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24年玩到GTA5是去年最值得的事情之一。一方面像許多網友們說的完了童年的願望,現在還依稀記得那時的我們是不是討論著遊戲攻略,哪哪該怎麼打,有時候還會因為這個爭論不休。哪時,小本本上全是記著攻略啊,作弊碼啥的,可惜啊現在怎麼也找不回那是的小本子了。另一方面,這也是我接觸到3a大作的起點。
今年剛上大學,終於有了惺惺念念的電腦,想當初看到別人有個電腦老羨慕了,小時候在農村,小鎮上有個網吧(不是很正規)。硬生生揹著爸媽,和幾個小夥伴約著走了兩個小時去到鎮上,就為了那幾個小時。剛買完電腦這不還遇上秋促,看著GTA打折,毫不猶豫就買了。
進到遊戲我就對那個線上和故事兩個模式疑惑了,感覺來小黑盒研究研究。一研究才知原來是可以聯機的,徹底打破了我對這款遊戲的認知。也別笑話我無知,真的是剛接觸不久。我也是聽去了建議過一遍故事模式。剛進入是我是抱著小時候對它的認識。結果,不出所料,完全顛覆了我對它的認知,裡面的畫質,角色建模,表情刻畫還真是有的一說。還真就是r⭐必出精品。
雖然說,故事模式有3個主角,但我認為吧,小富才是主要的主角,還有他的狗小查,根本忘不掉那個名場面。從當初的偷雞摸狗窮的一批,到後來買上大豪宅,開著豪車(該說不說,無限期貸款就是好),我感覺都跟老麥平起平坐了。同時呢,遊戲中對小富的立標也很出色,無論朋友身處多麼危險的處境,小富都毫不猶豫的幫助他們,隨著劇情發展,變得沉穩。 再來說說老麥,那可是小富的人生導師阿!當初我玩的時候還以為他是個大反派,竟敢威脅我們的主角,玩著玩著才知道原來是小富的恩師。老麥,我感覺是最穩重的人物,心思縝密人脈也是無話說,沒他口袋都得瘦幾圈。再然後,隨著劇情我們也迎來了最後一個主角老崔。第一次就切到老崔就被震驚到了,洛聖都果然很開放。說實話最初我不是很喜歡老崔這個任務,感覺他太殘忍暴躁了,像個暴君似的,後來才慢慢改變對他的看法,原來是個深情大男孩,戰鬥力也是爆表的存在。
至此,三人一狗齊了,在萊斯特這個牛的一批的點子王的加持下。進行大大小小的qj,大部分人應該都跟我一樣,超愛佩利托銀行qj的高光時刻,簡直帥的一批。
最後,來到結局的時候我可不忍心拆散三人行,果斷選擇第三個結局。夕陽下的三人真的沒話說
當然,到現在依然還火熱的GTA還得得力於線上。剛開始進入戰局就開著小電驢送外賣,這錢賺的太窩囊了,還被其它玩家框框炸,之後我才明白不能去公開局。還是在xhh結交到了大佬 ,帶我做差事。一來就是m3我被震驚到了,這不是10多年前的遊戲嗎?能有這麼先進的坦克?第一次做那個差事印象可深刻了,那重甲猛的一批,當時我不知道這東西直接被秒。遠遠躲在角落裡看大佬們嘎嘎亂殺,直接拿下100多w,真爽爆了。還有,不得不提一下那個太平洋差事,開那摩托車真是新手噩夢,伴隨著隊友親切問候。各種載具也給了我不同的體驗,每次做完差事都得跟朋友PK,各種導彈框框互毆。
看到有些人說沒朋友,只能當獨狼。說實話,我現實中朋友都沒玩GTA,我都是再xhh認識的遊戲搭子,一直都是一起做差事賺錢,體驗各種差事玩法。根本就玩不膩,到現在我都玩了300小時也還能體驗到很多樂趣。最後我還得吐槽一下dc是不是就給我卡bug,還有那個任務點老遠了,非得讓我跑大半個地圖,更新就不能不擠牙膏嘛。
總之,我覺得24年買了GTA是非常值得。我的洛聖都小啞巴生活過得很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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