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任是2022年夏認識的,當時高一剛分完班,是她對我表白。(22年6月27日)
講真的,在一起之前我真沒看出來她是個愛玩兒的性子。之後斷斷續續有一些和她關係不清的男生出現,有校外給她打電話稱我前任為對象的,有學校裡玩兒的挺親密的,各種打鬧,根本不在意我在不在場,她一下課就會出去上下樓找人聊天,還大部分都是男生。
我不是那種控制慾很強的人,我也不介意她有異性朋友,可和她在一起這一年多出現的所有異性朋友她都沒有給我解釋過是什麼關係。我問,也只是敷衍了事。我們也因為這個沒少吵架,但無異於是我最後低頭認錯,在一起一年多,她從來沒有說過先找臺階給對方下,不論我錯還是她錯。可能是因為家庭原因,她就是驕傲愛面子有一種優越感的人。一件事情她做就可以,我連想都不可以想。好像全世界都得圍著她轉,所有人對她好都是理所應當。
22年過年前,我提前一個星期就想好要給她準備個新年禮物。我是個高中生,送不了什麼名貴的東西,但是我還是想盡我所能去對她。於是我提前一個星期開始做遊戲代打,我打遊戲也就稍微厲害一點,代打打了三四天(我每天晚上都打到凌晨,因為白天還要上網課學習,只能晚上下課了打),湊夠了錢,給她買了個mac口紅。
本來是準備新年給她一個驚喜,誰知道我的驚喜沒到她先給了我個驚喜。(她在1.6晚上和我說分手,原因是她覺得自己不夠好……)
我真的挺難以接受的,就找朋友說明早(1.7)去她家找她挽留她。後來我真的等不下去,網課也不聽了,我抄起衣服就出了門,跑了五公里到朋友家(因為家裡當時沒電車,又著急)然後我帶著朋友騎電車從晚上九點到十一點多,騎電車二十公里去找她,只是為了求她別和我分手。我沒覺得一月份的晚上有多冷,我的關注都在她身上。
到了之後起初她不願意見我,我在外面等了半個多小她才出來,最後口紅也送了,人也沒留住。
電車回來的時候還沒電了,推了半路,到家已經凌晨兩點。
我想我這輩子也不會再為了誰做這麼瘋狂的舉動了,出發的時候我也沒想天黑如果我在路上出了意外會怎麼樣,我沒給自己找退路,只想著到了就行,到了或許還有機會,可是一切都是我想的太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