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與我(3):獎勵的SP和“一個人的狂歡”


3樓貓 發佈時間:2023-06-05 17:16:00 作者:是麥芽的香氣耶 Language

寫在前面:各位讀者老爺們好,感謝你們願意點進這篇文章。在成長的過程中,有一個問題一直都在困擾著我,那就是:“我真的喜歡遊戲嗎?”這篇文章就是我在不同的年齡階段對於這個問題所產生的不同的想法。
書接上文,在與表弟和解後,我們在fc和ps1上一起合作通關了許多遊戲,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也都升上了小學,開始了自己人生的一段全新冒險。表弟在一年級開始後二舅舅媽就給他報了英語和珠心算的課外班,而我則因為母親是老師,我可以免試直升初中從而獲得了相對輕鬆快樂的六年時光,在大部分同齡人都忙於接受課外輔導時,我則是在市裡的各個電玩店與音像店之間來回亂竄,有一次在電玩店給ps1挑選遊戲光盤時,我看到了角落裡坐著的兩個小孩子,他們手裡拿著一臺小小的遊戲機正在津津有味地玩著,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走了過去,看到畫面中的佐助正好使出了鳳仙火之術擊敗了大蛇丸,這對當時已經是一個“小二次元”的我造成了強烈的震撼,也就是在這時,掌機這個概念深深的植入了我的腦海。
火影集結在當時是我做夢都想要玩的遊戲
回家之後我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父母,但是當時我也不知道這臺掌機叫什麼名字,只能跟他們說我想要一個小小的,可以拿在手裡的遊戲機。到了週末,父母陪我去了那家電玩店,在我對著老闆連說帶比劃的跟老闆說了那臺遊戲機的樣子後,老闆從櫃檯拿出來的一臺gba:“你說的是這個吧?這是gba,一臺350。”在當時,ps1的一張刻錄盤只要3塊錢,350對於我來說是一個我不敢想象的價格,在扭頭看向父母的時候,他們也開始糾結了起來,因為那時的大人們工資水平還都不是很高,而且對於他們來說,花大幾百去買一臺只能玩遊戲的設備他們也是無法理解的。最終,我花了十五塊錢在店裡挑了5張ps1的遊戲盤後跟著父母回了家。但擁有一臺掌機卻成了我最大的願望。
哪個小學生不想擁有一臺屬於自己的掌機呢?
我的父母是那種只要我有喜歡的東西都會盡量滿足我要求的大人,而在我的掌機遊戲生涯中,我的父親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在知道我想要一臺掌機之後,他每天都在網上搜有關gba的資訊,翻閱了各個貼吧的帖子,最終瞭解到了當時最新的掌機不是gba,而是nds。於是他就和我互相約定,只要期末考試考了全班前五,就給我買一臺nds作為獎勵。可誰知道,這個獎勵在兩年後才被我成功兌現,並且最終拿到手的是一臺gbasp。
nds變成了sp,只能怪我自己沉不住氣啊
我從小就是一個說的比做的好聽的小孩(定位精準了屬於是),在定下約定後我每天還是玩著ps1,看著動漫,完全沒有認真複習的意思,到了考試臨近的日子後我又會每天在父母跟前晃悠,邊晃悠邊發愁:“還有幾天就要考試了,我要是考不到拿不到遊戲機怎麼辦啊。”最後考試如期而至,可想而知我沒有考進前五,一整個暑假我都沉浸在得不到掌機的憂傷中,化悲痛為力量打通了ps1的陸行鳥迷宮......到了第二年,那時我已經升上了三年級,最終在自己的努力下終於完成了目標,語文全班第一,數學全班第二。(那時候英語還不計入大考科目,只有數學和語文)之後父母履行約定帶我去電玩店買nds,為了拿到機器之後進行一整個暑假的爽玩,我之前已經通過論壇和實體雜誌充分了解了nds的遊戲陣容,把《寶可夢鑽石》的流程攻略當做小說看了七八遍,已然熟記於心。可是到了店裡後,老闆說nds賣斷貨了,最快一批貨要等一週才能送到店裡,但遊戲癮犯了的我等不了這麼長時間,最終在商量下購買了一臺黑色的gbasp加一張燒錄卡,一共640元。現在想想自己當時的決定,我可真是個“臥龍”啊。
當時nds靠著雙屏設計以及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遊戲迅速佔領了掌機市場,再加上可以向下兼容gba的遊戲,可謂是那時的“神機”
值得一提的是,小學時的我是一個小胖子,在母親的教育理念下,人最美好的品質就是善良,因此那時的我整體性格就是四個字,老實憨厚,因為體型和性格的原因,導致了我在小學一年級開始就被班裡的一些孩子“霸凌”——在班級裡被別的小孩打,自己把飯盒藏起來誣陷說是我偷的這些事情都是家常便飯。我的母親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教師,教師生涯中獲得獎項不計其數,因為優秀也獲得了不少同事的“白眼”,而我的班主任正是其中一位,在我小學一年級到三年級的這段時間裡對我可謂是“關照有佳”:別人欺負我卻要我也寫一份檢討,我的東西被偷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自由活動時間經常以各種藉口讓我罰站,和我玩的孩子也會讓她定義為壞學生。不過即便如此,那時我還是收穫了兩三個好朋友,我們會在每週五放學後一起在學校旁邊的小區裡玩gba到晚上七八點,也是有了小夥伴的幫助,我也通關了不少遊戲。(這裡只是客觀陳述當時我上小學時遇到的老師,不代表整個教師群體,在我之後的求學生涯中也遇到了許多非常好的老師,我相信我小學時遇到的這種老師只是這個行業中的個例)
老師這個職業真的是個良心活吶
當時我gba的燒錄卡中拷滿了各種遊戲,在三年級的那個暑假,我在《寶可夢綠寶石》的世界中騎著腳踏車挑戰各個道館;在《逆轉裁判》中與御劍憐侍針鋒相對;也在機戰和火紋的世界中與敵人鬥智鬥勇捍衛愛與正義。那時每當我玩到好玩的遊戲,我都會去和父母分享我在遊戲世界中的見聞,通過我的描述,他們也發現了遊戲並不是像當時的媒體所報道的那樣如洪水猛獸一般侵蝕著青少年的心智,他們認為孩子在遊戲中也可以學習到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在別人跟他們說我玩遊戲是玩物喪志的時候他們會第一時間進行反駁——孩子玩遊戲不見得是壞事,家長對於孩子的引導同樣重要,而對於我的小學班主任,在我的母親知道這些事情之後,為了不讓我再受到欺負,她毅然決然地提出了辭職,之後多所名校向她拋出了橄欖枝,我也理所應當的轉入了更好的小學。
小結
感謝各位能夠看到這裡,遊戲與我(3)的內容到這裡也結束啦,衷心感謝各位能夠喜歡這個系列,已經不知道拖更了多久才把第三篇寫了出來......(主要是懶)因為馬上要和李小姐舉辦婚禮,最近就辭掉了工作,一是可以認真籌備婚禮,二也可以讓自己稍微休息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可以玩玩遊戲,碼碼字啦!這個系列在這段時間我會繼續去努力更新的!如果您喜歡我的文章,可以在評論區分享一些您玩遊戲的經歷,也可以私聊我一起聊一聊自己的遊戲故事;如果您覺得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也歡迎您進行批評指正。那麼,我們就在遊戲與我(4)再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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