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在我十三歲開始寫東西那年,最多的,是思念家裡的那些心裡話,十三歲正是我上初中的那一年,也是我在老家最為昏暗的一年。
每一天的我都在飽受精神的折磨,每一天都在想家,因為和她們語言不通,和我的性格孤僻,慢慢的我變的自閉又沉悶。
老師對我故意不聞不問,甚至將我安排在最後一排的一個角落,在我的身邊,全部都是學習不好的學生,下課的時候,他們會踹來踹去,踢踹著椅子。
她們甚至會故意欺負人,我記得班裡同學對我說普通話的冷嘲熱諷,記得她們往我座位上扔垃圾,記得那些對於我來說,特別灰色又痛苦的記憶。
其實對於這些事情,我平日裡不是很喜歡開口,因為在我看來,根本沒有說的必要。
這些事情,我只是輕描淡寫的和媽媽提起過,可具體的這些細節,我都沒有說過。 我承認,在初中的這一年裡,我沒有堅持下來。
可自從我喜歡上寫作以後,寫作這件事情,我卻堅持了整整十年,甚至到現在都熱情不減,可能是因為對一些事情熱情不減,所以有很多事情,我放棄了。
我記得離校時,長久壓抑的情緒,在被老師刻意刁難的時候,徹底爆發。
那個時候年紀不大,對老師其實心裡十分的敬畏,可是老家的老師,總是動不動就體罰學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我們的班主任就是很不喜歡我,可以說是十分厭惡的那種。
別的學生犯的錯誤她就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只要我有一點的不對,她就不斷的小題大做,每天都要把我叫到辦公室裡一陣訓斥。
甚至還挑撥我身邊的朋友,她用侮辱性的言辭,攻擊我身邊的那個好朋友。
我一開始還能容忍,可是越到後面,我越是無法容忍。
和她吵的那一架,我到現在都不覺得我有什麼錯,雖然媽媽回老家接我的時候,又愛又恨,心情十分的複雜。
但是後來,我和媽媽說過這些,她並認為我做的是錯的。
有些人,特指某一類人,真的不配當老師。
至少在我所有的學校生涯中,那個女老師,給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她的存在,讓我提前結束了老家的生活,對於我來說,也算是解脫。
回到北京以後,我的生活又開始了另外的一面。
初二的生活,我換了一個新的環境,人少,安靜,學校一般,作為班級裡少有的外地生,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我又是被排擠的那一個。
這一次我的心裡已經平和很多了,上課的時候,老師不會回答我的提問。
我只有比別人更加努力,才能讓自己的成績一直活躍在前線。
語文老師,尤為喜歡我。
她曾給我不少書看,對我的寫作,算是啟蒙。
也是她的鼓勵,讓我一點點的沉迷寫作,無法自拔。 不知道怎麼回事,這件事情傳入了爸爸和媽媽的耳朵裡,每次回家,我記得媽媽都會翻看我的書包,只要看到我有寫的小說,她就會扯掉,撕掉。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