想象空间。
第二章 镇
对于血里有风,停不下脚步的人来说,故事的开头总是非常普通
游侠一半的时间与荒野作伴,另一半与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
如果这是一本故事书,荒野的部分大概是走遍大漠孤烟,江南水雾;另一部分则是结识英雄美女,快意江湖。
可惜我不活在书里。
在野外最烦遇见蛇虫,最怕遇到虎狼,而最无奈的是雨后的森林,雨水浸泡着枯叶,发出腐烂的气味,即便是隔着厚厚的面罩也足以令人作呕。
所以在野外走的久了,哪怕是一缕炊烟也会让人再次鼓起前进的勇气。
而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镇子,还算有些规模。这意味着我终于可以购买些补给,寻找些活计,甚至还能找家客栈休息休息。
镇子里的人像羊看见了狼一样避开我——我倒是习惯了他们略带恐惧的目光。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生活动的地方是很有限的。我想我要是成了和老爹一样的商人,在路上遇见头戴斗笠,风尘仆仆还身负刀剑的亡命徒,也会躲开几步的。
只要人们不怕从我身上掏出来的铜钱,我也就不计较。卖烧饼的商人见了钱,称呼直接变成了“大侠”,还十分殷切的帮我把饼用绳子串好,若不是看我身上太脏,恐怕愿意直接帮我收纳进包袱。
至于工作,最好打听的地方是酒馆与客栈,一般来说一个村镇最不老实的三教九流就聚集在这两个地方。故而对我这样的游侠也并不排斥。
当我将刀扔在桌板上发出声响后,才有一个小二从阁楼咚咚咚的跑了下来,倒上茶水,挤出非常职业的笑容问我是不是住店。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小二报出了一两一晚的数字。
还好我还没有把斗笠摘下来,吃惊的表情不曾被看见;茶水也已经咽了下去,不会喷出来。不然很可能以被钱难倒的神色闻名于镇。
待我调整好凶狠一点的眼神,瞪向小二,手扶在刀鞘上厉声发问:一两都能买四只鸡了,你们这是黑店?
小二立刻展露出无辜的神色,连连摆手:大侠息怒!贵自有贵的道理,本店提供两餐,有酒有肉。
看我依然不做声,又补充到:大侠一看便是外地人,若依法例需路引方可住店。小店老板与官府有些交情方可容得下如大侠一般的人物,却要花些银两打点。还望大侠多多原宥。
这理由冠冕堂皇,我却拿不定真假——若是在永乐,宣德年间路引确实查得严,到了如今只成了空架子。即便有些大城路引也可伪造收买,更何况这么一个镇子。
小二见我脸上狐疑神色,立刻又接嘴:延安府旱了一年了,物价飞涨。便是大侠说的鸡,也要五百文一只了。大侠若是愿住,小的去请示老板给大侠算便宜些。
我也懒得再和他纠缠下去,从包袱里掏出三两碎银,扔给小二。这银子的前主人是个山匪,想要突袭我却被我反手扭在地上,按住一刀抹了脖子,身上只搜出三两碎银。他的一条命,最后只是换了我三晚住宿,想来非常讽刺。
小二得了钱,带我进了房间后一溜烟的准备跑进阁楼,说是给我求个便宜价钱,
我赶紧喊住他,问他可有沐浴洗衣的地方。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才挥挥手让他走了。
这客栈的浴室相比房间,环境却莫名其妙的好。甚至提供了浴池和浴桶两种洗浴工具。
只是我从来不用浴池,它给我一种溺水的感觉。
就好像我经常做的那个梦一样,当水没过我的胸口时,我脑中就会浮现出我溺毙于水中的场景,还有那个背对我哭泣的女孩儿。
这样的幻象根本没有来源,却困扰了我十余年。我不禁迷信的认为这是某种未来预演,搞不好我将来就是淹死的,还吓哭了水边的一个小孩儿。
在桶中胡乱的擦拭了几下自己,换上备用的衣物,我走进房间长舒一口气,准备闭眼养神一会儿。
可惜恼人的敲门声响起,开门竟是那个小二,手里还拿着刚才给他的银子。
此时他的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这位爷,老板听闻店里来了一位大侠,喜不胜收。让我退了爷的房钱,免费给爷住上一旬,只求到阁楼相见一叙。
这下轮到我吃惊了,之前只在评书里听过有人在江湖上混的好,到哪都有人“纳头便拜”,吃喝玩乐全不用自己掏钱,偏偏那人又大方,舍得使银子,得了个“及时雨”的诨号。确是没想到闯荡十年,今天却有这样的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收下小二退回的三两银子,假装思考了一会儿,接受了这慷慨的提议,与笑盈盈的小二一同走向阁楼。
后言:
算是铺垫完了?可以进入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