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爺啊,他們還說交通科的工作就是看著油漆變幹。——斯蒂芬·貝科沃斯基
洛杉磯警察局(Los Angeles Police Department/LAPD)是洛杉磯市地區的主要執法機構,其成立於 1869 年,主要任務是打擊洛杉磯市內的各類犯罪活動。
洛杉磯警察局在二戰期間以及之後的黃金年代面臨著許多問題。隨著戰爭爆發,美國軍隊需要大量兵員提供補充,洛杉磯警察局的警力由於被抽調而嚴重不足,在 1943 年發生的阻特裝暴亂中無力阻止暴力活動(也有說法稱警方沒有試圖阻止暴力活動)。①戰後,隨著美國經濟的騰飛,黃金年代隨之來臨,好萊塢也邁入了自己的黃金時代。
好萊塢輝煌的背後充斥著非法交易和腐化,黑幫用權利和金錢控制著整座城市,洛杉磯警察局自己都深陷其中;街頭毒品氾濫,大量癮君子成為不安定因素;城市的謀殺案發生率更是達到了史無前例的頂峰。即便洛杉磯警察局的一些警員心懷正義之劍,但在腐化的大環境下也無能為力。
無線電支援
洛杉磯警察局無線電總檯的呼號為“KGPL”,這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分配的呼號,因此它並不是什麼英文的縮寫。如今洛杉磯警察局總檯的呼號為“KJC625”。
洛杉磯警察局使用四個緊急調度呼號來調派警力應對突發情況。接線員會先簡單描述突發情況,並且通報附近單位,如果有單位響應,他們再為其提供更多信息。
- 代碼 1——在洛杉磯警察局,代碼 1 是總檯請求派遣單位確認已廣播但未回覆的緊急呼叫。這不是響應代碼。
- 代碼 2——無需開啟警報器的呼叫,一般用於可疑活動中,不是緊急情況。
- 代碼 3——開啟警報器的緊急呼叫,只有警員捲入槍戰等緊急情況下才會使用。
- 代碼 4——突發情況解決後的回覆,不需要其他支援。
目前已知的洛杉磯警察局無線電所使用的案件代碼如下:
- 187/187 P.C.——兇殺案
- 207——綁架案
- 211——發生武裝搶劫(也是最常在描繪洛杉磯警察局的藝術作品中出現的代碼)
- 240——襲擊
- 242——騷亂
- 288——猥褻
- 415——擾亂治安
- 417——發現武裝人員
- 418——槍擊案
- 451——縱火案
- 459——入室盜竊
- 484——偷竊
- 487——車輛盜竊
洛杉磯警察局也使用呼號來指代其所使用的車輛。標準的車輛呼號由多個數字和字母組成:第一個數字指代其所屬的部門/警察局(例如中央警察局的編號就是 1),接下來是車型/單位代號(巡邏車或無標識警車),最後是車輛編號。但《黑色洛城》中的無線電呼號是先說車輛編號再說車型/單位代號(例如菲爾普斯當警探時,他的車輛代號就是 11K/King)。
下表列出了洛杉磯警察局所使用的車型/單位代號:
Adam——雙人巡邏車(兩名警官駕駛的巡邏車)
Air——警用直升機(洛杉磯警察局的第一架直升機在 1956 年啟用,因此在《黑色洛城》中沒有這一呼號)
Boy——單人/雙人警用運輸車/囚車,有時會簡稱為“B-Wagon”
Edward——交通車(開具罰單)
King——雙人無標識警探車,在全洛杉磯市都有管轄權(要和 William 的警探車區分開來)
Lincoin——單人巡邏車
Mary——機動騎警(駕駛警用摩托車),一般負責交通事務,也會響應緊急呼叫
William——隸屬於巡邏科的雙人無標識警探車
X-Ray——特殊巡邏車
Zebra——特殊案件或執行特殊任務的單位
組織架構
科爾·菲爾普斯在洛杉磯警察局任職期間曾經被分配到巡邏、交通、兇殺、風紀和縱火科五個部門工作,但洛杉磯警察局還有其他部門為日常工作提供幫助。
巡邏科(Patrol Division)
巡邏科負責派遣巡警巡邏洛杉磯市內的指定區域,以震懾並制止可能的犯罪。這是菲爾普斯第一個工作的部門。
交通科(Traffic Division)
交通科負責和交通工具有關的案件,例如非法賽車,重罪駕駛和肇事逃逸等,其中一些案件有可能涉及到暴力犯罪。
兇殺科(Homicide Division)
兇殺科被認為是洛杉磯警察局裡最糟糕的一個部門,因為兇殺科的警探們總是要面對血腥無比的案件,例如臭名昭著的“黑色大麗花”案件。②在菲爾普斯任職兇殺科期間,其案件都為年輕女性謀殺案,並且難以斷案。
風紀科(Vice Division)
風紀科主要對付性犯罪和毒品犯罪。這是洛杉磯這座天使之城最骯髒的存在。風紀科被認為是洛杉磯警察局裡最引人注目的部門,但顯然風紀科也是洛杉磯警察局裡最腐化的部門之一。風紀科的警探們通常不太可靠,也容易被金錢左右。
縱火科(Arson Division)
縱火科主要負責洛杉磯地區內故意縱火的案件,這些案件通常會涉及到騙取保險費的問題。縱火科和洛杉磯***以及火災調查員阿爾伯特·林奇有合作關係。
爆竊科(Burglary Division)
爆竊科原本是菲爾普斯警探生涯的一部分,在他從交通科升職到進入兇殺科期間曾在爆竊科任職。該科主要負責調查針對私人住宅的非法入侵和盜竊案件。
欺詐科(Bunco/Fraud Division)
欺詐科原本也是菲爾普斯警探生涯的一部分,該科曾經協助菲爾普斯和厄爾調查博彩公司的線索。欺詐科主要負責調查欺詐犯罪和其他的白領犯罪。
驗屍官(Coroner)
驗屍官主要為洛杉磯警察局提供法醫服務,馬爾科姆·卡拉瑟斯是洛杉磯警察局的驗屍官。
犯罪現場攝影師(Crime Scene Photographer)
犯罪現場攝影師為洛杉磯警察局提供犯罪現場攝影,協助警探取證並拍攝犯罪現場。
科學調查科(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Division)科學調查科主要為洛杉磯警察局提供技術支持。調查記錄科(Records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R&I)
調查記錄科是洛杉磯警察局裡的一個部門,允許警探在工作時查詢各種所需的信息,包括嫌疑人住址、車輛信息和犯罪記錄等。它也負責轉達來自其他部門(例如驗屍官)的消息。試圖完全脫離調查記錄科進行調查是非常困難的,在現實中的 1940 年代調查記錄科在辦案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洛杉磯警察局擁有一套完整的警銜制度。它包括了最基礎的巡警到最高的警察局長,菲爾普斯所能達到的最高職位是警探。總警監/警察局長(Chief of Police)
總警監是洛杉磯警察局的最高職位,負責整個洛杉磯警察局。總警監指導、規劃和協調執法工作,以保護個人和財產安全,維護社區的和平。
副總警監(Deputy Chief/Dep. Chief)
副總警監通常會被指派為部門指揮長(Bureau Commanding Officer),一些副總警監也可能被委任為助理總警監的助理或者是特殊司的指揮長。這些部門指揮長應當對其所屬部門人員行使直線指揮權(Line Command,指高層人員將指揮權下放至下級直至最底層),並且對其所在部門負責。
警長/值班警長(Police Commander/Watch Commander)
警長比警員和警探級別高,但並不清楚它是不是比警督和警司級別高,因為一些警長自己也是警督/警司。
一/二/三級警監(Police Captain I/II/III)
警監一般是部門主管,為手下的警探和警員發佈任務,並且參與部門行政管理。
一/二級警督(Police Lieutenant I/II)
警督一般是部門的二把手,有時會代為履行警監的職責。
一/二級警司/偵緝警司(Police Sergeant/Detective Sergeant I/II)
警司比警員和警探級別高,但比不上警督和警監。負責警探的警司被稱為偵緝警司。
一/二/三級警探(Police Detective I/II/III)
警探比警員級別高,他們專門負責調查罪案。一些警探會被授予探長的警銜,這表示其是部門內的高級警探。
一/二/三級警員(Police Officer I/II/III)
警員負責巡邏洛杉磯的大街小巷,因此也被稱為巡警(Beat Cop)。如果一名警員被發現表現出色,有可能被晉升為警探。絕大部分警探都是從當警員開始的。
武器裝備
洛杉磯警察局在 1940 年代還只有基本的裝備,在戰爭經濟下,大量軍用武器已經佔領了洛杉磯的地下世界。但警方的裝備並沒有得到適時的更新。在遭遇嚴重罪案時,巡警會尋求警探的支援,但警探的武器和巡警實際上也差不多。
下表列出了洛杉磯警察局所配備的武器裝備:
- 柯爾特警用型左輪手槍
- .38 警探特製型左輪手槍
- 伊薩卡 M37 泵動式霰彈槍
基地與設施
洛杉磯警察局以中央警局作為主要基地,但其還有其他兩座警察局作為地區分局。
下表列出了洛杉磯警察局所擁有的所有三座警察局:
- 中央警察局(Central Police Station,為洛杉磯警察局總部,轄區為第一區)
- 威爾希爾警察局(Wilshire Police Station,轄區為第七區)
- 好萊塢警察局(Hollywood Police Station,轄區為第六區)
兵種
洛杉磯警察局警員
警員遍佈洛杉磯的大街小巷,他們是洛杉磯安全的守護者。警員會對突發案件和街頭犯罪做出響應,有時也會協助警探調查案件。一些案件也是由警員首先發現並報告的。
警員通常身著海軍藍色長袖制服,頭戴大簷帽,腰挎一條配備了柯爾特警用型左輪手槍的勤務腰帶。
洛杉磯警察局警探
警探是洛杉磯警察局調查案件的主力,大部分警探都是從警員提拔上來的,他們證明了他們有成為一名警探所需要的能力。警探能夠調派比警員更多的資源,也能獲得用於查案的最先進技術。
警探通常身著西裝,頭戴紳士帽。一些警探會在胸前或腰帶上佩戴警徽。風紀科的警探們被譽為警察局裡的電影明星,因為他們的穿衣品味十分時尚。
載具
福特警用特製型(Ford Police Special)
洛杉磯警察局所使用的標準巡邏車,這些黑白“熊貓”車組成了洛杉磯的巡邏網絡,其經典的黑白塗裝一直沿用至今。
斯蒂龐克指揮官(Studebaker Commander)
洛杉磯警察局所使用的警車,其最著名的使用者是洛杉磯警察局的犯罪現場攝影師。
萬國警用貨車(International Police Wagon)
洛杉磯警察局所使用的警用運輸車,通常用於運輸罪犯。
雪佛蘭驗屍車(Chevrolet Coroner's Van)
洛杉磯警察局驗屍官所使用的貨車,用於運輸屍體。卡拉瑟斯駕駛這輛車,如果他開車出去了,洛杉磯的中央停屍房就不會出現這輛車。
著名人物
洛杉磯警察局有許多因為辦案而聲名鵲起的著名警員。
下表列出了洛杉磯警察局所有有名有姓的警員:
- 威廉·沃雷爾(William Worrell)——警察局長
- 拉撒路·卡法雷利(Lazarus Cafarelli)——風紀科警監
- 詹姆斯·唐納利(James Donnelly)——兇殺科警監
- 戈登·利雷(Gordon Leary)——交通科警監
- 拉克蘭·麥凱蒂(Lachlan McKelty)——縱火科警監
- 阿奇·科爾邁爾(Archie Colmyer)——風紀科警督
- 梅爾·弗萊徹(Mel Fleischer)——值班警長
- 詹姆斯·霍普金斯(James Hopkins)——值班警長
- 弗蘭克·萊西(Frank Lacey)——值班警長
- 菲尼斯·布朗(Finis Brown)——兇殺科警長
- 科爾·菲爾普斯(Cole Phelps)——警探,前巡警
- 赫歇爾·比格斯(Herschel Biggs)——縱火科警探
- 威廉·蒂爾登(William Tilden)——縱火科警探
- 哈羅德·考德威爾(Harold Caldwell)——爆竊科警探
- 麥克馬納斯(McManus)——爆竊科警探
- 魯斯蒂·加洛威(Rusty Galloway)——兇殺科警探
- 弗洛伊德·羅斯(Floyd Rose)——兇殺科警探(已退休)
- 斯蒂芬·貝科沃斯基(Stefan Bekowsky)——交通科警探(後來晉升為兇殺科警探)
- 約瑟夫·霍布斯(Joseph Hobbes)——交通科警探
- 奧哈洛蘭(O'Halloran)——交通科警探
- 裡姆斯基(Rimsky)——交通科警探
- 羅伊·厄爾(Roy Earle)——風紀科警探
- 凱斯(Case)——警探
- 西奧多·羅西(Theodore Rossi)——警探
- 格雷厄姆·索莫斯(Graham Sommers)——警探
- 丹尼·艾洛(Danny Aiello)——巡警
- 邁克·布拉尼根(Mike Branigan)——巡警
- 安迪·布朗(Andy Brown)——巡警
- 莫里斯·卡拉漢(Morris Callahan)——巡警
- 埃米特·坎貝爾(Emmett Campbell)——巡警
- 克萊姆·達爾貝(Clem Dalbey)——巡警
- 約翰·迪爾克斯(John Dierkes)——巡警
- 拉爾夫·鄧恩(Ralph Dunn)——巡警
- 馬克斯·費伯(Max Faber)——巡警
- 恩裡克·岡薩雷斯(Enrique Gonzales)——巡警
- 克萊德·哈特(Clyde Hart)——巡警
- 托馬斯·霍利漢(Thomas Houlihan)——巡警
- 山姆·卡普蘭(Sam Kaplan)——巡警
- 哈維·凱勒(Harvey Keller)——巡警
- 艾薩克·凱利(Isaac Kelly)——巡警
- 馬丁·馬蒂亞森(Martin Mathiason)——巡警
- 詹姆斯·米切爾(James Mitchell)——巡警
- 卡爾·拉德克利夫(Carl Radcliffe)——巡警
- 大衛·拉米雷斯(David Ramirez)——巡警
- 約翰·薩斯菲爾德(John Sarsfield)——巡警
- 哈里·薩姆納(Harry Sumner)——巡警
- 傑克·塔博特(Jack Tabot)——巡警
- 雷文·塔特(Levon Tate)——巡警
- 弗雷德·沃利斯(Fred Wallis)——巡警
- 赫伯特·沃爾威克(Herbert Walwick)——巡警
- 格倫·惠勒(Glen Wheeler)——巡警
- 杜德利·威爾萊特(Dudley Wheelright)——巡警
- 維克多·齊默爾曼(Victor Zimmerman)——巡警
- 羅傑·貝克特(Roger Becket)——犯罪現場攝影師
- 馬爾科姆·卡拉瑟斯(Malcolm Carruthers)——驗屍官
- 雷·平克(Ray Pinker)——犯罪現場技術調查員
瑣聞趣事
1.在一些街頭犯罪案件中,警員會使用 .38 警探特製型左輪手槍。實際上,在街頭巡邏的警員很少會攜帶便於隱藏的短管左輪手槍值班。
2.沒有任何一個警探案件可以在不尋求調查記錄科的幫助的情況下完成。這是對現實中 1940 年代洛杉磯警察局調查記錄科的真實體現。
3.洛杉磯警察局的犯罪現場技術調查員雷·平克是真實存在的人物。雷·平克在現實中長期擔任洛杉磯警察局的驗屍官和科學調查科主管。
4.菲爾普斯和他在巡邏科的搭檔拉爾夫佩戴的警徽編號都是“1247”(即菲爾普斯的警號)。
5.除了交通科的貝科沃斯基之外,其他部門的警探搭檔在菲爾普斯開比配備的警車級別差的車(比如救護車和萬國牌的重型卡車)時都會表示明顯的厭惡,比如“你肯定是在開玩笑,我們就開這玩意?”
6.許多警探們所駕駛的無標識警車實際上是私家車而不是公車。不過它們都配備有警用無線電,並且都能使用警報器。目前唯一已知駕駛私家車辦案的是羅伊·厄爾,這可能是因為他的工作不允許使用制式警車。
7.菲爾普斯的警號是“1247”,他會用兩種不同的說法報警號:“Twelve-forty-seven”和“One Two Four Seven”,前者一般用於公元紀年的描述。但菲爾普斯的警號還是“1247”而不是某些漢化裡錯翻的“12-40-7”。
8.菲爾普斯相當博學,他知道“狼人”寄來的信件裡寫的是雪萊的詩並且能推敲出有關地點(相比之下唐納利警監和加洛威警探則幾乎是一竅不通),還能說一口流利的日語。
9.加洛威有一個不靠譜的“魯斯蒂定律”,即所有被謀殺的女性,其丈夫一般都是兇手。但兇殺科的案子裡沒有一個受害者的丈夫是真正有罪的。
10.在《黑凱撒》案件開始,菲爾普斯和厄爾從警察局出門時,厄爾是不會受傷的。這意味著菲爾普斯可以對厄爾做任何事情,甚至是開車碾他——警察局旁邊就有一輛消防車。
參考資料
[1]L.A.Noire Fandom Wiki
注 釋
①阻特裝暴亂(英文:Zoot Suit Riot)是 1943 年 6 月 3 日至 8 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發生的一系列騷亂,涉及駐紮在南加州的美國軍人以及年輕的拉丁裔和墨西哥裔美國城市居民。美國軍人和洛杉磯白人襲擊並剝光了穿著阻特裝的青少年,表面上是因為他們認為穿著這些由大量織物製成的服裝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是不愛國的(當時因為戰爭原因織物和某些食物必須進行戰時配給)。雖然大多數暴力事件是針對墨西哥裔美國青年的,但穿著阻特裝的非裔美國人和菲律賓裔美國青年也遭到襲擊。
②黑色大麗花案(英文:The Black Dahlia)是 20 世紀 40 年代美國洛杉磯的一樁極度驚悚血腥的離奇命案,被稱為是二戰之後美國加州歷史上最駭人聽聞的奪命慘案,此案件至今尚未破案因而成為懸案。《黑色洛城》中也對此有提及。
伊麗莎白·蕭特(Elizabeth Short,1924 年 7 月 29 日--1947 年 1 月 15 日)是波士頓人,早年生活在馬薩諸塞州梅德福市和佛羅里達州,然後移居其父親居住的加利福尼亞州。人們普遍認為她是一位有抱負的女演員,儘管她在洛杉磯期間沒有從事任何知名的演藝工作。她死後獲得了“黑色大麗花”的綽號,因為那個時期的報紙經常給特別陰慘的犯罪行為冠以綽號。據說該綽號是由加州長灘一家藥店的老闆告知記者,曾光顧其藥店的一位男性顧客用“黑色大麗花”稱呼此案。這個稱呼可能源於 1946 年 4 月上映的由維若妮卡·蕾克與艾倫·拉德(Alan Walbridge Ladd)主演的關於謀殺懸案的黑色電影《藍色大麗花》。1947 年 1 月 15 日發現屍體後,洛杉磯警察局開始了廣泛調查,嫌疑犯多達 150 名,但最終沒有確認並逮捕任何一位疑犯。
斬殺手法慘絕人寰,死者遭活體腰斬斷為兩截,並且所有器官和渾身血液均被掏空流盡,面部毀容成小丑式笑容,其黑髮呈放射狀向四周擴散,看起來像黑色的大麗花,因此得名“黑色大麗花”。亦有一說為死者生前喜歡全身穿著黑色衣物,其朋友為她起個綽號,不過也有說法稱這只是當地媒體的炒作。
這一至今未決的懸案及其相關細節引起了公眾持久的興趣,引發了各種推論和猜測。眾多書籍和電影以伊麗莎白的生涯和遇害為基礎而創作,她的謀殺經常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未決謀殺案之一,也是洛杉磯縣最古老的未決案件之一。歷史學家也將其視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引起全國關注的首批重大罪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