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上來說,就是我們兩隊都沒有確定好打的時間,都協調不開,所以裁判介入,第一次裁判說,下午6.30開打,雙方都知道(下面附有截圖),結果不知道咋回事,改成6點了,我沒看q消息,所以不知情,結果對面6.30也沒打,所以我們又有了爭執,最終申訴上報負責人(比裁判大一級),經過一系列決定,負責人和裁判表示,最終申請下來,破例晚上9.30開打(這時候確定時間在晚7點左右,提前2小時說的),下面會附有截圖,最終我們人齊了,對面人沒來,(附有截圖)所以,對面發tap說有黑幕了,說我們不行,最終判他們負不願意了,發tap了,這時候我也在跟負責人一直對接,他們負責人在商量如何處理,我把所有的和對面隊長聊天記錄都發過去了。事情就是這樣。
不過剛才負責人給我發消息了,處理結果為我們勝(附有截圖)。
另外我覺得,雙方隊伍有爭議,那就聽最大的官的,時間給到你了,你應該自己去配合遊戲,而不是遊戲和其他這麼多人在配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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