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大家好,這次我們來講講珠寶商品的命名要求。在進入正題前,要注意的是我們接下來講的細則都是關於商貿名稱,證書上珠寶的名稱,不要和商家宣傳時的說辭混淆!這期可能會比較枯燥,sorry 啦╮(¯▽¯)╭。
本篇科普內容參考來源為 《系統寶石學》與 國標《珠寶玉石 名稱》GB/T 16552-2017 其中有附錄表格統計各種寶石名稱,可供查閱參考
由於歷史原因,實際上全世界還沒有統一的命名標準,甚至混淆不清,但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這裡說的是命名習慣,不是國家標準!很多在國標出來之前的珠寶玉石依舊保留原有命名!
1.按照顏色直接命名,如紅寶石,藍寶石,綠晶等,由於早期技術限制,人們無法瞭解相似寶石的成分差異,例如綠晶可能包括祖母綠,綠藍寶甚至綠色玻璃等。紅色尖晶石在很長一段時間都被認為是紅寶石鑲嵌在大英帝國的皇冠上,隨著亨利五世出征。
2.以產地命名,如岫巖縣的岫玉,被稱作泰山玉,南方玉的蛇紋石玉等。實際上岫玉成分也是蛇紋石為主。
3.以特殊光學效應命名,例如具有貓眼效應的寶石,有時會直接叫作貓眼,但很多價格懸殊的寶石都具有貓眼效應,如金綠寶石和海藍寶石。根據現有標準規定只有金綠寶石可被叫作貓眼,其他的應叫××貓眼。小心被騙!
4.以礦物和岩石直接命名,這是在地質學下的定名要求,如碧璽-電氣石,祖母綠,海藍寶石,摩根石-綠柱石。
5.古代傳統名稱,即翡翠,琥珀等。
6.以生產廠家,生產方法命名,這主要是人工寶石大類。
接下來我會以天然珠寶玉石的種類,結合現行國家標準,進一步逐一進行介紹與講解命名細則。
天然珠寶玉石可分為三大類:天然寶石,天然玉石和天然有機寶石。
大致的物質成分可以對應為礦物單晶體(鑽石,紅寶石,尖晶石等),礦物集合體(翡翠,歐泊,綠松石等)和自然界生物生成的有機物質(珍珠,硨磲,琥珀等)。
一,天然寶石
1.對於天然寶石,名稱前不能加“天然”二字。也就是證書上,票務證據上這個寶石商品名稱一欄不會叫如“天然紅寶石”。
2.產地不參與命名,例如“緬甸紅寶石”就不對。
3.不會使用兩種及以上的寶石名稱來命名,“變石貓眼”除外,也就是金綠寶石貓眼。
4.不能使用混淆概念,如藍晶,綠寶石,半寶石等。都是商家捏造的概念。(除了紅色以外顏色的寶石級剛玉都是藍寶石)
二,天然玉石
1.直接以礦物學名稱命名,後可加“玉”字,如蛇紋石玉,石英岩玉。
2.不以雕琢形狀命名。
3.以產地為前綴的命名,其不具有產地意義,如和田玉不一定是產自和田,俄羅斯,韓國都有和田玉出產!
4.不能直接命名為“玉”。
5.不加“天然”,天然玻璃除外。
三,天然有機寶石
1.不加產地命名。
2.天然的可以加“天然”!養殖的反而可以簡稱,如“天然淡水珍珠”保留“天然”,“淡水養殖珍珠”可以叫“淡水珍珠”。
總之,珠寶玉石由於豐富的種類和久遠歷史地域等原因,名稱的制定還是比較複雜甚至衝突的,而且複雜的顏色評級定名也讓人看著眼花繚亂,要是有友友購買,可以參考我開頭提到的國家標準。感謝閱讀!
這篇寫的不好,接下來的我可能會從單一種類的寶石出發,增強參考意義,科普的同時也許會涉及一些故事趣聞,增加一些趣味性。